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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人到中年最糾結的感情問題

(2011-11-07 20:11:53) 下一個
由平凡往事張貼 @ 2011-11-06 20:41:25

一家育兒雜誌集中了有關離婚的五類問題請我作答。這五類問題是按離婚的先後順序編排的,很有些代表性:一,離不離的問題;二,離了,如何保持好心態的問題;三,離婚了,彼此還來往嗎?四,該不該再嫁?五,再嫁了,在新的婚姻中怎麽處理“曆史遺留問題”?

為了孩子,離婚還是不離?

在我懷孕期間,老公就曾經背叛了我,但為了孩子我原諒了他。女兒三歲半的時候,老公又有了外遇。這次我真的無法忍受,可是想到孩子,真不忍心讓她這麽小就失去家庭。經常看到很多報道,說離婚對孩子的傷害多大,離婚子女問題如何多,所以我一直下不了決心。我該怎麽辦?

柯雲路點評:

這個問題要根據自己的情況作具體分析。每個人麵臨的婚姻問題都有特殊情況。當然,女方會因為孩子對離婚持謹慎、躊躇的態度,這很好理解。然而,是否離婚還要從夫妻關係的實際質量和長遠質量來衡量。

所謂實際質量,是說當對方有婚外情、對家庭不忠時,要分析自己婚姻的實質狀況。如果感情已經瀕臨死亡了,對方發生婚外情就很難免。這種情況下,女性要求離婚是理性的。

所謂長遠質量,是雙方還有一定的感情基礎,隻是丈夫在花花世界中受到誘惑,一時出軌,但假以時日,他慢慢領悟到婚外情是要付出成本的,對家庭、子女也是有損害的,而他本人對這個家庭、孩子還有很大的責任心和感情,不願意損失這一塊。這種情況下,妻子離婚是要慎重的。

因此,夫妻關係是考慮離婚與否的首要因素。如果夫妻關係名存實亡,為了表麵上給孩子一個完整家庭的感覺,不一定是明智的態度。孩子長大了,對家庭內在的裂痕不會感覺不到。

建議這位女士先把孩子的問題放在一邊,要認真地從實際上、長遠上看看你們夫妻關係的實質,以此作為主要考慮依據,在這個基礎上,兼顧對孩子的考慮。如果為了孩子完全犧牲自己的感情需要,把已經死亡的婚姻背一輩子,我想,孩子長大以後也會對你說,媽媽,你這個選擇是錯誤的。

離婚了,如何保持好心態?

我是在屈辱中結束一段婚姻的。老公和第三者一起去了香港,開始新的生活,而我帶著留在內地的兒子相依為命。一想到前夫把自己的生活毀成這個樣子,心裏就非常痛恨。雖然告訴自己要樂觀,可心裏就是無法平衡,有時還會遷怒於孩子。一旦他調皮,就狠狠打他,打完他心裏又非常後悔。

我怎樣才能度過這段痛苦的時期?

柯雲路點評:

怨恨的結果是生活總得不到改善,事業也得不到發展,而且還影響到孩子的成長。如果自己的狀況和孩子的狀況越來越不好,心中的怨恨就越厲害。

在這個時候人要理性,走出惡性循環。良性循環的心理基礎是一定要爭一口氣,從現在開始打點好自己的生活。隻有自己過得好了,才可能淡化那段恥辱對於自己的傷害。將那個傷害淡化了,精神壓力小了,才能更好地展開未來的生活和工作。

開頭會比較難,要想明白,人是為自己活,別人的傷害並不是自暴自棄的理由。當自己從低穀中走出來了,特別是在工作中、在對孩子的教育中有了一些進展時,你會發現自己變得寬容了。如果以後很成功,孩子又成長得好,那時前夫提出想看看孩子又張不開嘴時,女人可能就會更寬容了。

離婚了最好不要再來往?

女兒三歲時,我和妻子分開了,算是平和地分手吧。女兒跟著我過,我們約定好讓女兒隔一周去她媽媽那裏過周末。可是,每次女兒去她媽媽那兒,回來後情緒波動就很大,吵著鬧著說想媽媽,並要求我們重新在一起生活。我總要花很多時間去安撫女兒。我的問題是,讓女兒經常在兩個家庭間走動,是不是對她情緒影響不好?要怎麽處理好這個問題呢,離婚了是不是最好不要來往?

柯雲路點評:

首先,我很欣賞這兩人的做法,離婚後仍能正常來往。孩子能去對方家過周末,這很現代,也很文明,是很多中國家庭做不到的。我們見到更多的是,離異以後撫養孩子的一方盡可能把持著孩子,不許孩子在兩邊走動。這是不妥當的,不利用孩子身心健康成長。

至於現在孩子年齡小,對父母都有感情,見到媽媽後情緒有波動,這很正常。家長要對孩子進行開導,共同說服孩子接受父母離婚這個事實,讓孩子慢慢接受和適應。她能在這個文明的關係中成長,不是壞事。

可以說,這對夫妻能有這樣的約定,至少說明當年還是好聚好散的,是講理的。在這個過程中出現一些問題,雙方可以再溝通。彼此都要在孩子麵前維護對方,要讓孩子的媽媽充分地配合,孩子到她那裏過周末時,不要一味寵愛和遷就,讓孩子分開時感到很痛苦。

帶著女兒,該不該再嫁?

我是一名單親媽媽,女兒五歲時,我與前夫離了婚。雖然也有人陸續給我介紹,但我心裏總是有顧慮,如果找了不可靠的人,傷害了女兒怎麽辦。我的工作經常需要上夜班,我真的很不放心。因為這個原因,這些年我一直單身。我不知道這樣的考慮對嗎,要不要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

柯雲路點評:

這個媽媽的顧慮是可以理解的,但不能簡單地說嫁或不嫁,問題的關鍵是遇不遇得到合適的人。如果找不到合適的,再離一次婚,自己和孩子都會再次受到傷害。目前這種情況,不要拒絕介紹。有合適的,結婚是上策;沒有合適的,暫時不結婚是中策;沒有合適的,為了一個完整的家硬結婚,傷害自己和孩子是下策。

至於什麽是合適的,根據個人的情況而定,沒有一個簡單公式。對於這位女士,她要把男方的品德、可靠性放在第一位。男方能不能善待女兒,對家庭有沒有責任心,婚前可帶著孩子和他有些相處,看看三人之間能不能磨合。至於孩子的安全,當然很重要。若你對未來丈夫的品性連這點了解信任都沒有的話,肯定不能嫁給他。

再婚家庭:女人做後媽有多難?

三年前,離異的我帶著兒子、他帶著女兒一起組建了家庭。為了避免矛盾發生,我盡量遷就丈夫的女兒,吃的、穿的都是買兩份,可孩子對我依然很冷淡,處處與我作對,我們夫妻間的感情也日益冷淡。兩天前,丈夫喝酒回家,不分青紅皂白就打人,還口口聲聲說我對他女兒不好。鬧成這樣,讓我很心寒,真的沒有勇氣再去當這個後媽了。

柯雲路點評:

再婚本身就容易出現難題,當帶著兒子的女方和帶著女兒的男方重組家庭時,尤其難相處。這裏有一個情結問題。按照弗洛伊德的觀點,女兒會有戀父仇母的情結,麵對繼母,情況可能更嚴重。

如果丈夫體貼妻子,照顧妻子的感受,一定會知道繼母與女兒是不好相處的。雙方關係處理得好不好,關鍵在男方。家庭教育中,總要分紅臉和白臉。教育女兒時,最好由父親扮演嚴厲的角色,繼母充當緩和、愛撫的一方,這樣會增進女兒和繼母的感情。如果現實中男人總護著女兒、溺愛著女兒,讓妻子充當嚴厲的角色,妻子與女兒的衝突會越來越激烈。反過來,妻子對自己的兒子也要相對嚴厲些,讓繼父充當慈愛的角色。

隻要夫妻雙方對家庭都是熱愛的,夫妻感情是有質量的,這個問題可以解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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