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感冒搭上性命:親屬伸冤3年討說法

福建省福清市一位老人因感冒住院治療賠上了性命。經過醫學會的醫療鑒定和向法院起訴之後,事情還是沒有得到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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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感冒搭上性命:親屬伸冤3年討說法

(2009-02-19 22:26:27) 下一個
福建省福清市一位老人因感冒住院治療賠上了性命。經過醫學會的醫療鑒定和向法院起訴之後,事情還是沒有得到解決。



一個小感冒,讓患者在福清市醫院丟命。



圖為患者的醫療費用匯總單。


  羅日丁 黃誌雄 陳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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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患者:感冒住院撒手人寰

  2005年9月17日,福建省福清的陳厚強發現其父親感冒,咳嗽得厲害,見父親如此的難受,便把父親送入福清市醫院內九科進行治療。

  中午12點57分經醫院檢查測出患者的血糖為17.3,看見如此情況,家屬要求醫院將病人轉院觀察治療,但是醫院的林維忠醫生卻說:“院方不派救護車也不派醫生,要轉自己去轉!”麵對醫生如此態度,家屬感到很無奈。

  “醫生的這種態度讓我們根本不能把醫生與救死扶傷的形象連在一塊。”死者家屬告訴記者。

  稍有醫理常識的人都知道像病人如此高血糖的狀況下根本不能使用葡萄糖,可是林維忠醫生卻用了(250%ML的4瓶,100%ML的3瓶)共7瓶的葡萄糖,病人從入院起一直掛到下午3點,這時病人出現昏迷現象,經檢查發現病人的血糖從17.3一直升到21.11,最終導致病人死亡。“在病曆中,主治醫生注明使用了胰島素,但是如果使用了胰島素的話血糖本應該下降怎麽反而不斷上升呢?”死者家屬告訴記者。

  他們認為,患者身亡,是醫院不負責任造成的。

  “好端端的一個人,在感冒之前還帶著孩子逛街,怎麽就突然撒手人寰了呢?”死者的兒子悲痛的說到。他們無法接受這一事實。

 
 醫院:篡改病曆推卸責任

  麵對親人突然離去,家屬一時無法接受這個現實,為何一個小小的感冒竟把命給搭進去了呢?在和醫院交涉如何賠償的問題上,雙方分歧太大一直無果。由於前段時間有媒體報道稱有些醫院為推卸責任進行一些違規操作,會不會這裏也藏有不可告人的秘密?為此,家屬帶著疑惑來到醫院想要了解事情的真相。

  於是家人就想用法律手段為親人討回公道,搜集證據是第一步首先要做的工作。

  2005年9月22日家屬來到醫院找到林維忠醫生要求複印病曆,林維忠卻告訴家屬病曆已經送到檔案室了。隨後家屬來到檔案室,然而檔案室的工作人員卻稱病曆還沒有送上來,家屬來回地跑,感覺被欺騙了。家屬回過頭找林維忠醫生時卻不見其蹤影。隨後,家屬多次到檔案室去複印材料都無功而返。幾經周折,時隔半月後,家屬終於複印到病曆。家屬告訴記者,根據醫院管理手冊第七十三條病案管理製度第四條:主治醫生要在當天內送交病案歸檔,可是他們經過十三天才複印到病曆,醫院這樣的管理製度怎麽能讓看病的人放心呢?複印到病曆之後,家屬發現在病曆中的有些藥品如創成、泰能、海力健抗生素等搶救用藥都是價格不菲的藥品。然而,這些總共七百多元的藥品在費用匯總單中根本不存在,如果存在的話,本應交納兩千三百多元的醫藥費,患者家屬按照收費清單卻隻交了一千五百多,難道醫院少收了七百多塊?況且收費清單上一些金額較少的藥品都有記錄,更何況那些貴重的藥品呢。家屬告訴記者,病人在治療中並沒有使用這些藥品,而是醫院在病人死亡後,為了掩蓋事實和推卸責任在醫囑中另外加上去的。

  家屬對患者死因疑惑不解,於是提起醫療事故鑒定。但是由於醫療鑒定是以醫囑病曆為基礎,醫院給出的病曆中指明使用了抗生素等藥品對患者進行搶救,經過福州市醫學會和福建省醫學會兩級醫療事故鑒定後,鑒定結果都稱不屬於醫療事故。由於死者家屬對鑒定結果不服,在律師的建議下,要求醫學會進行第二次鑒定。在第二次死者家屬提到病曆有假時,省醫學會就開出了鑒定中止的函。死者家屬希望能進一步的了解事情真相。可是,省醫學會隻能在原有的基礎材料上進行再鑒定,最後的鑒定結果還是讓家屬感到很失望。

  “正是因為醫生篡改了病曆,在醫囑中加上了創成、泰能等藥品,才導致省醫學會在進行醫療事故鑒定時認為醫院在防治敗血症方麵是得力及時的,因此鑒定結果為這起死亡事件不屬於醫療事故。”鑒定結果出來後,家屬悲憤的說到
病曆中既然注明使用了如創成、泰能、海力健抗生素等重要藥品,為何費用清單上沒有顯示呢?胰島素雖然在清單上有顯示,並且醫囑中寫到共使用了胰島素44U,而費用清單中僅使用了20U,但價格為“0”,金額也為“0”。這不禁讓人懷疑是否有人在醫囑病曆中動了手腳。

  “醫院在實際中並未使用胰島素,並且漏診了我父親糖尿病,並一再使用葡萄糖輸液,導致病人血糖急劇升高直至死亡。並且醫院在患者死亡後為了逃避責任才把相關用藥增加到醫囑裏麵。”死者兒子陳厚強告訴記者。
 
  
判決:醫院無過錯隻對家屬人道賠償

  2007年11月12日死者家屬將福清市醫院告上了法庭,但是庭審結果讓死者家屬感到十分的失望和驚訝:法院判決認為福清醫院在對患者治療過程中不存在過錯。患者因一個普通感冒而搭上了性命,醫院竟然一點責任都沒有。家屬仍堅稱這一切都是由於醫院在患者死亡後偽造、篡改病曆造成的。

  一審過後,死者家屬仍奔波於醫院和法院之間,要為死者討一個公道。

  目前,家屬正準備向中院提起訴訟,家屬表示不管這段維權之路有多遠,他們都將一如既往的堅持著。

  對於此事,院方表示患者最後死亡的原因是患者從送入醫院時就已經病重,出現重症肺部感染、急性炎症反應綜合症、多髒器功能衰竭等狀況,最後導致心跳呼吸停止。院方也承認在治療過程中對血糖的控製力度不夠,但聲稱這和患者死亡沒有關係,並表示醫院醫生在整個醫療過程中都是高度負責、積極的和及時的,但患者終因病情危重而死亡。

  患者家屬對院方稱患者病重的說法表示質疑:為何患者能自己走進醫院,並自己登上五層樓?家屬告訴記者,患者是在被掛了葡萄糖後情況才逐漸惡化的。

  針對病曆中有些藥品在費用匯總單中沒有顯示這個問題,醫院醫務科王欽棋主任告訴記者,那是醫院財務入賬係統的問題,但是收費清單不能作為醫院治療用藥的依據,一切都以醫囑病曆為準。患者家屬對這種說法感到很不滿意,為何關鍵性的治療用藥在財務入賬係統中會出現問題,而其它的藥品卻可以入賬?而且,福清市醫院做為二甲醫院卻讓家屬時隔半月後才複印到醫囑病曆,家屬認為這其中定有蹊蹺。

  最後,院方表示鑒於死者家屬的悲痛心情,在法院和醫院的共同努力下,醫院同意給患者一萬元的人道主義賠償,法院也對死者家屬訴訟費給予減免。對於這個解決方案,陳厚強表示不能接受。本刊將繼續關注事態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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