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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6-12 劉傳章牧師 生命季刊
今日問題:
有的人認為救恩是靠個人的行為,認為救恩、重生、信心都可以失落,請簡述神的恩典和個人的責任之間的平衡。
劉傳章牧師回答:
(劉傳章牧師為生命季刊微信公共平台顧問牧師)
聖經的話很清楚: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弗2:8-9)
這句話兩次提到“不是”:“不是出於自己”,“不是出於行為”。救恩“乃是神所賜的”。不是靠個人的行為。人所有的義都好像破爛的衣服。保羅也說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現把“有人認為救恩、重生、信心都可以失落”這句話分析來說:
1. “有人”:人不是神,人的“認為”一點分量都沒有。比如說,我認為你不是人,並不能決定你就不是人。同樣的,你認為救恩可以失落,救恩就因你認為而失落。所以不是“有人認為”而是神怎麽說的。
2. “救恩可以失落”:這是根據結果定原則。就是我們看見有些人信了後來又不信了,既然不信了,當然救恩就失落了。看了結果,就定了原則。因信了又不信,得到的救恩就失落了。
正確的方法乃是以聖經的話為原則來定結果:
“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至滅亡,反得永生。”
“信他的,反得永生”
信與永生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那聽我話、又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不至於定罪,是已經出死入生了。”
“信差我來者的,就有永生”——信與永生
“我實實在在的告訴你們,信的人有永生。”
“信的人有永生。”——信與永生
“我又賜給他們永生;他們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我手裏把他們奪去。”
永生= 永不滅亡= 永不失落
“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認識真神、認識耶穌基督= 永生
從這幾處的經文記載看,不論是信或認識耶穌,結果都是永生。什麽是永生?顧名思義就是:再不死了,再不滅亡,再不失落了。
信心是看不見的,有人真信,有人假信,有人半信半疑的受了洗。後來的結果肯定是不一樣的。我們不是神,我們不知道他們的信是真信,還是假信。但我們肯定知道,信耶穌的人有永生,永生就是永遠的生命,與失落、滅亡隔絕。信心若與耶穌關聯,就永不失落。
至於信了又不信的人,我們不知道他的信是如何的信,也不知道他的不信是如何的不信。但不能以此定奪救恩的失落與否,乃是要根據聖經清楚的話。
在人的救恩中,人能作什麽?救恩是禮物,人的責任就是接受,沒有別的事人能作,連信是神所賜的:“我們因信他的名,他的名便叫你們所看見所認識的這人健壯了;正是他所賜的心,叫這人在你們眾人麵前全然好了。”(徒3:16)
當你被聖靈借著神的話感動你看見自己的罪,並耶穌基督舍命受死的大愛,因信而接受祂的救恩,祂就賜給你永生;你永不滅亡,誰也不能從祂手裏把你奪去。(參約10:28)
安心地走十字架永生的道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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