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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國內的時候我不會開車,跟著單位司機出去過,但那時候他們多少認識點警察,如果真的出了問題,拐彎抹角總能解決了。在美國就不行了,如果你被抓了就得老老實實地吃罰。不服氣也可以,那就要上法庭,讓法官判看看誰對誰錯。很麻煩。
在美國,我還沒有去過法庭,聽說去了法庭如果警察不來,你就算贏了,不用被罰了,但如果警察也去了,你可能還是被罰,但也許會減少點點數。有的人還可以選擇上課來抵罰款。
大約三年四年前吧,那是星期三,我們下班走過富人區,那裏限速是30,結果老公開車快了,被警察遇見,人家警察就在前邊小樹叢裏貓著呢,騎的是摩托車。眼睜睜看著人家對準你的車側速度呢,這叫逮個正著。老公也是不服氣,說沒有超那麽多,即便超一個邁你也是超呀。認倒黴,結果因為十幾年沒有任何記錄,點數減少了一半,罰款照付。
從那以後老公開車小心了不少,尤其到星期三的時候走到那條街上自己就會說,要慢點開,今天是星期三。要我說,警察時不常抓一抓是有好處的,否則真的很危險。
開車的人總是一夥的,有兩次走過那裏,對麵來的車給我們閃高燈提示,告訴我們前邊有警察,哇,老公特別感激人家,一路就說,這人真好。我說你要是慢點開車,是不是不用人家提醒呢。等沒人提醒你的時候,你就會又被警察逮到。
說是說,其實隻要開車都會有開快的時候,我開車的時候會很小心,但也會有開快的時候,還好從來沒有被警察抓到過,隻是多數開車的時候會非常小心就是了。
前些日子走到那條街上,老公還問我:“我的點是不是沒有了?”其實他總會惦記著那兩個點,我說:“你總惦記那點幹嗎,好好開車不就行了,沒了怎麽樣,再記上兩個?”
昨天,又是星期三,我們跟往常一樣,下班又走那條路回家,拐過一個彎不久,老公就說“警察!”我問:“在哪兒呢?”“後邊。”他說。“嗯,你別超速哈。”我提醒他。我們一路走,警察一路跟著,原來警察裏我們特別遠,過了一會兒我再看,警察的速度快起來了。我還跟老公開玩笑說:“警察超速了,我要有測速度的槍就好了,我測他給他開個罰單。”老公說:“哈哈,那你就得被警察當場擊斃了。”正說著,看到後邊警車閃燈了,要我們停車。
警察手摸著槍袋,側著身子慢慢地來到了我們車跟前,小聲地說:“我是這個區的警察XX。”我心說,瞧瞧嚇得。
然後要我老公的駕照,要我們的保險單什麽的,警察說:“剛才有個停牌的地方,你沒有停車。”“什麽?不可能。”我老公說。警察說:“是,你沒停。我們可有攝像頭。”我心說:“編,你接著編。在富人區你有攝像頭?”我沒出聲,看到這個半老不老的警察帶著一個年輕的小警察,我心想,這是培訓小警察呢,抓個人給他看看。
原來這個停牌跟前沒有要求怎麽停,很多人踩一下閘示意一下就過去了,尤其在側麵沒車的時候,現在規定嚴格了,要在這樣的停牌前停死,然後再走。說心裏話,能做到的人真的不多,另外如果車多,真的容易追尾呢。
看到網上很多網友在這個規定出來後,都有被警察因為這個原因開罰單的,而且有人一天就拿兩個罰單。我曾經跟老公說過,我說,以後再到停牌的地方,你一定要踩好閘,然後再走,那叫“fully stop" 。我還跟他講,我在網上看到的,很多人都因此吃罰單呢。估計他沒往心裏去。
昨天我很確定我們沒有闖停牌,但我相信,肯定是沒有按要求停下來再走,因為人們早已習慣了,點一下就走的走停牌方法,尤其是當兩邊沒有牌子沒有車的時候。即便我們去了法庭也會被罰,再說,天天上班呢,去法庭要時間的,不劃算。所以我跟老公說,算了,別跟他爭了,就是幾十塊錢,兩個點。慢慢就沒了。
老公跟警察說了一堆的好話,警察告訴打罰單上的電話,那裏根據你的記錄會酌情處理的,也許隻是警告一下。我想罰款肯定要收的,點也許少記一個半個的,警察也要賺錢的,聽說他們也都是有指標的,完不成也不行。老公被罰很不服氣,一直叨叨咕咕的,我跟老公說:“點背不要怨警察,下次注意在停牌麵前停死了再走,你看看街上很多人你特別煩的那種,就是開車死慢,就按限速開,甚至比限速還慢,還有離前邊車恨不能半個車那麽遠開著,甚至停下來都要離那麽遠的人,那些人不是笨也不是有病,而是被警察給抓怕了。”
交通事故絕大多數都是因為開車人不能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導致的,警察嚴格要求司機是對的,不然很多司機尤其男人,總會按自己的想法開車,總有一套自己的理由。出事兒了就不是鬧著玩的了。人命關天,車禍是第一殺手。所以一向都支持警察抓超速的,違規的司機。當然也不能說就沒有差勁的警察,尤其當他們帶徒弟的時候,不管真假,都得裝得跟師傅一樣,嚴肅而認真。
這個警察還問老公多大年齡了,我估計他嫌老公開車慢了。你看看,今天他就是要抓一個人,所以你如果再開快半個邁,一樣的結果就是罰款名目不同,這個是沒在停牌前停死,那個就是超速。
所以,點背不要怨警察,自己好好開車就不會被逮到啦。
為了安慰老公被“冤枉”心,昨天在外邊吃了飯。晚上我跟國內的表弟在QQ上聊天,我說:“你姐夫今天開車吃罰單了。”表弟說:“這麽多年了,一定是第一次,你別說他哈,我有體會,吃了罰單,心裏很難受的。肯定怨警察。莫名其妙地開罰單。”我差點笑出聲來。趕緊說:“不是第一次,我也沒說他,他自己在反省呢。”“反省什麽,抱怨一下警察該幹嘛幹嘛。”表弟說。
我一看,咋說得這麽對呢。今天早上老公開車走過那條路,我們看了有好幾個停牌,他又說:“就這個吧?我不可能沒停。”我沒理他。心想罰都罰了還說什麽,我催他給人家打電話,他理直氣壯地說:“我昨天打了,人家說今天給我來電話。”
還是好好開車的好。
不過開車還是注意點為好
周末愉快!
有一次,下班高峰期,車很多,大家都想快點。前邊不遠處一輛Suv,在左轉已經亮紅燈時,想搶過去。因為轉彎太急,在鐵軌上失控,熄火。駕駛座上的男的動作快,跑了出來,旁邊的女的沒有來得及。
那天,平常十幾分鍾的路開了一個多小時,總共看到四起車禍,其中兩起關閉了通行。
罰款已經成了混蛋政府的斂財工具!
還有這樣的規定?停牌從來都是要求要停死。看來你們規則都不明白,挨罰一點都不怨。
不過我有另一想法,其實我們有這時間討論罰單,還不如研究在美國怎樣多賺點錢,一年有個50到60萬,罰單200元,一笑了之了,紐約警察一年3萬多,也很辛勞啊
自己錯了怪警察,無理還想狡辯出三分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