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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中“殺嬰”“獻子”及“蓄奴製”

(2014-02-19 23:48:34) 下一個

2014-02-20 全球見證



  一.舊約(聖經)中多處有無辜嬰兒慘遭萬能上帝屠殺的故事……。比如埃及法老不放以色列人離開埃及,上帝就處死所有埃及人的長子。我不禁要問,為什麽許多極端的基督徒要謀殺墮胎醫生?聖經從未談及人為的墮胎是對是錯……。然而上帝難道不是雙手沾滿嬰兒鮮血嗎?

  沈先生這樣問,在心理上已經不自覺地將上帝的地位降低,與人的地位相同了。受造的人怎能以平輩的口吻來質問造物主為什麽這樣對待人呢?犯了罪的人怎能咎責有全權主持公平報應的上帝,為什麽這樣報應惡人的兒子呢?要知道,上帝賜人生命,也有權奪去人的生命。那些讚成墮胎的人不能,因為沒有這樣的權柄。沈先生認為那些謀殺墮胎醫生的是極端的基督徒,我則認為他們絕對不是基督徒,因為我們反對墮胎是因為反對殺人,然則基督徒又怎麽會用殺人的手段來反對別人殺人呢?嬰兒何時才成為人,科學無法確定,但聖經卻確定了。根據聖經記載,施洗約翰還在母親腹中的時候,聽見馬利亞問安的聲音,就歡喜跳動,且被聖靈充滿。這樣的形容,分明是要指出,胎兒在母腹中已經是一個有反應的人了。倘若嬰兒不能以言語表達的反應不算是人,那麽我們可以殺死同樣不能以言語表達自己的智力低能人士或植物人嗎?要知道,反對墮胎的精義在於尊重別人生存的權利,另一個人不應用自己的意見來決定別人的生存權利。但上帝不是人,而是造物主,是有全權執行報應的神,他才知道在何種情況之下應該毀滅人的生命,你和我都不能知道。至於上帝殺死埃及人的長子,這是上帝對埃及人的公平報應,因為埃及人長期殺害以色列人的男嬰,隻準女嬰生存,為的是要永遠奴役以色列人。或說,嬰兒是無辜的。這句話說得對,因此,按聖經真理,我們知道嬰兒是得救的,他們不會為父母的罪而落地獄。但是,這些嬰兒被殺,對他們父母來說,就是他們犯罪的報應了。從古以來,有那一個父母犯罪,後果不會禍及兒女呢?

 

  二.亞伯拉罕為表示對上帝的信心而要獻上自己的親生骨肉,我沒有發現這有什麽好誇耀的。換了我,我是做不到的。

  沈先生你當然做不到,因為你不認識上帝是誰。上帝也不會吩咐你這樣做,因為上帝知道你若這樣做,就等於無知的殺人行為。但是,上帝吩咐亞伯拉罕這樣做,有如下幾個原因:1.因為上帝知道亞伯拉罕的信心在長期訓練之下,已經到達登峰造極的地步,他會相信上帝能叫死人複活。2.雖然上帝是無所不知的,他早就知道亞伯拉罕會願意獻上自己的兒子,但上帝仍然要他這樣做,等到他舉起刀來要殺兒子的時候才阻止他,為的是要將他的信心顯出來,好給後來所有信上帝的人作榜樣。3.上帝要用亞伯拉罕為“信心之父”,好叫後來千千萬萬基督徒也效法亞伯拉罕的榜樣來信耶穌,因為聖經說明:“人非有信,就不能得神的喜悅,因為到神麵前來的人,必須信有神,且信他賞賜那尋求他的人。”(來 11:6)4.上帝不是真的要亞伯拉罕獻上自己的兒子,但是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後來就真的在那個山上被獻為贖罪祭,好擔當我們的罪。因此,亞伯拉罕獻兒子的事,目的全是為了表明神愛世人的愛,偉大到人無法想象那麽大。沈先生說“亞伯拉罕獻兒子沒有什麽可誇的”,是因為不明白亞伯拉罕愛上帝愛到怎樣的程度,同時也不明白上帝愛人愛到怎樣的程度,所以你不佩服亞伯拉罕,以他的行動為愚昧。

 

  三.人人平等。聖經中對這一點可以說是至少沒有大力提倡。相反,聖經對奴隸製默許。聖經又說:“人若用棍子打奴仆或婢女,立時死在他的手下,他必要受刑。若過一兩天才死,就可以不受刑,因為是用錢買的。”(出21:20-21)。又說:“倘或奴仆明說,我愛我的主人……,不願意自由出去。他的主人就要帶他到審判官那裏……,用錐子穿他的耳朵,他就永遠服事主人。”(出21:5-6)。類似的對奴隸製的默許的態度在舊約中可謂比比皆是。

  沈先生引用這些經文,是因為不明白奴隸製度是古時非常普遍的問題,尤其是古時國與國爭戰,凡戰敗的都作得勝國的奴隸。尤如以色列人長期作埃及人的奴隸;後來入了迦南,又因為犯罪離開神,神又將他們交給鄰近的敵國來欺負他們,使他們作奴隸,尤其是他們最後亡國,作了亞述國、巴比倫大帝國的奴隸。我們中國古代的人豈不也是這樣嗎?印度的奴隸觀念至今仍然未能破除。人類一直無法擺脫奴隸製度,直到美國林肯總統解放黑奴之後,人類才能明白人人平等的觀念。然而,美國林肯總統是根據什麽來解放黑奴的呢?是聖經的博愛真理。因為聖經形容耶穌基督來世的工作,就是“傳福音給貧窮的人,報告被擄的得釋放…………,受壓製的(奴隸)得自由,報告神悅納人的禧年(第五十年稱為“禧年”,那一年的贖罪人,要釋放所有奴隸)。”雖然聖經記載古代的事跡之時,知道一時間未能擺脫奴隸製度,但聖經所有記載關於怎樣對待奴隸的經文,全部都是為阻止虐待奴隸,以較為公平的態度來善待奴隸的。就如新約歌羅西書說:“你們作主人的,要公公平平的待奴隸,因為知道你們也有一位主在天上。”(西 4:1)或問,為什麽聖經不鼓勵古時的人起來革命,廢除奴隸製度呢?答案很簡單,因為按古時的背境來說,武力革命隻不過帶來更多奴隸被殺和受虐待而已。但聖經卻鼓勵人用愛心去善待奴隸,又勸勉信主而做奴隸的基督徒,用愛心來善待自己的主人。這樣,在愛中奴隸與主人形同一家人,豈不是最美?新約聖經的腓利門書就是這美麗的描述,任何人研讀腓利門書都得到非常的感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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