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
篇文章既是思考的結果也是實踐的結果,實踐的結果就是因為教我的女兒及朋友們的孩子而得。當時寫了兩條推文,也一並納於此,留下思考的痕跡。(1)我當然知道“為天下人謀永福”是林覺民《與妻書》中的話,這正是如今官方教育能暗渡陳倉,與自己的“革命先烈”和“高尚情操”勾連起來的地方。此處應與小女及眾子特別探討,沒有任何人能謀到永福,何況為天下人謀?烏托邦和奴役之路的想法均應警惕。我講古文會講原意,但絕不將古人思想照單全收。(2):我教林覺民《與妻書》,固是讚賞他對妻子的深愛和“雖千萬人,吾往矣”的精神,但我不讚同他“為天下人謀永福”的思想。世上沒有任何偉大的人能謀到天下人之永福,這想法乃烏托邦,不必為其諱飾。不能因其是英雄,便讓我們在他麵前無條件繳械投降,這樣跪下來的姿態是對英雄的褻瀆。另外,昨天被摒蔽的文章《一個國家正常人不多很可悲》可以此我博客上閱讀,請點文章最底部之“閱讀原文”,即可看到。2015年3月25日於成都
今年是辛亥革命一百周年紀念,出了很多種書,有很多會議和紀念。很多種書隻不過是趕趟的賺錢貨,沒有看到什麽真知灼見,並沒有使人獲得知識的增益和對苦難中國的更深理解。很多會議,隻不過是花納稅人的錢,為一些“研究者”找個遊山玩水的機會。諸種紀念中,有兩種紀念引人注目,一是大陸自我貼標簽的“偉光正”紀念,不用說這樣的紀念是對辛亥革命的歪曲;二是台灣接續民主自由理念的紀念,這才與辛亥革命推翻帝製、建立共和的旨意相符。在這樣的背景下,我們來重讀黃花崗烈士之一林覺民先生的《與妻書》,應該有特別的意義。
得老實承認,我重新解讀林覺民的《與妻書》,不是為了趕辛亥革命百周年紀念之趟,任何聖化神化辛亥革命的做法都應引起我們必要的警惕。引起我重新解讀林覺民《與妻書》興趣的誘因,與其說是源於人們帶著嘉年華心態的對辛亥革命的紀念,毋寧說是我對《與妻書》一百年來斷續選入大陸和台灣語文教材的這個事實感興趣所致。從1906年廢除科舉製以來,中國現代教育走過了百年之路,但教育領域和其它領域一樣,不管走過多少荊棘之路,從來都缺乏深細的探究,使得我們的血淚苦難和走過的彎路價值不大,這也就是我們“多難”卻永遠無法“興邦”,更無法利民的原因之一。
一
由於對中國官方教育的價值取向和教材所選內容的不滿,我在讓自己的女兒到學校學習的同時,星期日於家中召集另外幾位朋友的小孩,一起給他們選教一些古文,名之為“課眾子文”。我所先古文注重情趣、情感、生活、真善美,而比較少選那些宏大敘事的東西。如張君嗣的《與所親書》、陶淵明之“此亦人子也,可善遇之”(《南史•隱逸•陶潛傳》)、顏真卿的《寒食帖》、王維《山中與裴秀才書》、柳宗元《送薛存義序》、蘇軾《與米元章劄》、《與毛澤民》、、鄭板橋《濰縣署中寄舍弟墨第二書》、林覺民《與妻書》等。教讀方法,是我先講字、詞、句,理順大意,然後講與作者相關的背景,多從日常生活著手,並聯係當下之人事,再告知“眾子”,為何要選這樣的文章。課短者要求背,課長者要求熟讀,同時讓他們提任何稀奇古怪的問題。如此一來,“眾子”還比較有興趣,並不覺得學古文有多難。
當我選講林覺民《與妻書》的時候,講了課文和相應的背景,並講了童安格、齊豫等所寫的與此有關的歌曲,再提及今年拍攝的《百年情書》。然後我首先提問,這課文表達了什麽樣的內容?孩子們大抵說的都是:林覺民很愛國、愛妻子。我就問他們這兩種愛有無矛盾?孩子們如夢初醒,立馬說的確有:愛一個人愛到去赴死,而這個死是不是他妻子要的呢?為國家死就是愛她的表現麽?是不是國家好了,她的愛就得到了寄托?國家好了,她永遠失去了丈夫,那她心情能真的好起來麽?我說,你們這些問題都很好,讀書就是要如此認真思考,才符合讀書求真的目的,而不是接受他人給你的答案,更不用說所謂惟一正確的答案。
我接著給他們說,《與妻書》情感是真摯的,也算得上感人肺腑,但我們卻不可在感動中不去思考家庭利益與國家利益之間的緊張關係。一個好的國家,由於有民主自由的製度做保障,在很多時刻國家利益與家庭利益之間的衝突並不大或者說很少有衝突。當家庭利益與國家利益出現緊張的時候,我們應該怎麽辦呢?在外敵入侵的非常時刻,迫不得已,不得不舍棄些家庭利益,為共同保衛國家做貢獻,因為保衛國家的目的還是為了保障自己和家庭的利益不受侵害。但在正常的時代,在多數時刻,我們卻應該把家庭利益放在首要位置,意謂著先個人和家庭,再及社會和國家。這樣的秩序很重要,不可顛倒,一個人自稱或者號召他人“大公無私”,這都是謊言,沒有大公無私的人。一個人要自愛、愛家人,才有可能真正愛別人,而不是愛別人後才最終愛自己,否則不符合人性中的天然自利秩序。
正是由於麵臨即將到來的死亡,情感的衝擊力太大,林覺民在《與妻書》和《稟父書》裏都強烈地表現了一種家國之間的內在邏輯緊張,其自相矛盾處在在多有,但百年來卻幾乎沒有認真就此解讀過。他為了說服自己的妻子和父親理解他赴死的用心,有意用國家利益覆蓋家庭利益,可謂把家國不能兩顧和“忠孝不能兩全”的理念衝突展現到了極致。“吾充吾愛汝之心,助天下人愛其所愛,所以敢先汝而死,不顧汝也。汝體吾此心,於悲啼之餘,亦以天下人為念,當亦樂犧牲吾身與汝身之福利,為天下人謀永福也。汝其勿悲。”這種以國家為重、以天下為念,為救國而敢犧牲自己,自然是令人敬佩的。但我們卻不能不注意這種家國緊張之下,林覺民內心的痛苦糾結。
再者,我們也應當注意,林覺民固是先覺者、是先烈,但他依然是新舊轉型時代的人物,他之愛妻子和孝父親,固出至誠,但從女性主義角度看,他這封信也並非沒有可議之處。我們不能強求林覺民像現在的人一樣有男女平等的視角,但我們要注意到,他除了讓妻子在他死後清貧自守外,他特別說“吾生平未嚐以吾所誌語汝,是吾不是處”。“以吾所誌”是為國家犧牲,但“以吾所誌”是否就是其妻陳意映的所誌呢?顯然這樣的悖論(包括家國緊張)——這種悖論就像《聖經》中亞伯拉罕獻出以撒一樣令信仰不決者抓狂和無解——從女性主義角度來看,是很難自解的。因此林覺民死後兩年,陳意映鬱鬱而終,在某種程度上看,不能不說是林“以吾所誌”而強陳接受的必然悲劇結果。
與此同時,我們還需注意到林覺民讓陳意映像他一樣以天下人為念,“當亦樂犧牲吾身與汝身之福利,為天下人謀永福也”。我們固然要學習他“雖千萬人,吾往矣”的精神,同時多為他人著想的高尚情操,但問題在於天下人的永福在哪裏?一個人可能永遠幸福麽?不可能。那麽為一人謀永久的幸福亦不可能,更何況為天下人謀永福?幸福是一種主觀感受,每個人的體驗是很不相同的,要替別人謀永福(別人需不需要、接不接受你謀的永福尚在其次)難度不小,甚至是不可能的。即便我們對“福”字的理解停留在福利層麵,雖然比較著實,但依然不可能謀到永福。一個人若是隻有“為他人謀永福”這種情感和思想,沒有太大的問題,但這樣的想法若是被政治機會主義者拿來欺騙民眾,並將其製度化,就是通往如假包換的奴役之路。林覺民當然不能為他這種思想被政治投機人士利用後的專製後果負責,但說他這想法除了情感上高尚外,其思想品質並不高明,應該算是持平之論。
二
就我目前所掌握的不完備的語文教材資料來看,林覺民《與妻書》(台灣教材大多叫《與妻訣別書》)一百年斷續入選大陸和台灣的語文教材,而據姚素珍的《香港中學文學教學研究》一書所列香港語文教材來看,似乎香港不曾選入此篇。台灣大多選在初中,大陸則多選在高中。大陸似除文革時的語文教材中沒有選入外,其他時段斷續都有入選。而台灣在1987年解嚴之前,其語文教材中很多時候都選有此篇。蔡美惠在其所著《台灣中學國文教學研究》一書裏將1985年部編、1998年部編的語文教材和民營教材作了篇目方麵的對比,我發覺除了1985年部編選入了林覺民《與妻訣別書》外,連1998年部編(台灣教育部編)教材也未選入此篇,更不用說那些民營出版公司所編的教材了。這裏麵蘊含著一個什麽信息呢?
按我的揣度,台灣在1987年進入民主社會後,後來實現了民進黨和國民黨的兩黨輪替,國民黨的統治合法性不需要過度闡釋辛亥革命,用選民的選票即獲得了輪替執政的治理合法性,因此不再像從前那樣從黨國意識形態角度重視林覺民的《與妻書》,於是從中學語文教材裏暫時告別了。再者台灣追求獨立的呼聲在近二十幾年從來沒有斷絕過,去掉林覺民《與妻書》是否也是台灣本土政治正確的需要呢?當然這樣處理,也完全可能是教材編寫者自己的選擇,因為民主政治下的教育應該是中立的,而不能夾入政黨私貨,所以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台灣教材編寫進入私營編寫競爭時代,就是其社會製度發展的必然邏輯。
林覺民為了安慰父親和妻子而著意體現的國家至上觀念(當然也可能是他內心本身就認可國家至上觀念),以及他為天下人謀永福的想法,是一枚硬幣的兩麵。正是這兩麵,使得他這篇文章百年來斷續入選大陸和台灣的語文教材。台灣選入此文的教學目的何在,雖然沒有看到鮮明的說辭,但我想主張為國家犧牲、聖化辛亥革命、維持國民黨彼時的統治合法性,應算是入選目的。大陸選入此文的教學目的則是,“領會作者所闡述的個人幸福要服從革命需要的觀點”、“學習革命先輩犧牲一己,為‘天下人謀永福’的光輝思想和高尚情操”。我正在撰寫《百年中國語文教材變遷》一書,其中一章就是寫百年來中國語文教材選文重複率研究。通過對語文教材選文重複率的研究,觀察政府需要和主張的語文教育核心理念何在,整個社會被灌輸的價值觀重心何在,從而更好地理解我們所處的社會。《與妻書》的斷續重複共同入選大陸和台灣語文教材,其核心理由,其實不在倡揚民主自由理念。說點更準確點,大陸入選的核心理由至今不在爭取民主自由,而台灣在1987年以前入選語文教材,其核心理由也不在爭取民主自由。那麽大陸和台灣斷續選入《與妻書》的理由何在?那就是國家至上教育觀在起著重要作用。
林覺民的《稟父書》著重談到排滿救國、《與妻書》著重談到犧牲一己救國,自然是由他所處時代民生艱困、列強環嗣的局麵所致。國家至上的觀念,或許在民族生存危亡的時刻有很大的宣傳作用,對國家在危亡時也有一定的凝聚力,但其副作用以及對人的毒害是相當明顯的。共產黨和國民黨選入此文作為教材,都離不了國家主義教育目的觀在作祟。國家主義教育觀,對個人主義和自由的傷害,是不言自明的。這樣的教育目的觀,主張把國家利益淩駕在個人利益和自由之上。國共兩黨灌輸這樣的教育目的觀,其目的是為了強調他們的統治合法性,以國家這樣的大詞來限製和剝奪個人利益與自由。如果說台灣解嚴前的國民黨統治,實行的是輕度國家主義教育觀的話,那麽共產黨實行的就是重度國家主義教育觀,因此前者是威權政府,後者是極權政府。百年來中國人所遭受的苦難固多,但國家主義教育目的觀之深入骨髓,洗腦愚弄,卻不能不說是一個很深的原因。愛國主義泛濫,六十年來在大陸已經變成一個不能質疑的巫術了,這便是國家至上主義教育觀一個明顯的惡果。
三
據史料記載,黃花崗之役戰死八十六人,有名有姓者七十二人,故名之曰“黃花崗七十二烈士”。這個“七十二烈士”的通用稱呼,置那十四位無名者於不顧,就非常諷刺地展示了中國人紀念先烈的庸俗的實用主義態度。即所謂的紀念,言不由衷、敷衍塞責不說,還充溢著空洞的被黨派操縱的意識形態詞匯,除了國家、民族等被置換的概念外,根本不見對死者個體及其後代椎心泣血的體恤和慈悲,仿佛那受害者及其後代,可以通過這些空洞的意識形態強加,能獲得真正的安慰。這種隻見宏大敘事,不見個人敘述;隻有國家民族標簽,不見親情奠忌;隻有趕節式的嘉年華會,而沒有真正對其親人有心靈關愛和物質助力的所謂紀念,隻不過是滿足一些政治機會主義者的道德正義而已。
更為重要的是,我們生在一個時刻強調“忠孝不能兩全”、“舍小家顧大家”的意識形態語境裏,而這樣的語境是沒有統治合法性的統治者加意維護的。換言之,即便沒有近現代意義上的國家觀念之前,我們也不缺乏國家、民族一類大詞的替代品。語言學家薩丕爾、沃爾夫在《語言的藝術》一書中說:“現實世界在很大程度上是無意識地建立在群體的語言習慣這一基礎之上……我們之所以會像我們所做的那樣去看和聽(主要是體驗),是因為我們所處群體的語言習慣很容易受到某些闡釋選擇的影響。”也就是說,官式的所謂紀念,在我們這個沒有尊重個體生命傳統的社會,都著眼於國家民族這樣的宏大敘事,其實是對個體生命的蔑視。如此一來,其實奮鬥者的死難跟自己所奮鬥的事業和得到的後果,充滿了不可言喻的吊詭,自由雲乎哉?林覺民一句“何不幸生今日之中國”拿來形容當下中國的現實,非常吊詭卻天衣無縫,六十年來大陸官式先烈的命運無不如此。
意味深長的是,今年辛亥革命百周年紀念,可林覺民的後人都拒絕采訪。他們的說辭是“不靠先人的英名過日子”,“請允許我們有不說的權利,隻作為普通人平凡地生活”,“要了解林覺民,直接來故居參觀好了”。這些說法都很有道理,也不辱沒先烈之英名。媒體對此的解讀是,林覺民後代做人低調謙謹,但問題恐怕沒有這麽簡單。近百年來國共兩黨都帶有意識形態色彩的,夾雜著各種暗渡陳倉的兩黨政權合法性的算計,以及國家民族至上的宏大敘事的抽象紀念,哪是把自己的先人看成一個活生生的人之後代所樂意參與的呢?作為先烈的親人,他們暗自飲泣、獨自受痛的時候,那些抽象的宏大敘事之所謂紀念,哪能化身他們分毫的苦痛?因為隻有他們才真正在承受失去親人的悲苦,有些悲苦甚至幾代人都無法愈合。
前不久我與二十位台灣清華大學學社會學的研究生座談,講到此一問題,我說台灣爭取民主時林義雄的三個女兒的慘死和鄭南榕的自焚,你們台灣有多少人還記得?有多少人真心紀念他們?可是,對於林、鄭二家的親人來說,那是永遠無法愈合的傷痛,這些傷痛也許在很多代後都還會成為這兩個家族傷痛的一部分,這種心理創傷哪是那些充滿著空洞大詞的所謂紀念所能平複的?就連一些民間的紀念歌曲,都太過浪漫而講大道理,顯得紀念缺乏真誠和人道的質素,齊豫的《覺》的歌詞算比較好,但除了“我留守著數不忘的夜和載沉載浮的淩遲/誰給你選擇的權利讓你就這樣的離去/誰把我無止境的付出都化成紙上的/一個名字”,其它還是不太能從陳意映的角度去體會她生活的悲傷與蒼涼。何時我們的紀念不流於形式,不停留在宏大敘事的層麵,而真正著眼於對個體的關懷,並以此形成尊重個體生命、個人自由、生命無價的傳統,那麽對過往先烈的紀念才會真正變得有價值。
2011年11月於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