門羅的小說有可能拯救你的靈魂
書評JONATHAN FRANZEN2013年11月20日
很多人強烈認定愛麗絲·門羅(Alice Munro)是現居北美的小說家中最好的一個,她的書雖然在加拿大高踞暢銷榜首位,但在加拿大以外的地方卻從未擁有廣泛的讀者群。我的話聽起來,好像是一個同為不受賞識的作家在為她辯護——也許你已經知道該怎樣認出這樣的辯解,並且不去讀它,就像不會去讀某些慈善組織的群發郵件一樣:“請為多恩·鮑威爾(Dawn Powell)慷慨解囊”,“每周花15分鍾就能幫約瑟夫·羅斯(Joseph Roth)保住現代文學經典的地位”——但我還是要好好談談門羅驚人的新書《逃離》(Runaway),並且推測一下為何她如此優秀,卻遠未能獲得與之相稱的名聲。
其一,門羅的作品全部都是關於講故事的快樂。問題在於許多嚴肅小說的購買者似乎更喜歡感情豐富、熱情洋溢的偽文學玩意兒。
其二,讀門羅沒法一舉多得,她的書當不了公民課程或曆史數據。她的主題就是關於人。人,人,還是人。讀那種主題內容豐富的小說,比如關於文藝複興時期藝術,或者關於我們國家曆史上的某個重要時期,肯定會覺得獲益匪淺。但如果小說中的故事發生在現代世界,如果人物的心態都是你所熟悉的,如果你開始迷上一本書,想要廢寢忘食地讀它,那麽就要冒一定的風險:這本書可能不僅僅是娛樂你。
其三,她並沒有給自己的書取什麽宏大的名字,諸如“加拿大牧歌”、“加拿大精神病人”、“紫色加拿大”、“在加拿大”,或“加拿大陰謀”之類。同時她也拒絕在推介書摘中加入生死攸關時刻的戲劇性描述。此外,她克製的文風、對對話精彩的捕捉,以及對筆下人物近乎病態的移情能力,都使得她的作家人格要到故事開展很久之後才能浮現出來。最後,在書封的照片上,她愉快地微笑著,仿佛讀者是朋友一般;並沒有刻意麵露慘痛愁容,強調自己的嚴肅文學身份。
其四:瑞典皇家學會立場很堅定,斯德哥爾摩方麵顯然覺得拿過諾貝爾文學獎的加拿大人太多,純文學短篇小說作家太多。足夠了就是足夠了。
愛麗絲·門羅短篇小說集《逃離》中文版2009年7月由新經典圖書引進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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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五,門羅寫的是虛構文學,這比評論非虛構文學來得困難。你看,這是比爾·克林頓(Bill Clinton),他寫了一本自傳,多有意思啊。怎麽這麽有意思呢?作者本人就很有意思——寫一本關於比爾·克林頓的書,還有人比克林頓本人更有資格嗎?——而且,對於比爾·克林頓,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看法,每個人都在想,克林頓在關於自己的新書裏會說什麽,不會說什麽,會編造什麽,駁斥什麽,不等你動手,心裏就已經不知不覺地在寫書評了。
但是愛麗絲·門羅又是何許人也?她隻在遙遠的地方提供令人愉快的私人體驗。我不想評論她新書的市場營銷策略,或是說些要由她埋單的諷刺言語;我也不大願意評論她新作的具體內容,因為這樣就會暴露太多情節,我最好還是隻引用一句阿爾弗萊德·A·克諾普夫(Alfred A. Knopf)的評價:“很多人都強烈認定愛麗絲·門羅是現居北美的小說家中最好的一個,《逃離》是個奇跡”,同時我還建議《紐約時報》書評的編輯們最好把門羅的照片以最大尺寸放在版麵的最顯著位置,再加上幾張稍微挑逗點的小照片(她的廚房,她的孩子),或者從她為數不多的訪談中找幾句引語放上去——“因為當你看著自己的作品時,會產生枯竭和困惑的感覺……,你留下的隻有當下致力完成的東西。你好像穿得比別人少,好像隻身著一件小汗衫就出門去,你此時此刻的作品就是這樣,以前的作品所獲得的奇怪認同也是如此。或許這就是為什麽我不願意充當作家這個公眾角色,因為我不覺得自己能勝任,除非變成一個大騙子”——這樣就可以了。
其六,更糟糕的是,門羅隻寫短篇小說。短篇小說對於評論家來說可謂難上加難。整個世界文學中,有沒有一個短篇小說經得起典型的“一句話梗概”?諸如“一個厭倦的已婚男人與一個帶小狗的女人在雅爾塔的步行道上偶遇的故事”、“一個小鎮上的年度彩票開獎暴露出驚人的目的”、“一個中年都柏林人離開派對,思考人生與愛的真諦”……奧普拉·溫弗瑞(Oprah Winfrey)從來不做短篇小說集。討論它們確實太難,簡直令人可以原諒《紐約時報》書評的前任編輯查爾斯·麥克格雷斯(Charles McGrath)最近把年輕的短篇小說作家比作“不敢上正式場地,隻敢上練球場的高爾夫球學習者”。他的邏輯就是,隻有長篇小說才算正經事。
所有商業出版社都有和麥克格雷斯同樣的偏見,對於他們來說,短篇小說集通常都是兩本書的合同中令人不快的第一本,合同中會明令規定,第二本無論如何不能再出短篇小說集了。然而,盡管短篇小說是沒人疼愛的灰姑娘,或許也正是出於這個原因,近25年來令人興奮的小說(如果有人讓我推薦什麽精彩的東西,這方麵我馬上就能如數家珍)裏有很大一部分都是短篇小說。當然,其中包括門羅本人,還有莉迪亞·戴維斯(Lydia Davis)、大衛·敏恩斯(David Means)、喬治·桑德斯(George Saunders)、洛麗·摩爾(Lorrie Moore)、艾米·亨佩爾(Amy Hempel)和故去的雷蒙德·卡佛(Raymond Carver),他們都是隻寫,或者幾乎隻寫短篇小說。此外還有約翰·厄普代克(John Updike)、喬伊·威廉姆斯(Joy Williams)、大衛·福斯特·華萊士(David Foster Wallace)、喬伊斯·卡羅爾·奧茨(Joyce Carol Oates)、丹尼斯·約翰遜(Denis Johnson)、安·貝蒂(Ann Beattie)、威廉·T·沃爾曼(William T. Vollmann)、托拜厄斯·伍爾夫(Tobias Wolff)、安妮·普魯克斯(Annie Proulx)、邁克爾·查邦(Michael Chabon)、湯姆·德魯裏(Tom Drury)和已故的安德魯·杜伯斯(Andre Dubus)等更多作家,他們雖然在多種領域取得成就,但在我看來,他們在短篇小說中展現的才是最親切、最純粹的自我。當然,也有很多出色的作家隻寫長篇小說。但當我閉上眼睛,在心中曆數近幾十年來的文學成就,隻看見許多壯麗光源的暮年餘暉,它們示意我回頭再度拜訪,但與某些短篇小說相形之下黯然失色。
我喜歡短篇小說是因為它們讓作者無從躲藏。在短篇小說裏,作家不能靠長篇大論來擺脫困境。我在幾分鍾內就能讀完一篇短篇小說,假如作者言之無物,我馬上就能看出來;我喜歡短篇小說,也是因為它們通常都發生在此時此刻,或是發生在活靈活現的記憶裏。這個種類似乎特別抗拒曆史考據的衝動,正是這種曆史感令許多當代長篇小說顯得蒼白枯槁,轉瞬即逝;我喜歡短篇小說,是因為它最能體現作家一遍一遍重複相同的故事,同時又創造新鮮角色與情景的才能。所有虛構類作家都會經曆沒有新鮮事可說的困境,但短篇小說作家最容易悲慘地落入這種境地。這同樣無從躲藏逃避。像門羅和威廉·特雷弗(William Trevor)這樣最狡猾的老家夥們甚至根本就不會試著去逃避。
門羅一直都在講述這樣一個故事:一個聰明、性欲旺盛,沒什麽錢的女孩在安大略鄉村長大,母親不是病著就是死了,父親是學校教師,續弦妻子也大有問題,這個女孩總是一有機會就盡快逃離這個窮鄉僻壤,不是通過求學就是通過其他什麽關鍵性的利己主義途徑。她年輕早婚,搬去卑詩省,撫養孩子,在婚姻破裂中自然不是全無責任。最後她可能會成功當上一個女演員或作家或者電視明星;她會有浪漫的冒險。不可避免地,她會回到安大略,發現年輕時熟悉的風景已經令人不安地徹底改變。盡管她當初離棄了故鄉,但如今故鄉沒有溫暖地迎接她,對於她的自戀情結來說不啻為沉重一擊。她年輕時的世界,那些老式利益和道德,在她所選擇的現代化世界麵前,顯得岌岌可危。她隻想作為一個完整獨立的人而活下去,卻經受了痛苦的損失與錯位;她造成了傷害。
差不多就是這樣。這就是50多年來滋養著門羅創作的涓涓細流。同樣的元素就像克萊爾·奎爾蒂(Clare Quilty,《洛麗塔》中的人物——譯注)那樣一再重現。門羅對自己素材的熟悉程度令她在藝術上的成長顯得如此清晰爽快,激動人心,通過《短篇小說選》(Selected Stories),乃至最新的三本書都可以看出來。看吧,僅僅是靠著自己的小故事,她就可以創造出多少東西,她愈是回到這些素材,就能找到愈多東西。
她不是一個穿著練習裝的高爾夫球手,而是一個穿著黑色緊身衣的體操運動員,獨自在空蕩蕩的體育館裏。卻勝過了長篇小說作家們那些花裏胡哨的戲服、長鞭、大象和老虎們。
“事物的複雜性,即蘊含在事物之中的事物,似乎無窮無盡,”門羅曾在采訪中說,“我的意思是,沒有任何事是輕鬆簡單的。”
她是在闡述文學中最基本的公理,文學魅力的核心。不管出於什麽原因,或許是由於我利用零碎時間閱讀,或許是由於現代生活中有那麽多瑣碎和分心的事,又或許是因為真正引人入勝的長篇小說太少,當我需要從真正的寫作中獲得震撼,暢飲悖論與複雜的快感時,還是最有可能在短篇小說中獲得這些東西。除了《逃離》,近幾個月來我讀過的最扣人心弦的當代虛構寫作是華萊士在《遺忘》(Oblivion)中的幾個短篇小說,以及英國作家海倫·辛普森(Helen Simpson)絕妙的選集。辛普森的小說以現代社會中的母親為主題,是一係列富於喜劇色彩的尖叫,原本的書名叫《嘿耶快來把握生活》('Hey Yeah Right Get a Life),這名字會讓你覺得簡直沒法再改得更好了。但它的美國包裝者們卻偏要改,猜猜他們改成了什麽——《把握生活》(Getting a Life)。下次當你聽到美國出版商抱怨短篇小說集根本賣不出去,就想想這個倒黴的書名吧。
其七,門羅的短篇小說甚至比其他人的短篇小說更難評論。
自從契訶夫(Chekhov)以來,沒有任何作家像門羅這樣,在每個短篇小說裏都力爭並且達到了一種對生活的完滿呈現。她一直具備一種天賦,去逐步發展並最終吐露那種頓悟的時刻。但在她自1996年的《短篇小說選》之後的三本選集裏,她有了真正的世界級重大飛躍,成了懸念大師。如今她所追求的不再是領悟的時刻,而是不可挽回的、宿命的,戲劇性行為的時刻。對於讀者來說,意味著不讀完故事中的每一個轉折,就根本無從猜測小說的意義究竟是什麽;通常直到全文最後一兩頁,才會真相大白。
與此同時,她的敘事野心也開始增長,對炫技不再感興趣。她的早期作品中充滿華麗的修辭、古怪的細節和引人注意的短語(參見她1977年的短篇小說《莊嚴的悸動》[Royal Beatings])。但如今她的小說開始變得更貼近散文體的古典悲劇,她的小說裏不僅再沒有冗餘之物的容身之地,這些多餘的東西也似乎會妨礙她的創作自我深入到純正的故事中去,會顯得十分不和諧,破壞氣氛,成為一種美學和道德上的背叛。
讀門羅的小說讓我陷入靜靜的深思,反省自己的人生:那些我所做過的決定、我所做過的和沒做過的事情、我的性格,乃至我對死亡的看法。當我宣稱虛構文學是我的信仰時,她是浮現在我心頭的少數幾位作家之一,這些作家中有的還在世,大多數已經死了。隻要沉浸在門羅小說的世界裏,我便能將我自己在身為人類較好的時刻裏表現出的莊嚴可敬與寧靜深沉的趣味,同一個完全虛構的人物相對照。
懸疑和純粹是作家贈給讀者的禮物,但對書評者來說就成了問題。基本上,《逃離》實在太好,以至於我根本不想在這兒談起它。引用書中的句子或是敘述故事梗概,對它來說不公平。公平的方式就是去讀它。
不過,為了盡到書評人的義務,我打算講一下門羅上一本小說集《憎恨、友誼、求愛、戀愛、婚姻》(Hateship, Friendship, Courtship, Loveship, Marriage, 2001)裏的最後一個故事:一個患有早期阿茲海默症的女人進了療養院,經過30天調整期後,丈夫獲許探視,這時她已經在同院病人中找了個“男朋友”,對丈夫一點也不感興趣了。
對於短篇小說而言,這不是一個糟糕的設定。但讓這個故事帶上鮮明門羅特色的是其他東西:多年前,在20世紀60到70年代,這個名叫格蘭特的丈夫和別的女人不斷發生風流韻事。到如今,這個老背叛者第一次嚐到被人背叛的滋味。格蘭特是否會為以前的風流事感到悔恨呢?不,一點也不。事實上,記憶中他人生的那個階段“主要是在幸福感方麵有巨大提升”,欺騙妻子菲奧娜是他人生裏最為生機勃勃的時刻。當然,去療養院,看著菲奧娜和她的“男朋友”公然卿卿我我,對他冷漠不堪,也讓他感到痛苦。但更讓他痛苦的是,那個男朋友的妻子辦理出院手續,把他帶回家。菲奧娜崩潰了,格蘭特也替她心碎。
要概括門羅的小說就是這樣麻煩。問題就在於,我想告訴你接下來發生了什麽。後來格蘭特去見了那個男朋友的妻子,問她能不能帶那個男朋友回療養院探望菲奧娜。看到這兒你覺得自己應該明白這個故事講的是什麽了吧?——關於阿茲海默症的一切,不忠,以及遲來的愛情——然而這些隻不過是個開始:這個故事最精彩的一幕發生在格蘭特與那個男朋友的妻子之間。那個妻子拒絕讓丈夫去見菲奧娜。她的理由表麵上很實際,但實際上關乎道德,而且十分惡毒。
現在我講述故事梗概的企圖已經徹底失敗,因為假如你不能在心裏栩栩如生地勾勒出這兩個人物,乃至他們說話和思考的方式,就不能領會這一幕到底有多精彩。這個妻子名叫瑪麗安,她比格蘭特心胸狹窄,她擁有一棟完美的、一塵不染的郊區宅邸,如果丈夫回到療養院,她就負擔不起這棟房子的費用。在她心目中最重要的是這棟房子,才不是什麽羅曼蒂克。她不具備格蘭特擁有的經濟與情感優勢。當格蘭特開車回家時,他進行了一番典型的門羅式自省,這樣珍貴的時刻,瑪麗安顯然也不會擁有。
兩人的談話“讓他想起他和自己家人的談話。他的叔父、親戚,或許還有他的母親,他們和瑪麗安思考的方式都是一樣的。他們相信其他人不會這樣想,因為那些人是在自欺欺人——那些人太愛空想或者太愚蠢,因為他們過著輕鬆的、受保護的生活,或者是因為受過教育。這讓他們脫離現實。受過教育的人、文藝的人、還有些富裕的人,就像格蘭特那些信仰社會主義的姻親們,他們脫離了現實生活。這都是因為他們擁有他們不配得到的財富,或是因為他們天生就愚蠢……”
“多蠢的人哪,她這會兒一定在這麽想。”
“要和這樣一個人打交道讓他覺得又絕望又煩惱,最後幾乎感到淒涼。為什麽?因為他不能確定自己在這樣一個人麵前還能保持自我?因為他害怕到最後會發現他們其實是對的?”
我不情不願地結束了這段引語。我想一直引述下去,不是像現在這樣隻從整段中摘幾句,為了要對這個故事公平起見,我的概括中就需要引用那麽多東西——“蘊含在事物之中的事物”,階級與道德、欲望與忠誠、性格與命運之間的相互作用——這就是門羅字裏行間的東西。對文本唯一準確的總結就是文本本身。
我的意見很簡單,就是我開頭說過的:快去讀門羅!快去讀門羅!不過我在這裏還得告訴你——這其實是沒法告訴你的,現在我還是說了——格蘭特去求瑪麗安,但是沒成功,後來他回到家裏,在電話答錄機中發現瑪麗安的信息,約他去社團舞廳跳舞。
還有:格蘭特其實已經在想像中觸摸過瑪麗安的乳房和肌膚,把她比作美味的荔枝:“那肉體有著奇異的人工魅力,那股化學的氣味和香水味,覆蓋在大大的、石頭般的種子上。”
還有,幾小時後,格蘭特心裏還在權衡著瑪麗安的魅力,他的電話又響了,還是自動答錄機接聽的:“格蘭特,我是瑪麗安。我在地下室裏,正把衣服放進甩幹機,我上樓時聽見電話響了,不知是誰打來的,然後又掛斷了。所以我覺得如果那是你,如果你還在家裏,我最好告訴你我在這兒。”
還不算完。這個短篇有49頁——在門羅手中,這就是整整一生的長度——另一個轉折發生了。但是看看作家已經揭露了多少“蘊含在事物之中的事物”吧:熱愛妻子的格蘭特,欺騙妻子的格蘭特,忠誠到願意為妻子找男友的格蘭特,鄙視家庭主婦的格蘭特,自我懷疑,承認家庭主婦或許有權鄙視他的格蘭特。然而瑪麗安的第二個電話真正帶來了門羅筆下特有的人物性格。想一想這個電話,你沒法為瑪麗安在精神上的狹隘而憤怒,也無法鄙視格蘭特的散漫。你得原諒所有人,不能去怪任何人。否則你就會忽視那微小的可能,那極少的機會,那個能令人生敞開的縫隙:比如說一個愚蠢的自由主義者愛上孤獨的瑪麗安的可能性。
這隻是其中一個短篇小說。《逃離》中有好幾篇都比這篇要好,它們更大膽、更殘酷、更深刻也更廣泛。假如門羅再出下一本書,我很樂意為讀者概括這本書裏的內容。
不過,等一等,再來看一眼《逃離》吧:假如有人被格蘭特的慷慨,他的無神主義、自我放縱、虛榮和愚蠢惹惱又該怎麽辦呢,這個人不是什麽鬱鬱寡歡的陌生人,而是格蘭特的親生女兒。這個女兒的看法就像是整個文化、整個國家的看法,近來更是被全盤接受。
假如“個人自由”是你給予子女的最好禮物,假如這個女兒一滿21歲,就動用了這個禮物,轉過身去對你說:“你的自由讓我惡心”,那你又該怎麽辦呢?
其八,憎恨很有娛樂色彩。這是媒體時代極端分子的遠見卓識。別人是怎樣解釋那麽多令人厭惡的熱心者的選舉活動、政治客套的崩潰,以及福克斯新聞的優勢地位的?先是原教旨主義者本·拉登給喬治·布什送上了一份憎恨的大禮,然後布什用自己的狂熱讓這份憎恨變得更加複雜。現在整個國家有一半人相信布什是在對邪惡發起聖戰,另一半人(以及世界上的大多數人)相信布什就是邪惡本身。現在已經幾乎沒有人心裏沒有仇恨了,也沒有什麽人根本不受任何人憎恨。每當我想起政治就會脈搏加快,好像在讀機場驚悚小說的最後一章,或者是看紅襪隊對洋基隊季後賽的第七場。這就是日常生活中噩夢般的娛樂。
好一點的小說能拯救這個世界嗎?總會有一些微小的希望存在(奇怪的事確實時有發生),但答案幾乎肯定是“不”、“不能”。不過,好的小說還是有一定機會拯救你的靈魂。假如你對內心釋放的憎恨感到不快,你或許可以試著想像一下憎恨你的人內心的感受;你或許可以想想,你也有可能是邪惡本身;假如這很難以想像,那麽你或許可以試著花幾個晚上與門羅筆下那些最最含糊猶疑的加拿大人們相處。在她最經典的小說《乞丐少女》(The Beggar Maid)中,女主人公羅斯在機場大廳看到前夫,前夫對她露出了一個孩子氣的嫌惡表情。羅斯想:“一個人怎麽會如此憎恨羅斯呢?她正準備帶著好意走上前去,微笑著承認自己筋疲力盡,以文明方式表達不同的信念。”
她的心聲正是說給此時此刻的你我。
喬納森·弗蘭岑(Jonathan Franzen)是《糾正》(The Corrections)的作者。
本文最初發表於2004年11月14日。
翻譯:董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