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厄瓜多爾經濟貿易情況介紹-僅供參考

(2007-06-24 21:17:17) 下一個

厄瓜多爾經濟貿易情況介紹-僅供參考
本文僅供參考,如若實施還請自行確認為好。特此聲明。

    厄瓜多爾於1995年烏拉圭回合起成為新的世界貿易組織成員。厄現行關稅一般低於世貿規定。 厄瓜多爾執行與安第斯共同對外關稅相一致,包括0%,5%,15%和20%的稅率,汽車關稅為35%。 厄瓜多爾享受拉美國家給予的關稅優惠,也是美國普惠製、ATPDEA(《貿易促進與鏟除毒品法》)和歐盟普惠製的受惠國。
對於限製進口商品需申領進口許可證。根據厄瓜多爾對外貿易與投資委員會規定,對於少數限製進口數量的商品必須申領進口許可證。主管部門有CONSEP、內政部、衛生部、農業部等。 厄瓜多爾的主要出口產品是石油、香蕉、大蝦、鮮花、漁產品、可可、咖啡、主要出口市場為美國、歐盟等。厄瓜多爾主要進口來源國也為美國、歐盟、等
出口手續辦理:填寫厄瓜多爾中央銀行聯係行(多為私人銀行)的出口統一單。一旦審核合格,須持該出口單連同發票、裝箱單、出口許可(某些產品)向海關申報。同時(也可隨後)向海關提交運輸提單及其他運輸單據。有關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原產地證規則視產品和目的地等情況而定。 為降低風險,私人機構對信貸提供出口信用擔保,可以是買貸也可以是賣貸擔保。

厄瓜多爾投資

    總體上,外國投資者無須事先獲取批準,厄大部分領域對外國資本是開放的。
    中央銀行對外國投資的注冊時間為45天,其目的主要是起統計作用,也是為保護投資人的利益。
    厄瓜多爾對外資的法律規定有:《對外貿易與投資法(LEXI)》、《投資引進及保障法》、《安第斯291號,292號決議》以及有關國際協定等。《安第斯291號決議》對投資有3種界定:由安第斯共同體指定的公共金融部門的投資為中性投資;安第斯共同體內的投資為地區內投資;來自其他國家的投資等,均為外國投資。 最高稅率25%。對再投資部分隻征收15%。如果外國投資(指新項目或擴大生產的投資)超過50萬美元,可連續10年享受20%稅率。
    厄瓜多爾資金返回絕對自由。厄瓜多爾對投資者的資金(包括利潤、出售股份收入或任何投資所得收入)的返回沒有任何限製,而且美元化降低了投資者的匯兌風險和國家對外匯的控製。 在厄瓜多爾自由區投資的外國投資者還可享受特殊待遇。 [安第斯優惠待遇]對外國投資開放。安第斯共同體對成員國內的投資實施優惠政策,這一政策同樣適用來自成員國外的外國投資者。 外國投資者可與國家簽訂合同。如投資額達到2500萬美元,可獲得國家法律保障,即因法律修改影響到投資項目,可獲得相應的經濟補償。
    投資者還可以享受10-12年免稅政策。2005年11月18日,厄瓜多爾頒布的投資鼓勵法,對在一些領域(如水電工程、煉油、高技術通訊設備及器材、深水港口建設和厄不能生產的工農業機械設備等),投資實行一定年限的免稅待遇。其中,基多和瓜亞基爾為10年,其它省市12年。優惠待遇包括:免除所得稅、機械設備及零配件進口關稅、公司組建稅等。該法還規定,應有關市政府要求的投資,市政稅可免95%(由各市政府掌握)。
在投資保護協定方麵:厄瓜多爾已與德國、阿根廷、智利、西班牙、美國、意大利、中國等簽訂了投資保護協定。
如遇到爭議,可采取仲裁及其他方式。除非投資合同另有規定,厄瓜多爾法律允許國內和國際仲裁,也可進行調解,某種情況下也接受外國司法裁決。

注冊公司

    公司須按厄公司總監署批準的公共章程組建,並在商業注冊局登記注冊。公司需加入相應的協會並取得市政府的營業執照。公司注冊手續自公共章程提交之日起10個工作日辦妥。
    -無限責任公司:一個自然人可在獲得營業執照、履行了注冊登記並建立了基礎帳目後即可開展經營活動。但業主須對所有責任完全負責,外國人須有移民批準。
    -有限責任公司:有履約能力的自然人可成立單人公司(Empresa Unipersonal),從事特定的經濟活動並隻負規定的有限責任。投資額應不低於10個月最低工資之和(目前為1600美元),也不受公司總監署的監督。
    -有限責任公司:這類公司以集體有限責任名義組成,公司的轉讓必須經所有合夥人同意。雖然外國人可以成為此類公司的合夥人,但不能成為外國股份公司。這類公司的注冊資本最少為400美元。公司成立時須至少支付50%的資本,其餘的在一年內繳清。公司需每年從利潤中提出5%作為公司的儲備金,直到該儲備金達到公司資本的20%,以保證公司應繳費用。如果公司的虧損累計達儲備金的100%和公司資本的50%,公司可以進行清算。
    -合夥公司:這類公司由兩個以上協議合夥人組成,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最近幾年不再成立這類公司。 
    -股份公司:根據股份投資比例負有限責任。這類公司至少須有2個股東。公司法人代表、股東及外部審計師須居住在厄瓜多爾。公司注冊資本至少為800美元,公司成立時須支付注冊資本的25%,其餘部分在2年之內繳清。公司累計虧損達儲備金的100%和公司資本的50%時公司可清算。
    -外國分公司:在當地經營並受當地監督。外國公司可在厄瓜多爾成立分公司。注冊時須向公司注冊的主管部門提交其本國總公司章程及證明文件,批準在國外經營的證明和法人代表授權書。注冊資本至少2000美元。

厄瓜多爾居留

    在厄瓜多爾租房或買房相對比較容易。外來人員經常是炙手可熱的客戶;有不動產代理商幫助找房,向房東收取傭金。 通常出租房不帶家具或電器。當然,也可通過協商要求帶家具的住宅。
    厄瓜多爾各主要城市都有一些設施齊全、服務周到的住宅小區。 基多和瓜亞基爾市擁有許多設施精良、擁有國際水平的私立醫院,醫生水準很高(大多畢業於美國或其它國家醫學院校)。但公立醫院多數服務水平欠缺。 就診和住院費用較美國和歐洲便宜,但有些指定藥品的價格十分昂貴。
    厄瓜多爾人熱情好客,但也有值得注意之處:大多數大城市的企業集中區治安狀況相對較好,但一些特定地區和特定時間需特別小心,治安較差。


雇用工人

    厄瓜多爾憲法和勞動法保護勞動者的權利,而且規定非常嚴格。包括工人可享受的最低工資權、健康工作條件權、無歧視權、工會權、集體協商權、罷工權、享受利潤分配權、無理被辭補償權、安全和勞動醫療權等。
    勞工罷工權利受憲法的保護。厄瓜多爾法律規定,罷工期間勞動者有停止工作並逗留在工作地點的權力。但在一些不能停頓其商業運行的企業,業主有維持企業最低運行狀態的權力。
    雇用與受雇傭均自由。企業和個人在雇傭問題上享有完全的自由權。但在雇傭時不能事先設置任何歧視性保護條件。合同簽訂後,勞工依法享有穩定的勞動權。
    勞工雙方可簽訂定期和非定期勞動合同。合同規定的3個月試用期滿後,勞動者享有1年、2年乃至無期限穩定工作的權利。
    雇傭工人每月法定最低報酬為160美元。

厄瓜多爾稅收情況

    厄稅務局(SRI)代表中央政府,負責征繳和管理厄瓜多爾的主要稅務工作,調查違反國家稅務政策的偷逃稅案件,並給予處罰。
    納稅人的首要義務是申請稅號(REGISTRO UNICO DE CONTRIBUYENTE,簡稱RUC,即唯一納稅人稅號注冊),這樣才能在法律規定的框架內從事相關經濟活動。 根據RUC法第九條規定,應在規定的日期提交報稅單(DECLARACIONES TRIBUTARIAS)並交納稅金。在沒有達到交納稅金的基礎限額和批準免稅的情況下,向稅務局提交報稅單的手續不能省略。具體報稅可通過授權銀行以電子方式申報和繳稅。 如遲期申報,將按現行利率和相應遲報天數計算罰金和利息。
納稅人銷售憑證以及補充單據和扣稅憑證等的印製必須得到國內稅務局的授權,有效期為12個月,納稅人須在此期限內完成納稅義務。 凡符合發票條例規定的憑證(發票號、RUC號、印製人資料、購買人、交易情況等資料齊全)即視為有效憑證。 
    厄瓜多爾向自然人和法人征繳的所得稅;間接稅種:增值稅或銷售稅(增值稅)、特別消費稅(煙、酒等)、車輛產權稅。外部稅種:對進口貨物征繳的進口稅加增值稅。行業管轄的稅種:不動產稅,對企業所有資產征收的稅,市政府營業執照稅(經營許可)。其他稅種:不動產購置稅,房地產收益稅,遺產稅,財產稅、服務稅。 所得稅稅率為25%。。 每年4月份(具體日期取決於RUC號第9位數碼)須申報上一財政年度所得稅。但須在相應財政年度的7月份和9月份按上一年度利潤的35%計算撥出預提稅款。
    關稅與安第斯共同體關稅水平相一致,即0%,5%,10%,15%,20%,35%(車輛)。厄瓜多爾海關負責核實和征繳由政府確定的關稅(對外貿易投資委員會製定後交由總統批準)。
增值稅率為12%。對銷售收入征收12%的增值稅,但有一些產品的服務和轉移被批準為0%稅率(例如:超市、商店出售的糧食和食品,藥品、種子、植物、肥料、報紙、書籍、排水係統、電力、醫療服務、公共服務、印刷、葬儀和道路、橋梁通行費)。
    按照RUC號第9位數碼變化的確切日期,每月10日(如須每月申報)須對上個月的銷售申報增值稅並繳納增值稅提留或每年1月和7月10日申報上一年度下半年和當年上半年的銷售增值稅並繳納增值稅提留(如要求半年申報)。確定須每月還是半年申報和繳納增值稅取決於服務的種類或轉讓的貨物。
特別消費稅是指對某些奢侈或特殊產品的消費征繳的稅賦。如煙(金色98%,黑色18.54%),啤酒(30.90%),其他酒精飲料(32%),汽水(10.30%),電訊服務(15%),至3.5噸機動車輛(5.15%),飛機、輕型摩托車、遊艇和遊船(10.30%)。
    車輛牌照稅。該年稅由稅務局按車輛評估價的百分比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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