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與人共嚐苦痛
“世上為什麽有苦痛?”這實在不是容易透悉的疑難,但我們還可以從另一個角度(這可能是最重要的考慮)看:神與人共嚐苦痛。
斯托德(John Stott)說得好:“如果耶穌被釘十字架的事從沒有發生,我就絕不會相信神。”神是受盡苦痛的神!神對世人的苦痛決非冷眼旁觀,我們查看聖經,仰望十架,就知道神的確了解人間苦痛。套用特土良(Tertullian)的話:神是“被釘十字架的神”。神“在基督裏”叫世人與自己和好(林後 5:19),他降世為人,遍曆世人苦痛,因此不但“了解”苦痛,更親身嚐透苦痛滋味。
一九六七年,年輕貌美、身手敏捷的少女瓊妮(Joni Eareckson)在一處懸崖跳水遭遇意外,導致四肢癱瘓。瓊妮起初滿心怨懟、忿恨、悖逆、沮喪,後來逐步重拾對神的信靠,並成了聞名的畫家(她以口代手繪畫)、講員。她是怎樣相信主耶穌完完全全明白她的苦況?她遇難三年後一個晚上,忽然領悟了一件事:被釘十字架的耶穌,豈不像她一樣的經曆了四肢失效之苦?
短劇《啞口無言》(The Long Silence)的信息含蓄隱約,卻動人心弦。
在末日,數以億計的人散布在一處大平原上,神的寶座就在前頭。
大部分人都是站得遠遠的——他們抵受不了神的榮光。但有那麽好幾群人,卻在神的寶座前大叫大嚷。他們並非為罪自責求饒,卻在聲稱要與神當麵對質。
“神哪有資格審判我們!神知道受苦是怎麽一回事嗎?”一個近東裔的少女首先發難。她把一邊衣袖撕下來,露出紋在臂上的一個編號——她是納粹德國集中營的囚犯。“我們受盡威嚇......拷打......虐待......殺害!”
另一群人當中,一個年輕人站了出來,他褪下衣領,露出頸項。“這又如何?”他厲聲呼喊,一手指著深深陷在頸項上的繩痕。“白白被絞死!不為什麽,隻為生來是黑人!”
另一群人當中,一個懷有身孕的女學生幽幽的說:“我為什麽要受這樣的苦?”她頭也不抬,隻在喃喃自語。“我的一生就這樣毀了......。
在平原另一端,還有一群群怨聲載道的人,他們都在放聲控訴神:神竟然任憑苦罪存於世上!神自己呢?他活在賞心悅目、明亮純潔的天上,沒有哭號、恐懼、饑餓、仇恨,當然愜意無比!神怎能明白世人之苦?神置身度外啊!
他們決定從每一群人之中,推選一個代言人出來——都是受苦最多最深的人:猶太人、黑人少年、廣島原爆受害人、四肢畸形的病人、天生缺肢的孩童......他們聚集在平原上共謀部署,要向神提出申訴。
他們的設想似乎天衣無縫——神要怎樣才有資格執行末日大審判?神要先經受人間苦痛!神要成為人,過人的生活!
他要生為猶太人,並且是私生子。他要執行一項艱巨無比的任務——這任務難似登天,甚至他的家人也以為他瘋了。他要被最親密的朋友出賣,他要被人誣告,身陷冤獄——審判他的必須懦弱庸碌,聽審的又要心存偏見,他還要受盡淩辱折磨。
他要嚐盡孤單的滋味,然後受死——真真正正的死,在眾人麵前死。
那些代言人每喊一句,眾人就大聲叫好和應。
最後一句話音剛落,全地竟然變得雅雀無聲——再沒有人發表議論,也沒有人挪動身子,因為大家猛然醒覺:神已經嚐了人間苦痛。
我們受苦,卻不是獨個兒受苦——神與我們一同受苦,叫我們可以勝過“苦中之苦”(神學家莫特曼Jurgen Moltmann的形容)。
怎樣麵對痛苦?
人身陷苦痛當中,未必可以即時明白受苦的意義。約伯在苦痛之中,質問神他為什麽要受苦?神沒有給約伯解釋,隻是讓約伯看見自己的無知,從而生發信靠神的決心。約伯記的要旨不在乎“神為什麽任憑世上有痛苦”,而是“人要怎樣麵對世上的痛苦”。
在苦痛中我們要問自己幾個問題:
一、“我所受的苦,是不是犯罪的結果?”如果是犯罪的結果,就要求神告訴我們究竟犯了什麽罪。神的靈會叫人知罪,卻不會叫人陷入蒙昧不明的罪疚感之中——神不會控訴人,撒但才會控訴人。聖靈曾清楚告訴我們所犯何罪。我們必須認罪悔改,求神赦免過犯,洗清心中汙穢。
二、“神啊,你要我學習什麽?”神可能要藉著眼前的經曆磨煉我們,教導我們學義。
三、“神啊,你要我怎樣麵對這件事?”
此外,就算神沒有即時給我們答案,我們也不可灰心喪誌。人生是一幅苦樂憂喜交織而成的圖畫,我們在磨難的日子決不可忘記:一切苦痛終必有完結的一天,曙光就在前頭!就算我們今生不見曙,也確知將來必能與主相會!我們要時刻仰望耶穌基督(來 12:2),因為主曾經受盡人間苦楚,可以體恤我們的軟弱。
我們也要體恤受苦的人——向身陷苦痛當中的人講解苦難的意義,無疑雪上加霜!就算受苦的人真的犯了罪,我們也沒有資格定他的罪。我們自己也不過是罪人,況且,我們實在不應該妄下判語,因為前麵已經說過了,苦與罪沒有必然關係!麵對受苦之人,我們所能做而最有裨益的事,莫如伸出同情之手,與哀哭的人同哭(羅 12:15)。
我們既知道苦痛不是神的起初創造(而是罪惡的衍生物),就有理據向苦痛“宣戰”。主耶穌在世也向苦痛“宣戰”——他喂飽饑餓的人,醫治患病的人,甚至叫死人複活。耶穌覺得“事奉”是什麽?就是傳福音給貧困的、釋放被囚的、叫瞎眼的看見、叫被壓迫的得自由。今天神也呼召我們效法主耶穌的事奉。
也許可以這樣說:關乎苦痛的討論,總意是“基督的十字架”。人苦明白十字架的意義,就能領會神為什麽任憑苦痛存於世上。讓我最後總結一下:
一、人誤用了神所賜的自由,把耶穌釘了十字架——可也是藉著耶穌被釘十字架,世人的罪債都給付清了,神的救恩就此臨到人間。
二、神藉著耶穌基督完成普世救贖大功。世人要害死耶穌,但神的意思是好的,為要成就救恩——十字架因此成為得勝的記號。
三、神在末後要賞賜人的,遠遠超過人眼前所抵受的。耶穌“因那擺在前頭的喜樂,就忍受十字架的苦難”(來 12:2)。主耶穌知道自己要複活——我們也因著主的複活,得享永遠的生命。
四、最重要的是:神在苦痛的事情上,決非置身度外。神是被釘十字架的神,願意為我們受苦,也願意與我們一同受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