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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爾赫斯的精彩短篇:馬太福音

(2012-10-25 14:04:47) 下一個
(《馬太福音》我曾在紐約客上讀過。十分精彩,意蘊深刻的結尾。博爾赫斯在這麽短的篇幅裏把人物,人性和場景故事寫完。真是大手筆。BYMYHEART)
請欣賞中譯文:

馬可福音博爾赫斯

 

    故事發生在南方胡寧區的白楊莊園,時間是19283月底。主人公是一個名叫巴爾塔薩·埃斯比諾薩的醫科學生。我們不妨把他當成許許多多布宜諾斯艾利斯青年中的一個,除了善於演講,在拉莫斯·梅希亞英語學校不止一次得獎,以及心地極其善良之外,幾乎沒有值得一提的特點。他雖有口才,卻不喜歡辯論,寧願對話者比自己有理。他喜歡賭博的刺激,但輸的時候多,因為贏錢使他不快。他聰穎開通,隻是生性懶散;年紀已有三十三歲,還沒有找到對他最有吸引力的專業,因此沒有畢業。他父親和同時代的紳士們一樣,是自由思想者,用赫伯特·斯賓塞[]的學說教導他,但是他母親在去蒙得維的亞之前,要他每晚念天主經,在身上畫十字。

多年來他從未違反過這個諾言。他不缺勇氣;一天上午有幾個同學想強迫他參加罷課,他揮拳相向,不完全是因為憤怒,更多的是由於漠不關心。他生性隨和,有不少見解或習慣卻不能令人讚同,比如說,他不關心國家,卻擔心別地方的人認為我們還是用羽毛裝飾的野人;他景仰法國,但蔑視法國人;他瞧不起美國人,但讚成布宜諾斯艾利斯蓋起摩天大廈;他認為平原的高喬人騎術比山區的高喬人高明。當他的表哥丹尼爾邀他去白楊莊園過暑假時,他馬上同意,並不是因為他喜歡鄉村生活,而是因為他不願意讓別人掃興,因為他找不出適當的理由可以拒絕。

    莊園的正宅很大,有點失修;總管住的偏屋離得很近。總管姓古特雷,一家三口人:父親、一個特別粗魯的兒子、一個不像是親生的女兒。三個人都瘦長,結實,骨架很大,頭發有點紅,麵相像印第安人。他們幾乎不開口。總管的老婆死了好幾年。

    埃斯比諾薩在鄉村逐漸學到一些以前不懂也不曾想到的東西。比如說吧,快到家時,馬不能騎得太快;不辦事的話,出門不騎馬。日子一長,聽了叫聲就能辨出是什麽鳥。

    幾天後,丹尼爾要去首都敲定一筆牲口買賣。交易最多花一星期。埃斯比諾薩對他表哥的風流韻事和講究衣著打扮早已有些厭倦,寧肯留在莊園看看教科書。天氣悶熱,晚上都沒有涼意。拂曉時雷聲把他驚醒。風抽打著木麻黃。謝天謝地,埃斯比諾薩聽到了雨點聲。冷空氣突然來到。當天下午,薩拉多河泛濫了。

    第二天,巴爾塔薩·埃斯比諾薩在走廊上望著水淹的田野,心想把潘帕草原比作海洋的說法至少在今天早上一點不假,盡管赫德遜[]寫道由於我們不是坐在馬背上或者站著,而是從船甲板上眺望,所以海洋看來並不大。雨一直不停;古特雷一家在這個得手礙腳的城裏人的幫助下救出大部分牛群,不過還是淹死了好幾頭。

莊園與外界交通的四條道路統統被水淹沒。第三天,總管住的房子屋頂漏水,有坍塌的危險;埃斯比諾薩讓他們搬到正宅後麵挨著工具棚的一個房間。遷移後,他們比以前接近;一起在大餐廳吃飯。交談很困難;古特雷一家人對鄉村的事情知道得很多,但是不會解釋。一晚,埃斯比諾薩問他們,當地人是不是記得軍區司令部設在胡寧時印第安人襲擊騷擾的情況。他們說記得,但問起查爾斯一世[]被處死的事時,他們也說記得。埃斯比諾薩想起他父親常說,鄉村裏長壽的人幾乎都是壞記性,或者日期概念模糊。高喬人往往記不清自己是哪一年生的,父親叫什麽名字。

    整幢房子裏沒有什麽書,隻有幾本《小莊園》雜誌、一本獸醫手冊、一部《塔巴雷》[]精裝本、一本《阿根廷的短角牛》、幾本色情或偵探故事書和一部新出版的小說《堂塞貢多·鬆勃拉》。古特雷一家都不識字,埃斯比諾薩為了打發晚飯後的時光,找些事做,便念兩章《鬆勃拉》給他們聽。總管趕過牲口,遺憾的是他對別人趕牲口的經曆不感興趣。他說這件工作很輕鬆,他出門時隻帶一匹馱馬,就能裝上路途所需的一切,如果不趕牲口,他一輩子也不會去戈麥斯湖、布拉加多以及查卡布科的努涅斯牧場。廚房裏有一把吉他;在發洪水之前,雇工們常常圍坐著,有人給吉他調調音,但從不彈。這就叫吉他演奏。

    埃斯比諾薩好多天沒刮臉,留起了胡子,他常常對著鏡子瞅自己變了樣子的麵容,想到回布宜諾斯艾利斯之後同夥伴們講薩拉多河泛濫的事肯定會使他們膩煩,不禁笑了。奇怪的是,他懷念一些以前從未去過、以後也不會去的地方:卡勃雷拉街有一個郵筒的拐角,胡胡伊街一家門口的石砌獅子,離第十一街幾條馬路、他不很清楚具體地點的有瓷磚地的一家商店。至於他的兄弟和父親,他們多半已從丹尼爾那裏聽說由於河水上漲,他像困在孤島上那樣與世隔絕了。   

 

    莊園的房屋一直被洪水圍著,他到處看看,找到一部英文的《聖經》。在最後的幾麵白頁上,古斯裏家族——那才是他們的真姓——記載了他們的家史。他們的原籍是英國因弗內斯,19世紀初葉來到美洲,無疑地做了雇工,同印第安人通了婚。

一八七幾年後,家譜記錄中斷;那時他們已不會寫字了。再過了幾代,他們把英語

忘得一幹二淨;埃斯比諾薩認識他們時,他們由於懂西班牙語才找到工作。他們沒有宗教信仰,但他們的血液裏仍殘留著加爾文教派固執的狂熱和潘帕草原的迷信。

埃斯比諾薩把他的發現告訴了他們,他們似乎聽而不聞。

    他隨便翻翻那本書,指頭翻到《馬可福音》開頭的地方。他決定飯後念給他們聽聽,一方麵練練口譯,另一方麵想看看他們是不是理解。使他吃驚的是,他們居然全神貫注地傾聽,默不作聲,表現出極大的興趣。也許封皮上的金字增添了他的權威。他們的血液裏就有宗教信仰,他想。他又想,從古至今人們老是重演兩件事:

一條迷航的船在內海裏尋找向往的島嶼,一個神在各各他[]給釘上十字架。他記起拉莫斯·梅希西英語學校的演講課,站直了宣講《聖經》裏的寓言故事。

    古特雷一家為了不耽誤聽福音,匆匆吃完烤肉和沙丁魚。

    總管的女兒有頭羔羊,特別寵愛,還給它紮了一條天藍色的緞帶,一天給帶刺鐵絲網刮傷。他們想用蜘蛛網給羔羊止血;埃斯比諾薩用幾片藥就治好了。這件事引起他們的感激使他驚異不止。最初他對古特雷一家不很信任,把他帶來的兩百四十比索夾在一本書裏;如今主人不在,他代替了主人,吩咐他們做什麽事有點怯生生,但是他的命令立即照辦。他在房間裏和走廊轉悠時,古特雷一家仿佛迷途的羔羊似的老是跟著他。他朗讀《聖經》時,注意到他們把他掉在桌子上的食物碎屑小心翼翼地收集起來一天下午,他們在背後談論他,言語不多,但滿懷敬意,被他偶然聽到。《馬可福音》念完後,他想在另外三部福音書中挑一部從頭朗讀;總管請求他重複已經念過的,以便加深理解。埃斯比諾薩覺得他們像是小孩似的,喜歡重複,不喜歡變化翻新。一晚,他夢見《聖經》裏的大洪水,這並不奇怪;他被建造諾亞方舟的錘擊聲吵醒,心想也許是雷聲。果然如此,本來已經減弱的雨勢又變本加厲,寒氣襲人。總管他們告訴他暴雨摧毀了工具棚的屋頂,等他們修好大梁之後再帶他去看。他已經不是外人了,他們待他畢恭畢敬,甚至寵他。他們自己誰都不愛喝咖啡,但總是替他準備一杯,還加了不少糖。

    暴風雨是星期二開始的。星期四晚上,門上輕輕的剝啄聲喚醒了他,出於猜疑,他老是鎖門的。他起來打開門:是那個姑娘。黑暗裏看不清,但從腳步聲上知道她光著腳,隨後上了床時知道她是光著身子從後屋跑來的。她沒有擁抱他,一言不發;隻是挨著他躺在床上,篩糠似的哆嗦。她還是第一次同男人睡覺。她離去時沒有吻他;埃斯比諾薩心想,她連他的姓名都不知道。出於某種他不想了解的隱秘的理由,他暗暗發誓到了布宜諾斯艾利斯決不把這件事告訴任何人。

    第二天和前幾天一樣開始了,隻是姑娘的父親主動找埃斯比諾薩搭話,問他耶穌基督是不是為了拯救世人才讓人殺死的。埃斯比諾薩本來是不受宗教思想束縛的自由思想者,但覺得有責任為自己念給他們聽的福音辯護,回答說:

    是的。為了拯救世人免墮地獄。

    古特雷接著又問:

    地獄是什麽?

    地底下的場所,那裏靈魂不斷受到煎熬。

    給耶穌釘上釘子的人也能得救嗎?

    能,埃斯比諾薩回說,對自己的神學知識並無把握。

    他擔心總管責問他昨夜同那姑娘幹的事。午飯後,他們請他再念最後幾章。

    埃斯比諾薩午睡了很久,但睡得很淺,不停的錘子聲和模糊的預感一再使他驚醒。傍晚時他起身到走廊上。他仿佛自言自語地大聲說:

    水開始退了。要不了多久。

    要不了多久,古特雷像回音似的學了一遍。

    三個人跟在他背後。他們在石砌地跪下,請求他祝福。接著,他們咒罵他,朝他吐唾沫,推推搡搡把他弄到後屋。姑娘直哭。埃斯比諾薩明白門外等待著他的是什麽。他們把門打開時,他看到了天空。一隻鳥叫了;他想:那是朱頂雀。工具棚頂不見了;他們拆下大梁,釘了一個十字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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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 ()評論 (7)
評論
stay@homemom 回複 悄悄話 Thanks. I will look for it in our library.
stay@homemom 回複 悄悄話 Thanks. I will look for it in our library.
安娜晴天 回複 悄悄話 謝謝心姐分享!
bymyheart 回複 悄悄話 回複stay@homemom的評論:
《The Gospel According to Mark>,在博爾赫斯全集裏麵也可以找到。
stay@homemom 回複 悄悄話 Very impressive. What's the English name of the story? I would like to read it in English again. There is a movie called "The Wicker Man" telling a similar story.
bymyheart 回複 悄悄話 我朗讀了一遍,從頭到尾,感覺到一種更連貫的理解,真是寫得太妙了!
也許因為博爾赫斯失卻了視力,使他能全神貫注在自己的思索裏一氣嗬成,不受任何幹擾的寫作。了不起。希望各位也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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