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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事件的教訓

(2009-11-15 10:12:11) 下一個
1,每個章法都是有原因的。有臨床經驗加上理論考試才能拿執照。
因為學生看病沒有主治醫把關會耽誤病情的,畢竟學生沒有臨床經驗。
請看:

阜外心血管病醫院院長胡盛壽:“這個整個給她做完手術以後,術後的處理常規有問題,他沒有給她抗凝治療,明明一個高凝狀態,做骨科手術長期臥床,不給她吃抗凝藥,這是直接導致她肺栓塞形成的原因,搶救的過程當中,又使用非醫療人員進行搶救,導致搶救失敗。”

2,法律和規章製度不僅是用來保護病人的,也是為了保護醫生和醫院的權益。
手術後死於血栓,氣栓的病人都有,很難避免。
這次北大醫院吃虧在沒有按醫院製度按排好急救醫生值班,主治主任醫生查房。
假如當時情況危急,有主治主任醫生在場,急救15-30分鍾,沒救也完事了。
因此是北大醫院管理不當 ,讓病人家屬抓了把柄。 。

3,無論是醫生還是病人,都要小心為自己多想想。

病人不該輕信年輕醫生,多看幾家醫院,想好可能發生的事再手術。俗話說信人不如信自己,不要輕易上手術台。

我有兩個癌症病人,一個被診斷隻能活三個月的確活了6年。另一個說是能活三年的隻活了三個月。就是手術問題。
醫生也要多為自己作想,多請教上級醫生,記下上級醫生的意見。這樣既學習了經驗,又保護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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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1)
評論
五弟五哥 回複 悄悄話 這件事兒俺了解不全麵,沒啥發言權。
可是,單純從搶救那點來看,家屬有些不講道理。
既不讓現場醫生放手搶救,回來又怪醫生這不行,那不行。
搶救的時候,一分一秒都是關鍵,哪能等待他們熟人來?
不管咋說,小心點總是好的,醫生病人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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