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4)
2009 (169)
2010 (680)
2011 (872)
2012 (1247)
2013 (1564)
作者:史普羅(R.C. Sproul) | 出處:當代信仰實踐手冊
很多人懷疑,要做個基督徒,一定要相信聖經裏麵的每一件事嗎?
不,聖經並沒有說,人必須相信每一件事才能得救。然而換成另外一個問題,若要完全成聖,必須要相信聖經上所說的每一件事嗎?我的答案會是肯定的。我相信神要我們相信、信任、順服從神口中說出的每一個字。假若聖經是由神的口中所說出來的,我們就有義務信任其中的每一項記載。
到現在,仍然不是每個基督徒都承認聖經的的確確是神的話。這個問題使信徒之間產生爭議分裂,因為有些真實的信徒並非全然相信聖經。加上現代的聖經批判學更使問題複雜化,也導致許多基督徒對聖經的某些部分失去信心。
這 讓我們想到一個相關的問題:所謂“信仰”到底是什麽意思?相信一件事的真實性是一回事,然而“信仰”一個人卻又是另一回事。我相信華盛頓總統是個曆史人 物,但我不會相信他能成為我的救贖。同樣地,信仰基督是個多層次的信心,超乎簡單的理智認同。當我們說“相信聖經”時,真正的意思已遠超過理智上的真實 性。我們乃是宣稱聖經的真理可以應用來更新生命。
既然如此,我們不免要問:“我一定要按照字義而相信聖經上的每一件 事嗎?”相信聖經的唯一準則就是按字義相信它,因為所謂“字義”就是“正如其寫成的形式”。這是在宗教改革時提出的主張,意即我們以解釋曆史事件的方式來 解釋曆史事件,符號或比喻等也都按它原來寫成的方式加以解釋。
現在有些人認為所謂字義解釋,意謂以陳述曆史事件的方 式,解釋聖經裏的每一件事,其實不然。字義解釋是確定聖經到底說什麽的一種複雜仔細的過程。采用與詩歌毫不相幹的標準詮釋詩歌是不對的。把一份新聞報導變 成一首詩是嚴重地扭曲了記者原有的意圖;同樣的,把一首詩變成一篇新聞讀物也一樣扭曲詩人的創意。因此,要正確解經,我們就必須了解聖經不同部分的體裁和 風格,各按其不同的特色來解經才可以。
正確的解經原則與其他作品的詮釋原則並無兩樣。聖經是神話語的事實並不允許我 們把它變成咒語。舉例而言,有些人用突發奇想的方式解經,他們相信這樣可以得到各種怪異的啟示。有人讀經鍾摸彩就是一例:有了問題,隨便翻開一頁聖經,手 指到什麽,就解簽般找尋答案。這是瞎猜扭曲,不是解經。
聖經必須按其寫成的方式解釋。神的啟示不會把動詞強說成名詞,也不會把名詞變成動詞。但這不是說,聖經隻是一本普通的書罷了——它是書寫出來的神的話語。我們要慎重才行。
最主要的解經原則,是根據聖經整體的內容,亦即其上下文,來解釋聖經中的某一段經文。每一段經文都有其最近的上下文,也要注意聖經整體的內容。我十分鼓勵大家采取負責任的做法,願意了解聖經的文章架構,並且遵循文法和曆史背景來釋義並解經。
這意味著解經是根據那段經文寫作的原始意義去解釋的。這樣的工作需要一番苦功——了解經文的字句、它的曆史背景、當時代的風俗習慣、當初的又釉等等。
照 我這麽說,是不是隻有學者才必須讀經呢?不,任何人都可以從讀經當中獲得永恒的益處,決定我們命運的經文清楚易懂,孩童皆解。然而若想了解神完整的計劃- 聖經的深一層意義—他(她)就必須利用比較專門的研經工具。這就是為什麽,耶穌要在教會中設立教師的職分,為要他們專心奉獻,小心研討經文中的困難部分。 這個工作並非每一個人都能勝任,故而神呼召一些人專門從事這樣的工作,使我們除了明顯、主要的救贖信息之外,還能得到更深入的教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