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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常識小辭典

(2006-06-23 19:06:09) 下一個


音樂常識小辭典

1:音(Tone)
  是一種物理現象。物體振動時產生音波,通過空氣傳到耳膜,經過大腦的反射被感知為聲音。
人所能聽到的聲音在每秒振動數為16-2000次左右,而使用到音樂中的音(不含音),一般隻限於 每秒振動27-4100次的範圍內。音的高低、強弱、長短、音色取決於物體的振動。
2:音色(Tone-color)
  指音的感覺特性。發音體的振動是由多種諧音組成的,包括基音和泛音,音色是由泛音的多少 及泛音之間的相對強度決定的。人們區分音色的能力是天生的,音樂的顏色分為人聲音色和器 樂 音色。人聲音色分高、中、低音,並有男女之分;器樂音色中主要分弦樂器和管樂器,各種打 擊 樂器的音色是不同的。
3:共鳴(Resonance)
  共鳴指的是一種振動。當一個發音體振動時,引起了其它物體的振動,並發出了聲音,產生了 共鳴。
4:基音(Fundamental tone) 
  物體振動時所發出的頻率最低的音是基音,其餘的為泛音。基音決定音高。
5:泛音(Harmonic overtone)
  除了發音體整體振動產生的最低的音是基音,以基音為標準,其餘1/2、1/3、1/4等各部分
也 是同時振動,是泛音。泛音的組合決定了特定的音色,並能使人明確地感到基音的響度。樂器 和 自然界裏所有的音都有泛音。
6:音高(Pitch)
  音高是用一秒鍾的振動的次數來表示的。頻率多則音高,頻率少則音低。目前國際通用的標準 音"a",是每秒振動440次的聲音。
7:音名(Pitch name)
  音名指西洋樂製中代表固定音高的名稱。這些名稱沒有統一,在各個國家是不同的。被廣泛  采用的是:C D E F G A B。
8:唱名(Syllable names)
  唱名是指音階上各音的名稱。通常使用1do、2re、3mi、4fa、5sol、6la、7si。 大調的主 音用1do,小調的主音用6la。
9:音域(Compass) 
  人聲或樂器所能達到的最低音和最高音之間的範圍就叫音域。音域可分為總的音域和個別音 域、人聲和樂器音域。
10:調性(Tonality)
  調性指調式類別與主音高度。在樂曲中,主音是旋律、和聲的核心,其它音與之發生從屬關係 最後中止在主音上。這樣的樂曲就是有調性的樂曲。
11:音階(Scale)
  指調式中的各音,從以某個音高為起點即從主音開始,按照音高次序將音符由低至高來排列, 這樣的音列稱為音階。音階由低到高叫做上行,由高到低叫做下行。我們今天所說的音階,就是以 最普遍的大音階(大調)與小音階(小調)為主。 
12:五聲音階(Pentatonic scale)
  由五個音構成的音階。多用於民族音樂的調式。如:do、re、mi、sol、la、(do)。
13: 大調(Major mode) 
  調式的一種。七聲音階,其相鄰二音的間距分全音與半音兩種。其音階除第三、四兩音間與第七、八兩音間為半音外,其餘均為全音。大調的色彩較為明朗。 
14:小調(Minor mode) 
  調式的一種,七聲音階有"自然小調"、"和聲小調"、"旋律小調" 、"現代小音階"四 形式。 小調的色彩一般較大調黯淡,常用來表達悲哀、憂鬱的情緒。自然小調(小音階)的二三 兩音間 與五六兩音間為半音。
15:純律(Just intonation) 
  與十二平均律不同。音階中各音與主音的關係均為純音程。由於這樣形成的半音無法分平均, 所以不能隨便轉調,現已被曆史所淘汰。 
16:主音(Key-note) 
  調式音階裏的第一音。十二平均律(Temperament)音律的一種。把一個八度音均分為十二個半音,半音的音程都是相等的。鋼琴、豎琴等樂器均按此律定弦。 
17:半音、全音(Semi tone、Whole tone)
  將一個八度音分成十二等份,每一份為半音,兩個半音相當於全音。半音相當於小二度, 全音相當於大二度。
18:協和音程與不協和音程(Consonant,Dissonance) 
  根據協和的程度可分為完全協和音程(純1、4、5、8度)和不完全協和音程(大、小 3 、6度)。除此之外都是不協和音程。 
19:音程(Interval) 
  指兩音之間的距離。計算音程的單位稱"度",兩個音之間包括幾個音節就稱幾度。度數相 同 的音程又因為其所含半音和全音的數目不同而有純、大、小、增、減等區別。
20:十二音體係 (tweleve-tone system, tweleve-note system)
  現代派作曲手法之一。由奧地利作曲家勳柏格於1921年創立。作曲家放棄傳統的調式、調性 與和聲體製,將半音音階中的十二個音任意排成一年音列,然後以倒置、逆行等技法加以處理,除非所有的音都出現過,否則任何一個音不得重複。
21:五聲音階 (prentatonic scale)
  八度內有五音,謂之"五聲音階"。
22:七聲音階 (diationic scale) 
  八度內有七音,就稱為"七音音階"。
23:力度 (dynamics) 
  力度指演奏、演唱樂曲時音響的強度。以力度記號表示,如f(強)、p(弱)、<(漸強)、> (漸弱)等。
26: 不定音高 (inderterminate pitch)
  樂曲中所采用的沒有明確音高的聲音叫不定音高。實為噪聲,原不屬於樂章範圍。現代派作曲家常用之,如鋸木聲、折紙張聲、打字聲、掃地聲、敲擊聲、噓聲、呼嘯聲等等。 
27:不對稱節奏 (asymmetric rhythm)
  又稱"複節奏"(polyrhythm)。在同一樂句或小節中,各聲部的節奏不相一致;或在同一小節中,組成各節拍的時值不相一致。廣義言之,複調音樂都屬於奇異節奏。現代派作曲家所用的奇異節奏,是一種高度複雜化的節奏。
28:切分音 (synopation)
  變換小節中強弱拍位置的一種節奏。其形成的格式如下:  
 (1)、弱拍音延續到強拍位置;   
 (2)、休止強拍位置;  
 (3)、弱拍音改為強拍。 
29:無調性 (atonality)
  指樂曲的構成沒有一定的調性基礎。
34:平行五度 (parallel fifths)
  樂曲的兩個聲部隔開純五度作平行進行。十五世紀以來,在對位與和聲上都規定應避免平行五度之出現。 
35:平行減七弦 (parallel diminished seventh)
  和弦進行的方式之一。減七和弦由四個音連續小三度疊置而成,其特點是無明確的傾向性,減七和弦連續出現而不加解決,就是"平行減七和弦"。
37:節奏 (rhythm)
  構成樂曲的基本因素有樂音的高度、樂章的時值(包括休止)、樂音的強弱三種。 表現於時值與強弱方麵的,即樂音的有規律的輕重緩急,稱為節奏。
38:節拍  
  樂曲中周期性出現的節奏序列。 
42:主調音 (tonic keynote) 
  調式的中心音稱為"主調音"。
43:主調音樂 (homophony) 
  複調音樂及單調音樂的對稱。多聲部音樂的一種。以一個聲部作旋律(曲調)進行,其餘聲部居於和聲襯托的地位。
45:半音音階 (chromatic scale)
  相鄰二音的間距為"半音",謂之"半音音階"。
50:全音音階 (whole-tone sacale) 
  相鄰二音的間距皆為全音,謂之"全音音階"。
53:華彩段(cadenza)
  插於樂曲尾處的輝煌的即興演奏段落。由獨奏者即興展示其演奏技巧。作曲家與演奏家常為他人的作品寫定華彩段。 
55:聲部(part,voice) 
  指重唱、合唱、重奏、合奏樂曲中同時進行的各旋律線。如弦樂四重奏有第一小提琴、第二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四個聲部;混聲合唱有女高音、女低音、男高音、男低音四個聲部。
57:轉調(modulation)
  樂曲在進行中變換調性。轉調是重要的作曲手法之一。簡單的轉調常在近關係之間相轉。
58:拍子(beat) 
  小節的單位時值。小節的拍子結構以拍子記號(time signayure)表示。
62:和聲(harmony) 
  不同高度的樂音同時發聲,謂之和聲。和聲學的研究對象為:和弦的結構、和弦的連續法則 、和弦在樂曲上功能屬性、和聲學是作曲技法的重要組成部分。
63:和弦(chord) 
  和聲的結構單位。在自然音階的和聲體係中,和弦由音階上各音連續三度疊置而成。三音疊置,即成三和弦,由C、E、G三音組成;其屬七和弦,由G、B、D、F四音組成。 
65:變和弦(altered chord,Chromaytic chord) 
  和弦的組成音中有不屬於同調性的音出現,謂之變和弦。變和弦常作為轉調的準備。
66:〖單調音樂〗 (monophony)
  單旋律的音樂。複調音樂及主調音樂的對稱。即不附帶任何對位聲部、襯托句及伴奏等,隻有一條單純的旋律線。古代音樂及大多數民歌,都是單調音樂。
69:複調音樂(polyphony) 
  單調音樂及主調音樂的對稱。由兩個以上各自獨立而又根據和聲法則同時進行的聲部組成的音樂。其性質與"對位音樂"(counterpoint)基本相同。
70:複對位(compound counterpoint) 
  凡對位音樂的各聲部可以高低易位者,統稱為複對位。複對位按聲部數量可分為二重對位、三重對位、四重對位等。
71:音域(compass)
  人聲或樂器發聲的音調廣度,常以其高低兩極音表示之。各種音域,其各局部的音質不相同,這種局部,稱為音區(register),在人聲則稱為聲區。
72:音程(intreval)
  兩樂音之間的音高差距。通常以自然音階兩音之間的音級數(包括邊緣兩極)作為音程的量度。 
73:音高(pitch)
  樂音在音階上的絕對高度。如C音、D音等。在物理上,音高決定於發音體的振動頻率,在 心理感覺上,音高之決定還稍受音的響度的影響。 
74:音調(idiom)
  某一時代、民族、地區、流派、作曲家特有的音樂風格。如言某民族或某的民歌音調。 
75:音階(scale) 
  音樂上所用的音,根據一定規律,在八度內按高低次序排列之,即成音階。世界各民族各地
區,皆有其獨特的音階。
78:美聲唱法(bel canto)
  聲樂表演風格之一。十八世紀流行於意大利。演唱者追求音質的優美、自然與歌唱表演的華麗、輝煌,而忽視詞意和感情等的表達。以運用美聲唱法著稱的作曲家有貝裏尼、多尼采蒂、羅 西尼等人。他們所作的歌劇常稱為"美聲歌劇"。 
80:配器(orchestration)
  作曲法的組成部分之一。指器樂合奏曲中各種樂器的配合。其內容要點為各類樂器性能、各類樂器的音色對比與配合效果、樂曲原音響統一效果。配器除用於初始寫作之外,亦常用於現成樂曲
配器,如將鋼琴曲、重奏曲等,改編為管弦樂曲。
81:調式(mode)
  據以構成樂曲的基礎音列。其中一音為中心音,其餘各音與該中心音具有依存關係。調式的中心音稱為"主調音"。以主調音的音高表示調式,謂之"調性"。樂曲之構成而無一定的調性 基礎者,謂之"無調性";同時以兩種調性為基礎者,謂之"多重調性"。
83:旋律(melody)
   不同高低與不同時值的音前後相連,即成旋律。旋律的要素一為音高,二為節奏。較原始的音樂公有旋律,甚至僅有節奏。現代音樂也有隻求和聲與配器等的新奇效果而忽略旋律的。
94:音樂的基本表現手段 
音樂的基本表現手段是: 
(1).曲調旋律、節奏、拍子、速度; 
(2).調、和聲;
(3).力度;
95:音樂的分類
(一) 音樂按聲部和聲部狀況可分為:單聲部音樂、.複調音樂、主調音樂。
96:音樂的分類
(二) 音樂按照性質分可分為:純音樂、標題音樂、輕音樂、爵士音樂。 
97:樂音體係 
  在音樂中使用的、有固定音高的音的總和,叫做樂音體係。 
98:調號 
  變化記號若使用在整首曲子中,使這首曲子中的每逢指定的音都要升或降,那這時候這個變化記號就被稱之為調號。
99:節拍 
  強拍和弱拍的均勻的交替。節拍有多種不同的組合方式,叫做"拍子'',正常的節奏是按照一
定的拍子而進行的。
100:旋律 
  又稱曲調,它是按照一定的高低、長短和強弱關係而組成的音的線條。它是塑造音樂形象最主 要的手段,是音樂的靈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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