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精彩的辨護----懷念萬大哥
(2009-06-20 20:19:16)
下一個
人的一生,會遇到不少良師益友, 萬大哥是其中的一個。
70年代初,我從部隊複員,分配到公安局當片警。一天,所裏來了一個人,40多歲,中上等個頭,清廋又顯出精幹。老民警都叫他老萬。
老萬的身份是農民。但我發現他從骨子裏透出一股儒雅氣。果然,老民警告訴我,老萬是個老警察,因為政治問題,被開除公職,當了農民。從他們的話語裏,可以看出對老萬的敬意。老萬當警察時,是個好警察,片警,刑警,預審員,那一個部門,都是挑大樑的。當農民,老萬也是最棒的,附近農村的拖拉機,水泵壞了,都找老萬,老萬全修好。村裏老鄉說老萬是個13能,沒有他不會的。 還說,領導瞎了眼,讓老萬受屈了!
一次我到小學檢查安全,發現老萬站在講台上,正在黑板上寫字,下麵幾十個農村孩子,瞪大眼看著萬老師寫字,那一手粉筆字-----絕啦!
我和老萬成了朋友。
老萬住在工廠區。嫂子是工人,老萬算是沾了嫂子的光,一間半房,20平米,一直到他走,沒挪窩。
我以後才知道,老萬負責的一個反革命案,《攻擊黨罷》,他把案卷弄丟了。絕對的政治問題,沒把他抓起來就萬幸了。
一次我問他,怎麽會弄丟了呢?為他惋惜。老萬不置可否的說:該丟就要丟!··· 為人不做虧心事,不怕三更鬼叫門!···
老萬是農民,自然沒工資,可他的朋友多,經常有生產隊的,給他送些米,菜,他都坦然受之。他說每個人都有難處,別忘了人家幫過咱。
文革後,老萬被平反了。分到市局政治部,他死活不幹!他說他玩不了政治!堅持要搞業務,最後分配到預審處。就是公安局搞案件的最後一關,審完後就報檢察院批捕。
我兩喝酒時,他說,冤,假,錯案太多了···想起來難受,···人卑言微···
80年代初,老萬調到了檢察院。是文革後的第一批檢察官。我也辭職下海。都挺忙,見的就少了。那次,晚上,路過老萬家,突然想起好久沒來了,又拐回頭到商店買了兩瓶好酒,才進了他家。
哥們相見,都特高興,嫂子炒了幾個菜 ,老規矩,不多喝,大杯子,一瓶酒,均分。嫂子不言語,隻在旁邊笑。老萬告訴我,市上成立了一個由公,檢,法組成的專案組,專門負責冤,假,錯案的審查,平反,他已調去了。我說:“大哥,這下你遂心了吧?”他點點頭,又搖搖頭“太多了!太多了!···”
他告誡我,人一輩子不能做缺德事!
再見大哥時,他已離開檢察院,當了侓師,是第一批考上的。我問他還想幹什麽,就差沒當法官了。
他說,他想都經曆一下,體會一下,能盡一點力,為那些無權無勢的人爭取點公平···
我說,“大哥,你的經曆都可以寫本書啦,你一定也是個好侓師”。
他回答“當然,那是一定的。”
大哥很快在侓師界有名了,他主要負責刑事和民事案件。這是他的長項。
有一個案件,由他當辨護侓師,產生了轟動······
80年代末,萬元戶都很少,城東有一個小老板,掙了不少錢,比萬元戶多多了,蓋了一座小洋樓,買了小車。有一個未婚妻,共做生意,一直和他同居。
一天晚上,來了強盜,小兩口都被殺了,肚子裏還懷著孩子,3條命。此案至今都沒破!那是警察的無能!要講的是後事。
人死了,小老板留下了一大筆財產。歸誰呢?
男方的父母這時不認女方了,也不承認雙方的共同財產。鬧上了法庭。
一審,判決男方父母得遺產80%,女方父母無異議,但男方父母居然上訴了。 人情竟然一點都不剩了!
萬大哥當了女方父母的侓師。他當警察和檢察官的經曆,發揮到了極致。
他先要求調解,男方父母不幹。
他對法官說:我到公安局詳細的察看了男,女雙方被殺的法醫驗屍報告。報告中說明:男方死在樓下,女方死在樓上,女方比男方晚死了5分鍾。因此:按照繼承法,男方死後,女方即成為第一遺產繼承人。5分鍾後女方死亡,那麽,女方的父母就是順位遺產繼承人。
第2點,男,女雙方雖然沒有結婚,但共同創業,長期同居,且以懷孕,小兩口感情很好,有目共睹,以形成事實婚姻。《居說國內現在不承認事實婚姻了。》因此,女方不僅擁有財產的一半,而且完全繼承了男方的遺產。
即然所有財產都歸女方所有,女方遺產,理所當然歸女方父母繼承。
萬大哥又說道:一審判決本來不公。但女方父母看重親情,人都死了,要錢有什麽用?並未上訴。但男方父母隻認錢,不認情,分得80%還不滿足,如此做法,是不可原諒的!···
說來不信,萬大哥話音剛落,法官居然鼓起了掌。
男方的父親,當場給女方父母跪下了,哭著說,自己錯了,饒了他吧,給他留一點錢吧。···
法官當庭宣判:1·撤銷一審判決。2·所有財產歸女方父母所有。
此案後被司法部收入精彩案例匯編
大哥後來告訴我,女方父母還是給了男方家裏部分錢。但和法院無關了。
這就是我的大哥,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