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接納我們的現況?
文/康來昌
生命季刊第35期
一位神學教授對學生說:記住,神接納罪人,而且是按著我們糟糕的現況接納我們。這是流行的論調,講壇、刊物、課本中隨處可見。大家聽了都覺得安慰,我卻甚感憂愁,因為這是基督教世俗化的又一例證。
一、此說的正確之處:罪人無力換取神的愛
“神無條件、按著人的本相接納我們”,此說有聖經根據。但如果隻是片麵講、以偏蓋全,會差之毫厘,失之千裏。我們先談它正確之處:罪人無能力做任何事,來換取神的愛。
不是以色列人在埃及行完了律法、守足了誡命,神才救他們出埃及。那時律法和誡命還沒頒布,以色列人根本就沒守一條誡命,神就拯救這群硬著頸項、常發怨言、不停試探神的奴隸。
不是亞伯拉罕積了許多功德,換到神的賜福,“……承受產業,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應許。但神是憑著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加拉太書3:l8)
不是雙子生下、做出善惡,神憑著雅各較好的行為揀選雅各:“……這不在乎那定意的,也不在乎那奔跑的,隻在乎發憐憫的神。”(羅馬書9:11,16)
不是善行換恩典,是恩典賜下行善之力。不是我們改好了,神接納我們;是我們一無是處時,神就愛我們(羅馬書5:8)。人一切的義行、好處、良善、守法是蒙恩後的產物,不是蒙恩的條件。可惜,如今教會、神學院世俗化的結果是:
(1)律法、功德取代恩典
照我本相,乏善可陳
瞎眼貧窮,唯你收容
照我本相,赦免拯救
神的羔羊,我來我來
(詩歌:“來就上主羔羊”)
縱我盡力勤工作
律法要求難滿足
縱我淚流不止息
不足賠我重罪孽
兩手空空無可誇
單單投靠十字架
赤身求賜白義袍
無助望你施憐憫
汙穢飛奔活泉旁
主阿洗我免滅亡
萬古盤石為我開
容我藏身在你懷
(詩歌:“萬古盤石”)
這樣的道,在現今教會中很少聽見。一方麵是律法主義、功德思想取代恩典——教會成了聖人俱樂部,講壇成了法庭,小組查經是道德訓練班,主日學是訓導處的延伸。我們正在培養新一代的文士和法利賽人。當年挨近耶穌的“眾稅吏和罪人”(路十五1),如今看著光環耀眼的道德重整員,卻步不敢接近教會。
我堅持,多讀聖經是好的,但不能忽略神學。反神學的團體,不論有多少地方勝過“學院派”,總容易走上律法主義的路——靠聖靈入門,靠肉身成全(加3:3)。例如:以為好好讀經、禱告、待人、奉獻、事奉,就在上帝麵前有可誇之處。反之,則覺得無顏見上帝。或者是,主日學老師最喜歡講的一句話:“小朋友要乖,不乖耶穌不愛你。”其實,人從不靠行為好壞,而是靠上帝恩典到上帝麵前的(來10:19)。這種“廢掉神的恩”,令“基督耶穌是徒然死了”(加2:21)的假福音,來自人靠肉體成全、靠律法誇勝的天性,應當受咒詛(加1:8)。
恩典神學提醒人,必須除去在信徒心中隨時蠢蠢欲動的律法主義和功德思想。無論中外,否認神學或神學沒讀好的教會、神學院、傳道人、基督徒,有聖經、有聚會、有活動,但極少有恩典中的自由、聖靈中的喜樂。他們滿了不可拿、不可吃、不可看、不可摸的規條,以及要做這做那的律法。“這些規條使人徒有智慧之名,用私意崇拜,自表謙卑,苦待己身,其實在克製肉體的情欲上,是毫無功效”(西2:23);要不就是被不可負的重軛(重重的活動及律法)壓得喘不過氣、抬不起頭、直不起腰(路13:10-I7),以至於得了胃潰瘍。
(2)傳順耳的福音
另一方麵(這是一體兩麵),許多傳道人、平信徒為了討人的喜歡,都力言:“不要再講黑暗麵:神的憤怒、罪惡、罪人和神的刑罰;乃要講光明麵:神的愛、蒙恩的罪人、凡事興盛。”我同意,基督徒不應麵貌猙獰,以恐嚇人、定人罪而自義、自娛。我們應遵守聖經的吩咐:“眾人以為美的事,要留心去做。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羅12:17,18)“務要叫鄰舍喜悅,使他得益處,建立德行。”(羅15:2)不過從“留心”和“得益處”來看,“從眾”必須在順服真理之下。眾人希望吃喝嫖賭、享受罪中之樂,我們不能遵命:“若仍舊討人的喜歡,我就不是基督的仆人了。”(加1:10)在聽從神、不聽從人(徒4:19,“人包括自我”)的前提下,基督徒當以最謙卑、柔和的態度,傳人有罪及神赦罪的道。這道是“大喜的信息”(路2:10)。但這信息帶來的主權移轉(“那生下來作猶太人之王的在哪裏?”太2:2),是叫人不安的(太2:3);人因不喜歡,(“我們不願意這個人作我們的王”,路19:14),乃至於動凶殺念頭的(太2:16)。所以,“有的你們要殺害、要釘十字架;有的你們要在會堂裏鞭打,從這城追逼到那城。從義人亞伯……到……撒迦利亞……”(太23:34-35)。
可是,世俗化、本色化、現代化、關聯化、文化化(都是一丘之貉)的提倡者,就是要衝淡聖經中罪的嚴重性。他們不敢說:“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耶17:9)也不願說:“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提前1:15)他們不這樣禱告:“求你不要審問仆人,因為在你麵前,凡活著的人沒有一個是義的。”(詩143:2)因他們忘了:“你若究察罪孽,誰能站得住呢?”(詩130:3)他們不是聖經的孤臣孽子,而是啟蒙時代對人性樂觀的後代。
二、此說的錯誤之處:苟安的良心
現代人推崇的心理學和社會學給人一個苟安的良心:
(1)不承認罪性
從啟蒙運動起,開明進步之士就對罪人之說深惡痛絕。可是,越不講人的罪性,社會和國家的恐怖罪行就越多。
(2)推卸責任
犯罪的事實到底不那麽容易從良心(這也是現代人討厭的詞)中抹掉,幹脆就推卸責任。因為你有罪,所以我才受罪。
在美國,任何發指的凶案發生了,有些所謂的專家就會說:“殺人犯、強奸犯無罪,是社會、國家、家庭的錯。”例如:他是黑人,從小受歧視;他是窮人,從小被虐待;他是有錢人,從小父母忙於事業,沒有家庭溫暖;他來自第三世界,幾個世紀被淩辱。總之是,造反有理,錯在社會、國家、家庭、基因等;個人無辜,群體要負責。我也發現有些天真的神學院師生在做監獄工作,不過他們不是向犯人傳悔改赦罪的福音,而是傳社會對不起你們的革命宣言。他們也講罪,不過是萬方有罪,唯獨奴無辜。他們除了不給犯人聖經、福音單張外,什麽都給(隻差沒發機關槍手榴彈)。
(3)接納之說
然而,罪不容否認,責任也難以推卸;於是,上帝接納罪人的論調產生了——不要為自己的說謊、驕傲、自私、欺騙、淫亂、軟弱、剛硬等毛病自責,因為上帝都接納了;如此一來,不再“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約16:8)你別說我,我也不說你,皆大歡喜;因為,“你們要彼此接納,如同基督接納你們一樣,使榮耀歸與神。”(羅15:7)基督都接納了,人還說好說歹嗎?這是誤解保羅的話。(保羅的意思是:基督不單是猶太人的主,也是外邦人的主。祂接納了外邦人,同樣,跟隨祂的人也要彼此同心,不因種族、貧富、貴賤、長幼而有隔閡。)
他們彼此安慰自我,說:是神把我造成這個樣子,這就是最好的。有些輔導甚至教人每天早晨對鏡子孤芳自賞地肯定自己,說:“我很好、很美。”大家互相受榮耀(約5:44),還厚顏說,上帝就接納我們這個樣子。
這是自我催眠,不敢麵對現實;這是現代版的皇帝新衣,明明是赤身露體,卻硬說是霓裳羽衣。所謂神接納我們現況,成了基督徒不悔改、不想改、不肯改的推托之詞。
最明確的經文,大概是“浪子”的比喻及“耶穌接待稅吏和罪人”(路15:2)。可是整章“失羊”、“失錢”及“失子”的比喻,絕未說過神接納或喜歡或包容人的罪行。相反的,牧人的愛,是把羊找回羊圈,而不是包容接納他的迷途(如果這樣,就不必去找了);婦人的關心,是把失落的錢找回,不是包容接納錢的失落;父親更沒有包容浪子“任意放蕩、浪費貲財”(路15:13),他包容接納的是“醒悟過來”,悔改的罪人(路15:7,10,17)。
生死禍福僅有“悔改”這一線之隔。講神接納人現況論調的,有意無意地忽略這一條線。如果罪人沒有悔改歉意,神也都接納,那毛澤東、希特勒及形形色色的大小罪人有福了,神都接納嘛!這就成了一些新派神學家口中的“普救論”,大家都得救、上天堂。大大的褻瀆。
三、聖經如此說:神痛恨人的現況,為人預備脫離之途
聖經沒有說,神接納人的糟糕現況。聖經說,神疼愛罪人,但痛恨罪人的這種狀況,所以為罪人預備好複和之途:使信耶穌基督的人得以脫離這種糟糕的現況。你要出死入生、出暗入明、出禍入福,就必須在現況中悔改接受耶穌,“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1:12)所以,不是神接納人的現況,而是人接納神所預備的救恩。
說“神接納我們這副德行,所以我們也當彼此接納、自我接納”,這種說法把神奇妙的救恩打了太多折扣。不如按聖經全麵的教訓來說:神在人還作罪人的時候,就愛人,為人預備拯救和重生之道。人在神的吸引下(約6:44)悔改相信接納這道,就成為新造的人(林後5:17);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羅6:4);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弗4:24):正如造祂主的形象(西3:10)。
神接納我們現況之說,勉強觸及神的大愛,卻忘了神的大能。全備的說法是:神愛罪人,而神也用大能改變人的現況:“借著基督的肉身受死,叫你們與自己和好,都成了聖潔,沒有瑕疵。”(西1:22)不羨慕自己更新變化得像基督,而安於神接納我的現況,這品味實在太低了。
康來昌台北信友堂牧師,中華福音神學院兼任教授。“神接納我們的現況?”一文為作者《基督徒的最後試探》中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