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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實現真的是人的終極追求嗎?
戴維·布魯克斯
最後更新於:2017-09-20
我想向你介紹兩種人類發展模型。
第一個模型,你可以稱為“四種幸福”。最低等的幸福是物質享受,也就是享用美味的食物、精致的服裝和漂亮的房子。然後是成就感,也就是我們從贏得或被承認的成功中獲得的喜悅。第三種是貢獻力,也就是我們從回饋他人中獲得的快樂。最高等級的幸福是道德上的快樂,也就是我們把自己奉獻給某種高尚的事業或無條件的愛時獲得的強烈滿足感。
第二個模型是著名的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根據這一理論,我們首先努力滿足生理需求,比如饑餓和口渴。一旦生理需求得到滿足,我們就轉向安全需求,也就是經濟和物質上的安全感。一旦安全感得到滿足,我們就轉向歸屬感和愛。當它們得到滿足後,我們開始追求自尊。自尊得到滿足後,我們開始追求發展的巔峰——自我實現,也就是體驗自由意誌,以表現真實自我的方式生活。
這兩種體係之間的巨大差異在於,“四種幸福”理論認為自我實現是從自我超越的個體走向人際關係,最終走向卓越與集體的發展。另一方麵,馬斯洛的需求層次從集體轉向人際關係,其巔峰則是個體的發展。人類存在體驗的巔峰一方麵在於超越自我;另一方麵在於解放和實現自我。
大多數宗教和道德體係都是為了實現內心的平靜,認為自私是人類的大問題。但在20世紀中葉,亞伯拉罕·馬斯洛(Abraham Maslow),卡爾·羅傑斯(Carl Rogers)等人則致力於自我的解放和擴展。他們給我們帶來了自尊運動與人文心理學,他們的思想至今仍然很有影響力。
例如,美國最重要的婚姻研究者之一埃利·J·芬克爾(Eli J. Finkel)於周二出版了一本名為《要麽十全十美,要麽一無是處的婚姻》的重要書籍。這本書非常精彩,充滿了對當代婚姻的有趣見解。但它完全是依據馬斯洛的框架來解釋婚姻。
在這種觀念下,婚姻是為了以支持雙方個體得到自我實現。心理學家奧托·蘭克(Otto Rank)寫道,在婚姻中,“一個人幫助另一個人發展、成長,同時不過多侵犯對方的個性。”你的配偶應當幫助你實現最好的自己。每個人都要努力去認識最真實的自我,與此同時,配偶雙方也要相互指導對方。
芬克爾寫道:“越來越多的美國人認為這一定義是婚姻關係中的重要組成部分。”
現在我承認,我覺得這種婚姻觀念冷漠而疏離。如果你是為了追求自我實現而結婚,那麽你會經常感到沮喪,因為婚姻,特別是育兒,會不斷地拖著你遠離自我目標。
相比之下,在“四種幸福”這個框架中,婚姻可以成為一個喜悅的學校。你可以因為一時激情而結婚,但是如果一切順利,很快你們就會肩並肩地在廚房裏切蔬菜;追逐一個洗完澡光著身子在廳裏歪歪斜斜到處亂跑的小孩;整夜不睡,焦急地等待著沒回家的青少年子女;每隔一段時間,在夏夜的野餐桌邊看著全家人,內心湧上一陣感激,體驗到一種更高的喜悅,這是僅以“自我”的身份完全無法體驗到的。
這一切恰恰是因為你的自我融入了一個名為婚姻的單元之中。你的身份發生了改變。在為這個單元做貢獻的同時,你投入了一部分自我,因此給予和接受,利他主義和利己主義之間的區別消失了。
不僅僅是結婚,而且在一切事情上,馬斯洛的需求層次理論一貫指向一種冷靜而難以得到滿足的自我實現。然而,大多數人不是在其他需求得到滿足的平靜狀態下體會到最深刻的人生意義,而是在遇到危機的時候才能體會到。
在塞爾瑪同馬丁·路德·金博士一起遊行的時候,伍爾夫·凱爾曼(Wolfe Kelman)拉比的生活中充滿了各種不安全感,但他寫道:“在歌聲中,我們感覺自己同某些超凡脫俗、難以言喻的東西聯係在一起。我們體驗著勝利與歡慶。我們覺得事情永遠不一樣了,沒有什麽是永遠一成不變的。那是一種溫暖、超越自身的精神體驗。是超越了語言的意義、目的和使命。”
芬克爾的書中列舉了許多有趣的數據,其中一則指出,從1995年開始,父親和母親都開始花更多的時間照顧孩子。如今,父母用於共同養育子女的時間比1975年的父母多三倍。芬克爾說,這是馬斯洛/羅傑斯追求自我實現理論的延伸。
我卻認為這是對馬斯洛理論的否定。我認為,如今許多父母正在擺脫我們這一代人的道德觀,走向注重契約與融合,並且相互讓步的愛情。
我們當中沒有任何人能夠實現我們在婚姻或其他方麵的理想。但是我們至少可以製定高一點的目標。馬斯洛的需求層次很容易轉化為過度自我中心。現在是時候丟棄它了。
翻譯:王相宜、晉其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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