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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想念李毅中——有感於吉林化纖中毒事件

(2009-05-24 21:26:34) 下一個

  非常想念李毅中——有感於吉林化纖中毒事件
 
  想念李毅中,是因為曾經一度出現的那種真正貫徹胡總書記“執政愛民”的執政風氣,好像正在喪失。

  吉林中毒事件,就充分反映了現在一些部門和地方政府,根本不按照“執政為民”的要求,不以廣大人了群眾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而以保護他們頭頂上的烏紗為目的,為此,他們不惜相互保護,推卸責任,欺上瞞下。

  先是由地方出麵,吉林市安監局認為,此次現象不是泄漏所致,不屬安全生產事故,“屬於生產排放出現的環境影響問題。”好像把問題推給了環保部門,而吉林環保局來個一句“空氣未檢出異常”“均在國家允許範圍內”,又把皮球踢了出去。可憐的隻有百姓,都不知道中的什麽毒。

  更可氣的是衛生部,弄了個專家組,結論是“心因性因素”,不是中毒。但是不是中了毒,其實專家自己的說法就露了餡。新京報報道,衛生部專家趙金垣稱,環境監測毒物濃度很低,而所有病人都是主訴症狀重,幾乎查不到問題。“有的人尿裏,查出了硫氰酸鹽了,說明接觸了氰化物。有些人血中查出了碳氧血紅蛋白,說明接觸一氧化碳了。”說明還是檢出了毒素。更為關鍵的是,這位趙專家說:“我們定為氣體接觸性反應,可以很輕易地把我們的責任推掉。”看似好像是衛生部勇氣承擔責任,其實不然。如果衛生部的專家將事件“定為氣體接觸性反應”,那麽環保部門當然要負責了。但這樣是得罪人的事,當然不能幹。急於為自己下屬企業開脫罪責的衛生部又不能把責任攬在自己身上,於是隻好推給公眾——這大概就是“心因性因素”出籠的真實原因。

  人民網的一篇評論更是直言不諱地指出:“環保部在此次重大事件的缺位,讓人十分不解。”

  雖然目前中毒原因仍然不明,但現有信息已足以判斷,這是一起明顯的重大汙染突發事件。在國務院2006年頒布實行的《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中,按照突發事件嚴重性和緊急程度,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環境事件(Ⅰ級)、重大環境事件(Ⅱ級)、較大環境事件(Ⅲ級)和一般環境事件(Ⅳ級)四級。其中發生30人以上死亡,或中毒(重傷)100人以上的屬於Ⅰ級事件,該案已有1000多人中毒,顯然屬於特別重大環境事件。

  荊楚網的評論因此指出,“令人震驚的是,如此重大環境突發事件,本應該由政府職能部門率先發現、果斷處理並及時通報,但……相關部門的失職足以令人震驚! ”

  更何況,正是職能部門此前的失職導致了這次事件的發生:出事的這條生產線,正是當年導致鬆花江苯汙染後被吉林石化廢棄的那條生產線。它是如何又從視鬆花江治理為重要任務的環保部門眼皮子底下被重新拿出來上馬的?個中難道沒有環保職能部監管責任嗎?

  而且,事件正發生在環境保護部開展“2009年整治違法排汙企業,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期間,按照該行動方案,5~10月份正是集中檢查和整治階段。媒體因此發出這樣的詰問:

  “在這樣的特殊時刻,麵對如此重大的問題,有關部門竟然熟視無睹、不聞不問、集體失語,真不知他們在‘集中檢查和整治’什麽。”

  失職和缺位的,又何止環保部。

  吉林化纖中毒事件中,一度扮演鐵麵無私形象,讓中毒百姓大呼感謝的國家安監總局,突然變成了又一個大忽悠。先是在5月18日要求“認真吸取吉林康乃爾化學工業有限公司泄漏事故教訓”,第二天出爾反爾,安監總局新聞處有關負責人對媒體稱,“吸取康乃爾公司泄漏事故教訓”的說法是統計司工作失誤,“我們已經改正”。

  一場直接關乎上千人生命健康的事件,就這樣在繼隱瞞、諉過、“心理癔病”之後,又被視為弱勢群體救星的安監總局捉弄了一遍。這不能不讓哀歎,李毅中治下曾經鐵麵無私,敢於同地方政府和利益集團叫板,屢次嚴查重大安全生產事故,始終捍衛廣大人民群眾利益的國家安監總局哪裏了?難道在社會主義的今天,號稱人民公仆的國家機關,仍然延續著封建社會“人走政息”的人治傳統?胡錦濤總書記要求你們“執政為民”,而你們竟然連一個已經卓然有效的“執政為民”的風氣都繼承不下去,真是令人慨歎!

  無獨有偶,李金華離開了審計署,審計署連點名批評的勇氣都沒有了。今年4、5兩月,審計署連發5個審計公告,所揭問題不可謂不嚴重,道理不可謂不深刻。但迵異於李金華時期的是,李金華在問題後麵,總是要直接點名存在違規問題的中央部委或地方政府名單,這就形成了良好的社會監督氛圍,迫使違規單位盡快糾正錯誤。現在可好,問題一大堆,就是不點名。而用“某些部門”“某些地區”“某些企業”這些詞匯為官者諱,這又是在替誰隱瞞,又是在為誰服務?這樣根本無法形成公開的監督氛圍,無法形成從上至下的監督合力。

  以前曾被社會輿論視為敢於落實科學發展觀,敢於執政為民的幾個鐵麵執法部門,現在突然改弦易轍,變得唯唯諾諾,瞻前顧後,不積極作為,不有效作為,甚至是不敢作為。這種倒退是何等讓人心傷。

  非常時期,更需要職能部門打破常規,主動出擊,積極補位,這樣才能更有效地貫徹中央的政令。但一場金融危機,卻成了許多部門不積極履行責任的借口。中毒事件,不過是這種能躲則躲,專門看上麵臉色行事的鴕鳥心態的照妖鏡。

  現在,越是社會事件頻發,整個官僚集體就越是不主動承擔應負的責任。他們是擔心惹禍上身,丟了烏紗。遇事則躲,躲不開則蓋,這種風氣反而更加導致一些突發事件演變成群體性事件。

  中央職能部門和地方政府,本來是黨中央國務院在處理這些事件的中間環節,現在這些環節卻因為各種既得利益而失效。地方政府或職能部門往往與既得利益者互為表裏,他們處理此類事件時,為了權貴利益,無不采取欺下瞞上的方式,不僅進一步傷害弱勢群體利益,還通過層層的官官相護,無意將民眾的憤怒向上引導,實質上“綁架”了黨中央和國務院。一個縣級地方的突發事件,往往形成整個執政黨和政府的執政危機,嚴重損害了黨和政府的整體形象。

  比如巴東鄧玉嬌事件,不過是一個鄉鎮小官吏的惡性作為,本來黨和政府可以義正嚴辭地處置這種敗類。但正是當地政府出於掩蓋醜聞的心態,而層層隱瞞,層層裹脅,以至中央和國務院麵前沒有一個有效的防波堤,最後賠進去的是民眾對於中國法製的信心,是整個黨的形象。

  中毒事件也是如此,衛生部、環保部、安監總局,他們的失職和缺位,已經錯過了控製汙染的最佳時機,使事態惡化,更多人受害,已經對黨和政府的形象形成了巨大傷害。

  就算官僚們不為民眾想,眼睛隻向上看,但從當官的角度計,也該有所作為——中央給了你們烏紗,你們也要對得起良心,要急中央之所急。

  官僚們想升官時,就緊跟黨中央,今天拍這個,明天拍那個。一出了事,黨中央希望你們能管點用時,你們不見了影子,沒了聲氣。芝蔴大一丁點兒事,都要讓黨中央國務院去扛,黨的形象能好嗎?

  黨的形象不好了,就算不問責,這官又能當得長遠嗎?這胡總書記是真夠累的,他苦心孤詣地想盡辦法延長黨的執政生命,而他手底下的官僚們,每每做的一些事,就是在有效地縮短這個生命。

  對於中毒事件,媒體已發出了這樣的聲音:
  “難道是千餘人受害還不夠多?或者是沒出人命還不夠嚴重?如此視群眾的生命和健康為兒戲,實在是令人震驚和憤怒,希望有關部門在盡快解決汙染事件的同時,也不要忘了徹底清查和大力懲處有關部門的這種失職瀆職行為,給公眾一個說法。”

  社會還沒有失去希望,社會也不想失去希望。但這並不取決於善良的民眾,而取決於你們這些高高在上而又不負責的官僚們,是不是有所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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