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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Pjiang 老師等,

(2009-03-13 11:06:32) 下一個
本人EB2, 140 已批,485 PENDING 過180天, 被LAYOFF,最近找到一份工作,已將H-1B轉到CS公司,職位是PRODUCT MANAGER,H1B 已批, 但由於律師是我原來公司的律師, 所以一直遲遲未將CS的H1B文件給我,請問我可否在4月1日另遞一份CS公司的H1B申請,申請職位為MARKET ANALYST, 同我的140 的SOC 一致.請問如果新的H1B獲批的話, 我可否用新的H1B CARRY ON 我的EB2 申請? 可否用新的H1B來工作, 而棄置原來的那份H1B(PRODUCT MANAGER)不顧? 好像聽說一個人不能占用兩個H1B名額,但我的是同一個CATEGORY, 但職位不同, 請問可以嗎? 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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