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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房屋產權到期後房子屬於誰 《物權法》規定自動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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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房屋產權到期後房子屬於誰 《物權法》規定自動續期

2015年05月04日 來源:中國新聞網 瀏覽次數:6339 我來說兩句(0)
核心提示:雖然《物權法》沒有提及續期後的費用及相關問題,對商業和綜合建設用地如何處理,能否自動續期也沒有具體規定。不過,隨著後續法律法規的完善,配套法律、法規將對《物權法》相關部分進行補充。

70年後,還是自己房子的主人 

我國現行的法律規定了“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期限:

(1)居住用地“使用權”是70年

(2)工業用地“使用權”50年

(3)商業用地“使用權”40年

(4)綜合用地“使用權”50年

而房屋的使用壽命通常長於這個年限。這個問題對於私人購房者而言,顯得尤其重要!不少業主在購房時不禁產生疑問:當“土地使用期限”到了之後,房子還屬於自己嗎?

現在終於有答案啦!

《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

(1)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2)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自動續期,這使得住宅業主感到安心。

自動續期—解決了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在期限上的衝突問題。

消除了二手房購買者對土地使用權年限的後顧之憂!將促進二手房的流轉,有利於提高房屋和土地的利用效率。

雖然《物權法》沒有提及續期後的費用及相關問題,對商業和綜合建設用地如何處理,能否自動續期也沒有具體規定。不過,隨著後續法律法規的完善,配套法律、法規將對《物權法》相關部分進行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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