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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大眾應該怎樣對待個人的宗教信仰呢?

(2014-04-30 10:45:12) 下一個

現在和將來的科學能不能解決人類對於死亡和不可知的恐懼。

  我們每個人,不管是不是有意識,都有這樣的問題:“我”是什麽?在“我”存在以前,世界是什麽?在“我”死後,世界是什麽?時間是什麽?

  不管你承認不承認,這個問題對人類對個人都是無可逃避的,即使是無可畏懼的徹底的唯物主義者。

在麵對死亡的時候,無神論者相比虔誠的宗教信徒更為惶恐,因為他躲不開這些問題。

此刻人類現有的現代科學已經了解了小到基本粒子、大到以光年為距離單位的宇宙空間,已經探索到了染色體遺傳基因的層次,已經了解了行為的“自私的基因”的因素,等等。但是,它們沒有能夠回答上麵的問題,沒有消除人類對死亡和不可知的恐懼。

宗教是一種信仰,是讓你信的,是個人對死亡和不可知的一個回應。

對於一個具體的宗教信仰,你可以信,也可以不信,但是你若要用你此刻現有的科學來說服自己或別人信不信一個宗教,這種做法注定要失敗的。

其根本原因,就在於科學再偉大,也解決不了宗教企圖回應的人類對死亡和不可知的恐懼。

天主教是正經的西方宗教。聖母瑪利亞處女懷孕,生下聖子耶酥基督。全世界有無數婦產科醫生是天主教徒,他們(她們)難道不知道這在醫學、生理學、遺傳學上是不可能的嗎?他們為什麽不去質疑他們的信仰呢?他們怎麽把自己的信仰和科學訓練放在一起的呢?

  個人的信仰是個人自己的事情。麵對死亡和不可知,你可以信這個,你也可以信那個,你也可以“什麽也不信”,是無神論。其實,什麽也不信也是一種信仰,無神論也是一種信仰,絲毫不見得比其他信仰高明。科學並沒有給無神論背書。你可以不信一種你認為荒謬的東西,你可以宣傳說這是荒謬的,但是你也要明白,別人可以信,別人也可以認為你信的東西才荒謬,別人也可以宣傳說你信的是荒謬的。因為你和別人是平等的。科學並不是你的專利,科學並沒有授權給你讓你高人一等。

  這一思想,就是寫進了全世界國家憲法的宗教自由。

  那麽,有些人信了什麽宗教或什麽說法,出事了。比如,自殺了,殺人了,生病不吃藥了,集會反對什麽了。這要不要管呢?

  我們是在建設法治國家。要管,要按法律管。要一個個案一個個案地按照現行法律來管,特別是,政府部門要嚴格遵照各部門的法定權限,按照法定程序,合法地調查、取證、起訴,然後由獨立的法庭來判斷,是否有犯罪的活動已經發生了。在法庭作出有罪判決以前,任何公民都是無罪的。

  在全人類都在進步的時候,但願我們中國人不在倒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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