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養兒防老”到“養政府防老”的轉變要加快
(2008-12-28 16: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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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屆七旬的農村老人付達信,以故意“搶劫入獄”的極端方式,解決了“兩年沒吃過肉”的生活困難,也暫時解決了養老問題。
和前幾起因“入獄求醫”而引起輿論關注的案件一樣,“老漢搶劫為養老”的新聞曝出後,人們又一次不約而同地想到了歐·亨利筆下的流浪漢索比。隻是這一次,年輕的“索比”變成了年老的“索比”,醫療保障問題也變成了農村養老問題。這一切,雖然真實地發生在我們周圍,但讀來多少有點像黑色幽默。
當然,它之所以能成為新聞,說明類似案件也沒有普遍到隨處可見;而與此同時,它能引起廣泛同情,又說明導致“老索比”入獄自救的原因:農村人的養老問題無處不在,當引起更多的關注。
鮮有人會為了追求幸福而求進監獄。所以,麵對“去監獄,還是去養老院?”這個問題時,在同樣可選擇的條件下,“老索比”們顯然樂意去後一個地方。不幸的是,在自由與溫飽之間,付老漢別無選擇———至少他是這樣認為的,所以他最終選擇了放棄自由。
自古以來,中國人便有“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孟子)的覺悟。孔子早先也講過:“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使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矜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遺憾的是,幾千年來這些話通常被束於道德之高閣,卻難以落實到政治層麵徹底實施。至少在今日中國農村仍未擺脫這種局麵。多數情況下,人們隻能通過“養兒防老”。這也是農民多生孩子的最主要原因。顯而易見,養兒防老是一種典型的私力救濟,它主要靠道德倫理維係,卻又受製於子女的健康、收入等因素,因此有很大的不確定性。至於對農村五保戶的照顧,雖然目前在一些地方做得還不錯,有一些老人也住了地方政府辦的敬老院,但就整體而言,農村養老還很難令人樂觀。
必須承認的是,直至現在,諸如最低生活保障以及養老保險等製度盡管在個別地方的農村實施了,但仍普遍適用於城鎮居民。由於長期以來的城鄉二元分治,農民在享受公共支出的分配上極不公平。農民遇到問題,更多是通過子女或者親友間的互助來尋求解決,這也意味著當國家不給這些窮人“做加法”時,他們隻能在熟人間互相“做減法”。許多窮困農民在自己的小生活圈子裏,甚至處於一種“自生自滅”的狀態。
事實上,關於農村養老問題,中共十六大報告就已經提出:“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農村養老、醫療保險和最低生活保障製度。”2008年10月份,《中共中央關於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更明確:“貫徹廣覆蓋、保基本、多層次、可持續原則,加快健全農村社會保障體係。按照個人繳費、集體補助、政府補貼相結合的要求,建立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製度。創造條件探索城鄉養老保險製度有效銜接辦法。”
看來,今日中國正在試圖從“養兒防老”、私力救濟的傳統社會,轉型到“養政府防老”的現代公民社會。但是,從現在的情況看,近年來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農村留守老人越來越多,再加上普遍存在的人口老齡化問題,農村“老索比”們的養老難問題,還需要加快政策的落實力度,盡快做到農民養老不再靠兒女。
□秦關(北京 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