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目: 解釋一句為什麽有些行為是對所有人的冒犯,並提議兩位態度曖昧的版主引咎辭職
在公共場合一個人對另一個人進行公開侮辱和猥褻,所有在場的人對這種犯罪行為都有義務站出來進行製止。不這樣做就會受到良心的譴責。所以,那樣的行為是對所有在場人的冒犯。
在公共論壇上,對一個人用語言進行公開侮辱和猥褻其性質也是一樣的,也是犯罪行為,對其追究法律責任也許不現實,但至少應該給與嚴厲的譴責和懲罰。
師太立刻刪帖並對之進行了強烈的譴責,在此為師太點讚。
而另外兩位版主卻態度曖昧,沒有對肇事者進行任何懲罰和譴責,和肇事者對話,關係如常,似乎任何事情沒有發生,甚至給人有對肇事者袒護和默許的感覺。這是嚴重的瀆職。
所以,在此誠懇呼籲兩位版主引咎辭職, 並希望有正義感的網友對此呼籲給與支持。
周末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