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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喜歡過一個人

(2019-09-22 21:54:07) 下一個

他約我。我說就下班吧。他說隻有30分鍾,喝個drink,讓我選個地方。我就選了個麥哈頓非常昂貴的地方。

他喝的茶。我要了一瓶啤酒。沒想到交談了近1個半小時,期間給他的司機打了個電話。他說開回家將11點了。他說他睡的早。他問我餓不餓,我說不餓。他給我看了他手機裏的很多照片。其中很多中國古董的收藏。件件價值連城。

幾天後,他發了個信息。我沒仔細看,還以為隻是去林肯中心看芭蕾舞。

那晚因為工作,我還遲到了10分鍾。他把我的票放在box office,讓我去取。

拿到票一看是他的last name 和 我的 first name。wow!

落座才發現,我們兩個的座位是整個劇場最好的兩個。

期間休息的時候他問我為什麽沒時間吃個dinner。我說,還有dinner啊。

他的前妻是世界化妝品界的大姐大。他們離婚二十多年了。20年前park ave的公寓千萬美金。他一直單身。

他擁有好幾家大公司。資產多少個億了吧。也沒個孩子可以繼承。肯定將來要捐了的。

我的生活狀況跟他的需要不合拍。他住在外省的時間比住在紐約的更多。

我喜歡他因為他的閱曆,品格,幽默,還有對我的尊重和care。

字字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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