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昌黎縣法院壓案十四年幫被告欺淩孤身老人
(2009-03-13 2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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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位75多歲的孤身老人, 1995年我起訴他人強占我住宅一案勝訴(1995昌民初字452號),昌黎縣法院判被告60天內搬出。14年間我無數受昌黎法院的愚弄和欺騙,身心受到了極大的吹殘,該法院以各種不法之卑鄙手段幫助被告強占強買我的房產至今未果。提及執行到秦皇島市中院,該院更是配合下級法院繼續侵害原告,我實在是走投無路,希望通過網絡和媒體的曝光還我一個公道。在中國連自己的房子都要不回來,難道政府和法律是為流氓和黑社會服務的嗎?實在是不想看到我們的司法再被這些敗類法官糟蹋下去了,我說得是真人真事,用得是真名真姓,請相關單位和當事人看看你們的言行對得起你的頭上的國徽嗎?
我將用我有限的幾年餘生捍衛中國的司法公益,捍衛我的人權,捍衛我的物權。用朱鎔基總理的話就是“不管前麵是地雷陣還是萬丈深淵,我都將一往無前,義無反顧,鞠躬盡瘁,死而後已“。但願我的誓言和朱總理的誓言一樣,擲地有聲!
多謝廣大的網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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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阿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