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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文章:簡論“舊人與基督同釘十字架”

(2014-04-10 01:49:05) 下一個

2014-04-10 華東 生命季刊

簡論“舊人與基督同釘十字架”

/華東

生命季刊第58期

引言

很多基督徒在初信主時,都存著一種美好的願望:盼望自己能夠從此與過往纏繞自己的罪一刀兩斷。我們滿心歡喜地抓著神的應許,滿懷信心地走天路,深信:“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林後5:17)。 然而,這段經文似乎並不適用在我們的這種一廂情願上。因為在我們自己的內心裏,犯罪的欲望依然存在;更加可怕的是,我們雖然越來越知道神的律法,我們的內 心也很想不再犯罪,但是我們對於罪的免疫力卻沒有什麽增長,甚至感到自己比不信的時候更加敗壞。在每次軟弱跌倒後,撒但的控告,自己內心的自責、灰心、沮 喪交錯在一起,仿佛一張網,將我們牢牢困住,無法掙脫。我們不由得像保羅一樣發出感歎:“我真是苦啊!誰能救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羅馬書7:24)

究竟問題出在哪裏呢?我們如何才能走出這種困境呢?

本文將針對這種狀況,簡論基督徒的“舊人”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的意義,並分享筆者個人對於"如何活出一個與主同死同活生命”的一點體會。

一、舊人與基督同釘十字架

1、什麽是“舊人與基督同釘十字架”?

舊人,就是指我們重生前完全墮落的本性。因著始祖亞當的犯罪,罪進入了人類,也帶來了死亡。每一個亞當的後裔,都不得不服在死的權勢之下,因為我們都犯了罪。以弗所書2:1 節說“我們死在過犯罪惡之中”,意思是我們在靈裏已經是個死人了,因為我們已經與賜生命的神隔絕了。所以,我們的行事為人,心思意念,都是被罪性所控製; 然後罪性又操控我們的身體,將不法不義的行為做出來。按著神的公義要求,犯罪的必定死。一個罪人,必須死了,並且將來被投進火湖裏,才能結清他的罪債,受 到應得的懲罰,神的公義要求因此才能夠得著滿足。所以,我們的舊人,是必須死的。

然 而因著神的憐憫和恩典,他親自來解決我們的罪的問題。神差遣他的兒子耶穌基督,道成肉身來到世界上,為我們的罪被釘上十字架,為罪人流血,舍命,贖罪,並 且三天後複活。因為耶穌基督是人,又是完全無罪的,所以他能夠代表人類接受死亡的刑罰。耶穌在各各他的死,全然滿足了神公義的要求,因此,基督成為能夠消 除神向罪人所發的忿怒的“挽回祭”。又因為耶穌是神,所以他“借著父的榮耀”三天後從死裏複活,就勝過了死亡的權勢。耶穌基督的死與複活,是十字架救恩的 一體兩麵,也是罪人能夠被稱義的基礎。

當 我們因著神所賜的信心,願意認罪悔改;相信耶穌基督是神的兒子,又相信他在十字架上是為我們死了,又複活了;並且接受他作為我們的救主和生命的主時,聖靈 就做一件奇妙的工作:讓我們的舊人,在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之死中經曆死亡。這就是聖經所說的“舊人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的道理。

因此,“與基督同死”是必須的,否則我們就不可能“與基督同活”。

我們的“舊人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帶出來了什麽屬靈事實呢?就是使我們“脫離了罪”。意思是我們的身份已經完全改變了,我們已經從罪中被釋放出來, 不再服在罪的權勢之下,我們不再是“奴仆”,乃是“兒子”,有了一個被稱義的地位!(參約翰福音8:31-36)。那位在十架上舍命的主,已經將真自由賜 給“與他同釘十架”的人。這是一個主已經成就的屬靈實際。林後5:17所說的“新造的人”,是指這樣的一個事實來說的。

然 而,在我們的生命實際中,我們並沒有完全脫離罪的影響。因為我們的“罪性”還沒有死,它雖然已經失去了控製我們的權勢,卻依然隱藏在我們生命當中。在基督 再來將我們必死的身體救贖之前,“罪性”仍然會想方設法引誘我們的肉體,重新走回犯罪的老路。就好像難以殲滅的敵軍小股殘餘部隊,總是不斷地會騷擾我們。

基督為我們所成就的屬靈實際,和我們罪性尚存的生命實際是並存的,因此,基督徒“靠著聖靈治死老我”的過程乃是一生之久,直到基督再來的日子。

2、如何活在“與主同死同活”的生命模型中?

基督徒要想在成聖的道路上過一種得勝的生活,就必須活在“與主同死同活”的生命模型之中。

1)相信自己的“舊人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的屬靈事實。要做到這一點,靠的是從主來的信心,而這個信心是建立在聖經的真理之上,而不是自己的感覺之上。如羅馬書6:8所說:“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關鍵是“信”!

2)相信自己能夠靠著主的恩典,過一個“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的基督徒生命。要做到這一點,也是靠信心。

3) 當罪性發動來誘惑我們要犯罪的時候,我們要看自己是一個已經向罪死了的人,卻要活在耶穌基督裏麵。要做到這一點,必須在聖靈的幫助下,宣告自己已經與基督 同死的事實,並竭盡全力與罪作戰到底。我們必須要盡自己的本分,因為勝過罪的能力是在於聖靈,但是爭戰的責任是在我們自己。基督徒不要禱告完了就躺著睡大 覺,對於聖經明確告訴了我們的,該警醒的要警醒,該遠離的要遠離,該等候的要等候……因為神是“察看人肺腑心腸”的(啟2:23),他不會嬌慣自己屬靈的 孩子,而是要訓練他們成為常常謹慎自守的基督的精兵。

4)在靈與肉的交戰中,偶爾失敗,不要灰心;要操練自己依靠聖靈來生活。

因為首先律法不能再定我們的罪,因為“那些在基督耶穌裏的,就不定罪了”(羅8:1)。 因著耶穌基督的救贖,聖靈已經釋放了我們,賜生命聖靈的律,已經救我們脫離罪和死的律。耶穌以他的死,把我們從律法定罪的權勢下救出來。我們隻要向神認罪 悔改,就必得赦免。而且,這是一種做錯了事的兒子向父親認錯的關係;而不是一個罪犯向法官認罪求赦免的關係。感謝神!這樣的關係改變,完全是因著神的愛子 耶穌基督的救恩所帶來的福分。

其次,要立誌過一種順服聖靈引導的生活。把自己的身體獻給神作為“義的器具”,而不是交給罪作為“不義的器具”。這種生活要每天謙卑在主的話語中,在禱告中呼求聖靈的充滿;並且求聖靈將自己的最需要對付的“老我”限製在主的十字架上,使我們能夠順從聖靈,不順從肉體而活。

以上這樣的一個過程,就是進入“與主同死同活”的生命模型中。

二、我的個人體會

在 我信主前,纏繞我最深的兩樣罪就是對於金錢的貪婪和情欲。因為我小時候家裏沒有什麽錢,並且常常被一些街邊的書報攤色情雜誌所吸引。信主後,我在短暫地脫 離這些罪一段時間後,又重新被捆綁。一方麵,我的內心常常渴望擁有更多的金錢,渴望過奢侈舒適的生活。口頭上屬靈口號喊得很響,內心裏卻常常羨慕那些信了 主的有錢人,覺得他們是“魚和熊掌”兼得的幸運兒;我信主三年多就開始全職服事,但是很多時候表麵在服事主,內心卻是想服事瑪門;另一方麵,我沉迷於黃色 的影碟和網頁中不可自拔,犯了罪就後悔自責,但是過了一段時間又重蹈覆轍。我不斷告訴自己:“我是一個基督徒,我不能夠這樣想,這樣做……”但是沒有用, 我不斷地立誌,不斷地經曆失敗,慢慢地感覺認罪禱告也成為了一種宗教形式,以至於後來幾乎完全失去信心,甚至對於自己的救恩也很懷疑了。

感謝主耶穌基督!他是那位為我們的信心創始成終的主,也是那位在我們心中動了善工,並親自成全的神(參腓1:6)! 我有一次看到一本書叫做《在基督裏長進》,是王國顯弟兄寫的。書裏解釋了“凡屬基督耶穌的人,是已經把肉體,連肉體的邪情私欲,同釘在十字架上了”(加 5:24)這段經文。神的話語提醒我,我們的舊人,包括我們的罪性,都已經隨著主耶穌釘在十字架上了,這是一個屬靈的事實。我們必須憑信心領受這個事實, 而不是將目光仍舊聚焦在自己的軟弱和失敗上。其實我們肉體中殘餘的罪性沒有自己想象的那麽強大和不可戰勝,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已經徹底把它打敗了。我的心 仿佛一下子被神的光照亮了,內心的烏雲一掃而空!

從 那天開始,我在禱告中常常提醒自己:“我的舊人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靠著聖靈的能力,我可以勝過金錢的轄製和情欲的罪。”盡管偶爾內心還是會有犯罪的意 念湧出來,但是我不再毫不抵抗地屈服於肉體的私欲,而是靠著禱告呼求聖靈的幫助,來潔淨我,抵擋不潔不義的思想。因為“我已經不在罪的權勢之下的”的屬靈 事實,已經開始穩固地站立在我的信心裏。另外,我逐步發現一個規律:什麽時候我與主親近,什麽時候我內心的力量就剛強;我思想十字架的愛和能力越多,就越 容易聽到聖靈對於自己的引導。這說明耶穌基督的十字架是我們信心和靈力的源頭,也是我們勝過罪惡,活出新生命的關鍵。

當 然,我還是會有軟弱的時刻,甚至會再次跌倒在罪中。然而,我不再像以前那樣,很長時間地沉溺在自怨自憐或者自我定罪的“怪圈”中。每次犯罪後,我心裏充滿 著一種羞愧和憂傷,不是為自己個人無法勝過罪的這個事實;而是感覺自己得罪了神,讓我在天上的父失望和擔憂,使他的名被仇敵得著褻瀆的機會。因此,我就在 禱告中,仰望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再次思想他在我還是罪人的時候為我死了,當我感受到從神而來那種無限恩典和憐憫之愛時,我的心就重新被潔淨,重新得力,繼 續奔走天路。

在 過去半年裏,我先是從神那裏得到一個感動;經過很多的禱告後,神將感動轉化為我心裏的一種渴望:就是希望靠著神的恩典,過一種單單仰望神的生活。我和我的 妻子經過禱告後,決定今年三月份開始,不再繼續領取所牧養的教會每月固定發給我的薪水。我們願意嚐試過這樣一種生活:讓聖靈感動弟兄姐妹,按著神的心意奉 獻給我們養生所需。

我們之所以這樣決定,不是因為教會沒有錢,而是因為我們盼望過這樣一種生活。我也不認為固定領薪的其他牧者有什麽不妥當,因為聖經關於這方麵的教導是很清晰的。這隻是我個人的一種領受。

我相信神既然會養活天上的飛鳥,裝飾野地的百合花,就更加會看顧我們一家的生活,使我們不至於缺乏。因為我們“豈不比飛鳥貴重得多嗎?”(太6:26)。 當今的這個世代,是一個物欲橫流、追求享樂的世代,很多牧者在金錢的問題上受了誘惑,跌倒了就爬不起來,不僅服事不了主,反而虧欠主名。我若能在每日的飲 食上,學習天天仰望神,不僅能免於金錢的捆綁,更能夠經曆神的供應,體會神的信實和大能。這個世界不缺錢,缺的是對於神的話語忠心,對於神的話真正有信心 的人。甚願神把我鍛造成這樣的人!

感謝主!從被金錢所捆綁,到“先求他的國和他的義”,我感覺自己實在是蒙了神極大的恩典。願榮耀歸主名!

在與情欲的罪爭戰之過程中,靠著耶穌基督的恩典,我認識到:一個基督徒越親近那位聖潔的主,眼目的情欲對於他的誘惑力就越弱。要勝過罪,必須靠著耶穌基督的十字架,“借著他的靈,叫我們心裏的力量剛強起來”(弗3:16), 當基督因著我們的信,住在我們心裏,我們的愛心就會有真正的根基,不至於像浮萍一樣,漂浮不定。當我“明白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時,我就能夠“照著運 行在我心裏的大力”,對於罪的試探說“不!”。當我遠離情欲的罪,感覺和妻子的感情和婚姻關係都全然被更新了,彼此之間的愛更加忠誠,深厚。過去的一年, 是我們結婚的第八個年頭,然而,我們覺得好像比新婚的時候更加彼此相愛,我們之間的關係更加甜蜜。有一次我的妻子看著我說:“你是不是我的丈夫啊?你改變 得太多,我都快有點認不出來了。”哈利路亞感謝讚美主!真是主恩浩蕩啊!

總之,我們的舊人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是一個屬靈的實際,基督徒唯有憑信心看到這個事實,並且靠著聖靈的能力活在“與主同死同活”的生命模型中,才能夠在成聖的道路上,常常在基督裏向仇敵誇勝!

華東中國大陸傳道人。

(原文發表於《生命季刊》第58期,生命季刊微信:cclife2013g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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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susmary 回複 悄悄話 給人很大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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