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描繪的神的形象怎樣適應舊約中對神的嚴厲和嚴肅的看法呢?難道神改變了嗎?難道他有時候愛我們,有時候恨我們嗎?我們怎麽能把喜怒無常與神聯係在一起,好像神經常從一個極端變到另一個極端呢?
這些類型的問題自相矛盾,使許多人處在不確定和恐懼的狀態中。許多虔誠的人們感到很困惑,因為他們從教會和教師那裏接收到混合的信息。
這是對那些問題簡單的答案並且在憤怒的神和憐憫的神之間的一致。神不是反複無常的神!在神的話語裏,清晰的表達神真實的本性,那就是愛!約翰一書4:8節講,“神就是愛。”他不隻是有的時候愛――愛是神的本性!愛是他永不改變和永久的本性。耶穌給我們最清晰神真實本性的表達。
神是聖潔的,他把我們的罪和全世界的罪加在耶穌身上,並在我們的位置上懲罰了耶穌。在十字架上耶穌作為神無瑕疵的羔羊被獻上,從此永遠改變了人與神之間的關係。在舊約之下神對待人的方式與在新約之下神對待人的方式是不同的。耶穌為我們的罪付了代價,並永遠地改變了我們與天父之間的關係。神自己一點也沒改變,但是他通過在我們的位置上懲罰耶穌來滿足他自己對公平聖潔的要求。這不是隻付了一部分,還需要加上我們的聖潔和宗教行為――它是一個完全的並最終的支付,我們除了相信和接受之外,什麽都不用做。我們確實不能做什麽來改變神對我們的愛!
在耶穌獻祭之前,嚴厲的審判經常發生在人身上。在耶穌成全神的聖潔要求並死在我們的位置上之前,神必須懲罰罪。但是,不是因為神想要懲罰。他的愛總是無處不在。他一直都是一位充滿恩典和愛的神。然而,人類的背叛和罪的代價必須得付,直到基督獻祭,罪有了結果。
在耶穌來之前,從神來的憤怒是反對人的罪。舊約律法是憤怒的職事。人的罪被抓住反對他們。但是當耶穌來到時,神解除了用來反對他們的罪。這正是使徒保羅在哥林多後書5:19,21節宣告的。
“和好”一詞是指和平。神不再抓住我們應負的責任。取而代之,他把我們的罪加在耶穌身上,使耶穌為我們的罪負責。耶穌成為我們所是的,我們才能成為他所是的――神的義。神不再與人作戰,因為耶穌的獻祭已經結束了戰爭――現在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死得與神相和(羅5:1)。
讚美神――他沒有給你們所應得的,而是給了你們耶穌所應得的!耶穌已經承受了所有神的憤怒,所以現在我們在新約裏活在神的恩典之下。如果你犯錯了,神也不會生氣,並且他也不會找機會把他的憤怒發泄在你身上。
神愛你盡管你還不完美。他愛你不是因為你的行為,而是因為耶穌的獻祭。在神的愛和恩典裏有根有基!作為在基督裏新造的人完全與新約達成一致並享受它裏麵所有的益處。你是被愛的並且也是被接納的,是因為耶穌已經完成的工――與你自己的行為和功勞無關。耶穌的功勞是足夠的並且耶穌自己遠超過足夠!神對耶穌是完全滿意――你也能對耶穌所成就的一切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