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ceapple的玫瑰地

一個在稻田裏辛勤耕種玫瑰的女孩。
正文

跟毛毛的故事2

(2005-04-19 15:11:46) 下一個
第一次跟毛毛見麵,是2003年的暑假,具體情況已經不記得了,很模糊的印象隻是一個高高大大,帥得不該出現在這樣枯燥實驗室的大男生,穿著鬆鬆垮垮的白大褂,遮住裏麵的短褲,露出來的小腿又細又直,讓我羨慕。(嗬嗬,這麽說起來有點色哈:) 在我的記憶中,和毛毛認識的頭半年,我們一句話都沒有說過。那個時候他們實驗室的氣氛比較沉悶,開始,我小心翼翼不敢多做聲,一步不離地跟在博後後麵。後來慢慢跟實驗室的其他人熟悉起來,發現都是很善良隨和的人,於是就仗著年紀小放肆起來,成天嘻哈打笑的。那個時候的毛毛是實驗室的稀客(雖然他argue那個時候他每天都有去實驗室),應該還沉迷於電腦遊戲的世界裏吧,實驗室隻是偶爾來乘乘涼。我對他唯一的印象也就是在門口閃過的高大身影。這樣的男生怎麽會在這樣枯燥的實驗室裏讀博士?我百思不得其解。 對毛毛的第一印象不怎麽好,長著一張天生就是用來騙女生的臉,表情卻永遠是一幅不耐煩的樣子,眉頭緊鎖的樣子有點嚇人。偶爾因為讀書報告什麽的呆在實驗室也沒見他做過實驗,跟其他閑人聊天,內容卻是千篇一律的抱怨。“一個奮青”,我雙手雙腳讚成實驗室其他人給他的這個綽號。一個大男生,滿口抱怨算得了什麽?有本事自己做點成績出來看看啊!有一次別人給我開玩笑,什麽“美女對帥哥感不感興趣啊”?我說了一句:“打死都不會喜歡XXJ”。當時信誓旦旦的我,怎麽會想到,兩年以後,這個“打死都不會喜歡的人”竟然成了我生命中最牽掛的那個人。而那句話,他到現在也還是耿耿於懷。雖然他知道我有多愛他。 像電影裏麵的歡喜冤家,那時候毛毛對我的偏見也絲毫不遜色。開始是聽到實驗室其他人叫我“大美女”,心想:誰那麽囂張?然後看到我經常穿件白大褂,坐在實驗台上,“不過是個沒長大的小女孩罷了”。那個時候的毛毛應該也沒有想到,就是那個小女孩,竟然成了改變他人生軌跡的人。 那個暑假,一如大學生活的頭三年,我過得忙碌而輕鬆。有目標,看著自己一步步向著自己夢想靠近的生活真的是最美好的。而我和毛毛,就像兩個彼此契合,卻失散多年的影子;即使對方與自己擦身而過,也渾然不知。當我們現在,相隔萬裏,扼腕歎息當初怎麽就那樣浪費可以在一起的時間,為什麽沒有多看對方一眼,多跟對方說一句話的時候,是不是也應該相信,這就是命運的安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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