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把我當傭人,如果離婚會如何?
(2009-03-29 19:5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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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以未婚妻簽證來美國的,育有一子9個月。老公把我當傭人使喚,全部家務,帶孩子。他愛好炒股票,而且愛炒option,前年損失 10萬,去年損失22萬,我勸他不要炒option,因為太危險。他都是option損失的。
他說我沒有權利幹涉他的事情,因為錢都是他賺的。我跟他結婚時,他幾乎沒有婚前財產(我們也沒簽婚前協議),有幾十萬的債務,有一些股票和一個小公司,債務和資產幾乎相抵。但婚後公司贏利不錯,可他把全部資金都放到股票裏。
如果我跟他談,他就以離婚相威脅。請教:如果我真的跟他離婚,兒子撫養權是否歸我?child support and alimony如何?還有財產如何分?我現在是臨時綠卡,年底才可轉為永久綠卡。我是全職主婦,沒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