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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官方機構參與拐賣中國兒童”的幕後真相

(2009-05-11 09:31:07) 下一個

“英官方機構參與拐賣中國兒童”的幕後真相
------一些中國人唯利是圖讓英國丟臉

作者:瀏星雨

內容提要:新華網,人民網等官方網站上的新聞《《衛報》:英官方機構參與拐賣中國兒童》,在編譯的時候失真了。新華社所引述的這份《衛報》新聞明確說:目前沒有跡象表明達希思羅機場的“兒童之家”的任何人涉及幫助販賣兒童。這個事件按照中國的概念,基本算不上“兒童販賣”,而是大致相當於蛇頭組織的偷渡行為。這是中國犯罪集團,利用英國尊重人權,保護兒童的環境,繞過移民法的監管,借道英國兒童福利機構,組織偷渡入境的過程。如果說這是一起駭人聽聞的“販賣”中國兒童事件的話,那麽可以說這是一個中國政府官方機構參與“販賣”中國兒童的惡行,而與英國官方無涉。西方國家的“兒童”,“失蹤”,“拐賣”概念的內涵和外延都和我們中國的不一樣。


2009年5月8日,在新華網,人民網等官方網站上,不約而同地出現了讓良知尚存的中國人憤怒不已的新聞《《衛報》:英官方機構參與拐賣中國兒童》。說得是,英國報紙《衛報》透過一份官方的機密報告披露,從2006年3月以來,共有77名中國兒童從英國官方機構被拐賣。

[img]http://www.ccvic.com/hs_Files/Remoteupfile/2009-5/8/xin_4420506081030515978012.jpg[/img]

筆者翻看了一些網友的評論,大多表達了憤怒心情,並抨擊了英國乃至西方的人權的虛偽性。

新浪網友說: 英國人真是黑心肝,又幹起老本行了,十八世紀時就開始在非洲販賣人口,從事販賣毒品交易,,,,,,英國人就是強盜的化身。

ckxx讀者說: 外國人收養中國兒童大部分都是迫害他們的,心痛啊。

ckxx讀者說: 打死英國老。

ckxx讀者說 他媽媽的英國豬!!!!!!!!!!!!!!!!!!!!!砍死英國老!!!!!!!

鳳凰網友看了轉載的新華社新聞也紛紛抨擊西方國家人權的虛偽性。

來自廣東省深圳市的網友說: 一個老牌國家發生這樣的事,真的很丟臉,必須向中國人民道歉並賠嚐。

來自北京市的網友說: 我們也拐賣英國小孩來中國做奴隸

來自陝西省西安市的網友說: 西方國家的陰險毒辣,隻有以牙還牙!!!!

來自廣西的網友說: 這就是西方的人權。

來自湖北省黃石市的網友說: 西方人曆來就是吃人的豺狼,沒有公德意識。

來自山東省威海市的網友說: 這就是民主文明的西方社會,某些人眼中的天堂

來自俄羅斯莫斯科網友說: 這是西方的民主,還是西方的虛偽?人權人道,都是騙人的鬼話!


然而,事實真相如何呢?

新華社所引述的這份《衛報》新聞明確說:目前沒有跡象表明達希思羅機場的“兒童之家”的任何人涉及幫助販賣兒童(大意,英文原文是:There is no suggestion that anyone involved in the administration of the home is responsible for aiding the traffickers.)

新華社所引述的這份《衛報》新聞開篇就說明,是有犯罪集團利用這個“兒童之家”係統地用作販賣兒童的中轉站,而不是這個“兒童之家”係統地販賣兒童。

《衛報》的新聞到了新華社那裏,就成了“這份報告揭示了這一有59個床位的政府部門是如何用做遍及四個大陸的拐賣兒童活動的情報交流場所的。”,明顯的,在“如何”和“用做”之間被選擇性地省略了一個“被”字。因為在《衛報》新聞中,所用的是被動語態。

老天爺,新華社參與詐騙錢財的概念和有犯罪集團利用新華社詐騙錢財,是完全不同的兩種概念。有人利用北京少年宮誘拐兒童,和北京少年宮參與誘拐兒童是一個概念嗎?

中國犯罪集團利用英國的福利機構“兒童之家”轉運和販賣人口的消息被披露後,英國首相布朗5月6日嚴厲指責“這是不人道也是不可接受的行為”,並要求內政大臣立即調查此事,保護無辜兒童。英國保守黨影子內閣內政大臣葛瑞林稱這件事“讓英國丟臉”,他致函內政大臣史密斯,要求她解釋為何英國境內發生兒童販賣,同時要求立即采取行動,找出失蹤的70多名華裔兒童。的確,一些聰明而又見利忘義,唯利是圖的中國人讓英國“丟臉”了。


事實上,這個事件按照中國的概念,基本算不上“兒童販賣”,而是大致相當於蛇頭組織的偷渡行為。

首先,這些所謂的兒童(Children),不是在中國大街上乞討的“東莞”被拐兒童那樣的兒童,他們多數年齡在16周歲以上,將近一半人年齡在18周歲以上。當然,不能排除有受騙或者被迫脅的例子。

這些中國人大多自願或由其父母做主決定和“蛇頭”配合,偷渡進入英國。這些所謂的“兒童”大多知道他們的偷渡行為並主動配合蛇頭的行動,並且預料他們將被英國邊防人員查獲。

因為“人蛇”集團,能夠勾結中國的公證機關,公安機關和邊防海關機構,但難以“搞定”英國邊防海關官員,所以這些所謂的“兒童”能夠順利出關登機,卻常常會被英國邊防截獲。私闖國境的“偷渡客”往往被各國送往非法移民收容中心,等待遣返。

然而,沒有成年人陪伴的,年齡在18周歲以下的“兒童”待遇就不一樣了。達希思羅機場的英國邊防海關人員截獲這些“兒童”偷渡客後,隻能送到“兒童之家”寄養。這個“兒童之家”由英國邊境管理局和地方政府等多個部門根據《英國兒童福利法》協同運作。而按照英國法律,“兒童之家”工作人員不得限製“兒童”的人身自由。

負責兒童服務的副主管朱麗安·沃賽斯特表示,希靈登區政府的工作人員很難阻止孩子的離開。因為如果要看守這些孩子,需要得到法院指令。她說:“我們不可能把他們的房門鎖起來,因為這觸犯人權。除非他們犯了什麽罪,我們才可能將他們控製起來。我們試圖說服他們不要從中心逃走。”

這樣,這些所謂的“兒童”,實際的偷渡客,在大多數情況下,孩子一到達收容所,就會使用預先設定好的手機和人口販子取得聯係。孩子隨即打包自己的行李,不是直接從前門離開,就是從臥室窗口跳出去,離開收容所。

英國一名警官描述了最近一起“消失事件”:“一個女孩子從前門進入收容所,然後直接從另一個門出去了。收容所的工作人員聽到了車門關閉及車子離開的聲音,然後就發現這孩子消失了。這可以說是緊急狀況。很顯然,她與犯罪分子有聯係,他們一起完成了‘逃跑’計劃。”(注:上述三段文字,來自於互聯網上的新聞報道,但本人負責其真實性)

這就是中國犯罪集團,利用英國尊重人權,保護兒童的環境,繞過移民法的監管,借道英國兒童福利機構,組織偷渡入境的過程。當然,不能排除有人受騙或者被迫脅的情況。

所以,如果說這是一起駭人聽聞的“販賣”中國兒童事件的話,那麽可以說這是一個中國政府官方機構參與“販賣”中國兒童的惡行,而與英國官方無涉。英國社會的嘩然和英國政府官方的震怒,一方麵是出於人道主義對這些中國“兒童”命運的關注,更重要的是對於英國自己的邊防海關和兒童福利機構所存在的漏洞感到痛心。

比如,中國邊防海關查獲並拘留的偷越中國邊境的印尼人,越南人,菲律賓人,俄羅斯人,能夠在24小時或數天內內“大搖大擺”地離開拘留所,而中國政府的工作人員卻不能阻止,而隻能好言相勸相勸這些“非法移民”留下來免費吃住。這樣的消息被披露後,同樣會引起中國社會的嘩然。

這個事件中,英國政府在這個事件中,責任幾何?當然有責任了,至少是監管不力。英國政府應該來我國學習取經,怎麽能夠讓偷越國境者隨意走動呢?終於出事情了吧。看來,以後英國政府得采取先對“中國兒童”搜身,沒收保管他們的隨身物品,而後對他們進行勞動教養。白天勞動改造,晚上學習“邊境管理條例”。隻要有人願意補償食宿費用,就允許“中國兒童”自主乘機回國,否則就一直教養下去,看到底誰能熬過誰?


那些實際年齡在18,20歲以上的中國偷渡客,踏上了英國的領土卻都成了需要英國政府特別保護的“兒童”了。你若要問英國政府,那些被販賣失蹤的中國“兒童”多大了,他們都會告訴你“不滿18歲”。是啊,英國官員是不可能來中國目擊這些偷渡客的被分娩過程的。大家還記得,2008年的國際體操協會是怎麽回答奧運年齡事件的嗎?“我們隻能相信中國政府出具的文件”。你不得不佩服:中國人民的智慧是無窮的。

新華社在轉載這篇《衛報》新聞的時候,選擇性地遺忘了起畫龍點睛作用的結束語:倫敦華人社區中心主任“萍”(英譯,原文為Ping Hayward)說:“這是中國人生活當中“陰暗”的一麵”(大意,原文為:Ping Hayward, the director of the Chinese Community Centre in London, said: This is a hidden and underground part of Chinese life.)


但是,從讀者對這則“英官方機構參與拐賣中國兒童”新聞的反應和評論來看,絕大多數中國人又顯得心智不全。否則這樣的“弱智假新聞”怎麽能夠被廣泛轉載和轉帖的呢?否則怎麽會有那麽多的“無知”而又“瘋狂”的評論的呢?

單單從新華社的這篇新聞內容看,不用看到一半,就應該大致知道怎麽回事情了。

我是在今天淩晨1點的時候,在貓眼看人欄目上看到“loonie”網友所轉帖的這篇新聞的。我才看了三分之一的時候,就跟貼寫下了一個“牛”字(大家想想,能把新聞編寫成這個樣子,能不牛嗎?),而後去找我以前的兩個文章,轉帖過來給“loonie”網友捧場,順便啟發網友。兩篇文章都是講述兒童失蹤問題的專論,一篇是筆者數月前撰寫的《美國80萬失蹤兒童之迷霧》,另一篇是《昨天和美國表弟就兒童失蹤問題通話實錄》

“loonie”網友立即跟貼說:“再來解牛嘛,我知道您有這個本事”,接著她又向我進攻:“流星雨同誌的業務水平差了。您現在需要證明的是,衛報提供的這份資料是假的”。

我當即回答說“我相信,衛報提供的這份資料大致真實(按照英國的標準)。實事求是,瀏星雨的傳統”。並且應“loonie”網友的要求,在沒有查閱任何資料的情況下,寫下了三點評論:“1, 這事兒,在盛世中國太平常了,英國人沒見過市麵,大驚小怪,小題大做了; 2, 這是反映出: 和諧社會裏的中國人太可惡了;3, 英國政府致力於保護人權,實際上在保護中國人的人權”。


事實上,單單從這個新華社的新聞本身內容看,就有好些貓膩裏麵透露出真相。

第一, 既然這個英國官方機構參與拐賣中國兒童,那麽那兩個賣淫的中國女孩為什麽會在1年後回到這個拐賣她們的“英國官方機構”呢?難道她們希望再被“拐賣”一次嗎?難道他們盼望再被迫懷孕一次嗎?

第二, 新華社的新聞說:“在三分之二的案件中,他們很快就失蹤了--大多數在一周內,許多在24小時之內。其中很多是在消防演習時逃走的,有10名跳窗逃跑。其他人隻是走出前門,進入等候的汽車。”。如果心智正常的中國人,能想像這個“英國官方機構”是這樣參與拐賣中國兒童的嗎?在中文的概念裏麵,這哪裏是“失蹤”啊,這分明是“被收容者”想方設法從“收容所”逃跑嘛。不過,說“被收容者”和“收容所”也不像,哪裏有“被收容者”能夠如此從容地在收容所內與外麵同夥裏應外合,之後大搖大擺地“逃跑”的?去問問進過北京大興收容所的大學生或民工們吧!在那裏,進門之後先上交個人物品,而後提供高價電話讓你在監視中托人帶錢“撈”人。(筆者沒進過,描述可能不準)。

第三, 新華社的新聞說:“被拐賣到希思羅機場的中國兒童大多來自福建。那裏是中國人口走私活動的中心。”。很難想像心智正常的中國人能把這些“兒童”和深圳東莞被拐兒童聯係起來,很難想像很難想像心智正常的中國人在此刻忘記了深圳東莞被拐兒童家長在福建的艱辛曆程。大家知道福建是個中國人口販賣著名的“拐入地”,而不是“拐出地”。福建人最喜歡,最擅長的是花錢幾十萬請蛇頭幫助偷偷逃離這個“和諧社會”,“盛世中國”。

好了,就此打住,不用再分析了。隻是希望本篇文章的讀者能夠舉一反三,希望本篇文章的讀者不要一而再,再而三的受騙上當了,更不要充當“傳假”的幫凶。特別是貓眼看人論壇裏幾乎天天轉帖這類新聞的幾個著名ID,該吸取教訓了。比如在同一天(5月8日),這幾個ID就轉帖了諸如《美國有350萬名5歲以下的兒童經常挨餓》,《美國人口占世界5% 在囚罪犯占全球25%》和《新紀錄片《遊樂場》揭示美國兒童性交易泛濫》。


這則新華社新聞也在專門揭露和抨擊假新聞的“AC四月青年求實理性社區”上(就是那個“反CNN網站”,Anti-CNN.com)被轉載了。那裏的三個網友異常和諧地先後分別寫出“人權~~”;“自由~~” ;“民主~~LX保持隊形”這幾個異常奇妙的詞匯。另一位網友則寫下了“嚴重抗議英國政府參與拐賣兒童的醜惡行徑!!!希望聯合國調查英國的人權狀況!!!”的句子。

“反CNN網站”號稱擁有眾多熱心的業餘翻譯人才,但為什麽沒有人去看一看《衛報》的原文呢?這個網站在開辦之初,我去過。筆者發了一個大意為“新聞重在真實,新聞造假禍害四方”的文章,立即被“反CNN網站”推薦,並給了一個什麽稱號(現在忘記了)。而後,我發了一篇揭露“反CNN網站”的打假新聞文章內有虛內容的文章,我的ID就被封殺了,我重新申請ID另發一篇指出“反CNN網站”的某個指控不實,於是我的IP被徹底封鎖了。當然,我可以通過代理再上,但我放棄了,這個“反CNN網站”隻不過是武大郎開店。


筆者在線撰寫本文的時候,有網友告知,此事上了中央電視台,更幾乎成外交事件了。

人口販賣大國,當中國莫屬。英國國家邊境署新聞發言人自豪地說:“在過去一年裏,我們也已經成功抓捕了12名人販子。”;對比中國,僅在今年4月份公安部所公布的10個“拐賣”案件,就夠英國追趕10年了。(新聞鏈接;http://www.gov.cn/gzdt/2009-05/04/content_1303501.htm)

根據鳳凰周刊的調查估計:“我國每年約有20多萬兒童失蹤,目前仍然沒有放棄尋找的案件逾60萬件”。據信大多數失蹤兒童屬於被拐賣,甚至被殘害,因為一家媒體在2006年9月所作的調查數據顯示,曆年失蹤的兒童隻有3.4%被找回。

那些“尋子”的家長們漸失耐心,甚至轉化為憤怒。他們不斷上訪,甚至求助於境外媒體,英國《衛報》也在其中。然而,英國卻是中國人口“販賣”的曆年受害者。一些人為了逃離這個“經濟發展世界最快的國家”不惜付出生命的代價。2000年,58名藏在貨櫃裏偷渡英國的中國人被活活悶死;2004年,23名中國偷渡客在英國“拾貝”死亡。英國《衛報》已經數年關注中國人蛇集團,甚至兩度派記者深入“虎穴”----長樂和福清,但始終掀不起英國輿論“風浪”。

我有種感覺,這次《衛報》將這個事件捅出來,會逼迫英國政府采取相應的行動。而英國政府的行動,就會引發中國政府的相關“被動行動”,這樣,這個事件接下來就不那麽容易不了了之。

首先,這些偷渡的“中國兒童”是怎麽樣從公證,公安機關獲得相關文件的?他們又是怎麽樣“通過”中國海關的檢查順利登機的?這幾乎又是一起中國在外國政府的壓力下進行反腐的案例。

第二,這件事情,有關媒體會有“騎虎難下”的處境,這些被“拐賣”到英國的中國兒童的詳情會被人關注,由此這個事件的“水落石出”不難等待,除非......。

值得慶幸的是,通過這起事件,廣大人民群眾的認知水平又會被動地提高一次。大家或多或少地明白,原來西方國家的“兒童”的概念和我們中國不一樣;西方國家的“失蹤”的概念和我們中國不一樣;西方國家的“拐賣”的概念也和中國的不一樣。是啊!豈止是這些,英美等西方國家的“貧困”,“挨餓”,“無家可歸”,“刑事犯罪”;“虐待”;“性侵犯”甚至“性病”概念的內涵和外延都和我們中國的不一樣。所以,以後看新華社報道英美等西方國家的時候,要小心啊!

不過,中國進步很快,現在野生動物不能打了;還聽說,性騷擾也將被定為刑事犯罪了。以後的中國經濟進一步發展了,中國社會更加進步了,人權意識逐漸覺醒了,會更快地和歐美接軌的。這期間,新華社不會忘記告訴你,哪個領域中國又有進步了,哪個方麵又向文明世界靠近了一步了。這二三十年,中國就是這樣慢慢演變到現在的。

2009年5月9日上午初稿,11日上午完成修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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