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馬裏布往下走,今天說說聖塔莫妮卡(Santa Monica). 這是一個典型的旅遊城市,來洛杉磯旅遊的人都會到這個城市轉轉。這裏有步行街,匯集了幾乎所有名牌店。沿街有很多不同風格的餐館酒吧。各種藝術家在街上擺攤。到了晚上這裏更是燈紅酒綠. 不僅商店燈火通明,餐館飯菜飄香,街上也是火樹銀花,人潮湧動。各個hotel裏也有很多狂歡party。
在每一個海濱城市都會有一個建築叫pier, 是伸進海裏的一個長長的隻有一端的橋。小一點的Pier上沒有其他建築,隻供人們走到橋頭去釣魚或觀景。大的Pier上就有很多禮品店,餐館,娛樂中心等,基本就是一個娛樂城。聖塔莫尼卡的Pier 就是一個很著名的娛樂中心,那裏從早到晚人流不斷。在那裏孩子們可以玩各種喜歡的遊戲,大人們則邊逛邊挑選喜歡的美食和各種藝術品。
大家知道一個普遍規律,越是著名的地方,流浪漢越多。聖塔莫尼卡的海濱也不例外。據說這裏附近有救濟中心,所以流浪漢更比別處多。漂亮寬敞的綠草地上躺了很多流浪漢。你也隻能視而不見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