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物欲橫流;世人,利欲熏心。“一切向錢看”,“沒有永遠的朋友,隻有永遠的利益”,“什麽關係都靠不住,除了金錢關係”等類的話常被人掛在嘴邊。在這樣的時代,作為基督徒,應該具備怎樣的財富意識呢?
1、生命重於財富。
耶穌說過一句極其經典的話,“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麽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麽換生命呢?”由此可見,生命是最珍貴的!“鳥為食亡,人為財死”,實乃沒有智慧的悲涼。若忽視耶穌的這番教訓與警戒的人,那麽在他的人生中將有一場注定賠本的交易:前半生,用命換錢;後半生,用錢換命;到頭來,人 財兩空。古往今來,這樣的悲劇愈演愈烈,重蹈覆轍者屢見不鮮。當記念主耶穌的話說,“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
2、財富的功能有限。
樹立財富有限性意識,摒棄“財富無用論”和“財富萬能論”。
物質與靈性對立的二元神學思想導致貶低作為物質的財富,認為越窮越屬靈,這種忽略文化使命的觀念會使得社會停留在原始階段,使得教會被現代社會推到越發“邊緣”的境地。基督徒要親手創業,創造財富,貢獻社會,對社會產生影響力。
但財富萬能、金錢至上的意識也是不當有的。人生價值也不是僅由財富來衡量的。人不能單為賺取財富而活著。我們不貶低財富的作用,但也不高抬財富的價值。
財富有價值,能發揮功能,但作用的有限性是事實。財富可買到豪宅,但不能買家庭。財富可買到絕好的象牙床,但不能買到絕好的睡眠。財富可買美食,但買不到健 康。財富可買真品,但買不到真心。財富可買到娛樂,但買不到幸福。有人采訪華爾街100個很有錢的老板,超過90人說自己不幸福。幸福、永生、真愛等都不是財富能換取的。
3、財富是上帝的恩賜。
傳5:19 說,“神賜人資財豐富,……這乃是上帝的恩賜。”聖經又說,“上帝所賜的福使人富足,但並不加上憂慮。”財富不是萬惡之根。貪財才是萬惡之根。問題不在“財”字上而在“貪”字上。財富不是罪,否則聖經就不會有奉獻財物歸給上帝,積財在天的教導。
4、君子愛財,取之有道。
愛錢也可不失君子風骨,關鍵在於生財之道光明正大。聖經說,“親手作正經事業”(弗4:28)。不貪財、不投機、不冒險。不可盲目投資,不可拚命掙錢。棄絕 急速發財(箴28:20,22)、一夜暴富的財富意識,“要謹慎,免去一切的貪心”(路12:51)。不偷竊、不欺詐,不求“不義之財”(箴16:8), 寧舍棄財富,不可舍棄信用;寧舍棄性命,不可沒有見證。不求不勞而得之財,比如受賄賂、拿回扣。聖經說,“不勞而得之財,必然消耗;勤勞積蓄的,必見加增”(箴13:11)。“安靜作工,吃自己的飯”(帖後3:12),手勤飯飽、勤勞致福,幸福坦然。因此基督徒賺取財富需要合乎聖經明訓,合法合情合理地賺取。
行文至此,順帶提一下基督徒參與直銷的事情。“中國直銷是指中國直銷企業在我國境內招募中國公民為直銷員,在供需雙方自願平等的情況下,由直銷員在固定零售 營業場所之外直接向最終消費者推銷直銷企業產品的經銷方式。”正規的直銷公司最終麵對是消費者,以長期向顧客銷售優質產品作為利潤的主要來源。這在《直銷管理條例》有明文規定。直銷企業經過審批、獲得了合法資格,方可以開展直銷業務,是一種合法的經營活動,是一種可以減少流通環節的營銷方式。
但傳銷卻是一 種國家明令禁止的違法的欺詐活動。由於直銷的交易方式隱蔽、參與人員相對分散,一些不法分子便以直銷為幌子,進行傳銷行為。致使有人在受限的時間空間裏分 不清直銷與傳銷。因此須謹慎智慧地多方考察與仔細詢問。如果有人拉你參與銷售產品,你也可以撥打當地工商和**部門的電話進行谘詢,看看是否合法。還有就 是不要在教堂內開展產品銷售業務,不要將推銷產品和傳福音同步進行。要實事求是地推銷,不要誇大其詞,更不要以基督徒信仰作為產品質量信譽擔保。
8、富貴不能淫,貧賤不能移。
約伯就是這樣的人。在大富大貴之時,不忘敬畏上帝,遠離惡事,完全正直。在落魄窘困之時,仍沒有“棄掉”神,繼續保持自己的純正。約瑟也是這樣的人,在深得 主人的信任與器重之時,沒有輕慢主母,沒有得罪上帝;在被誣蔑成為階下囚時,仍沒有改變自己的信仰,毫無怨尤地篤信上帝;當成為萬人之上、一人之下的宰 相,財富無數之時也沒有窮奢極侈,沒有縱情聲色,沒有揮霍無度。相反,以寬廣憐憫之心解救埃及與周邊各國百姓出離於饑荒之危。
人 生多有變幻,時處河東,時處河西,貧富不定。故不可依靠在無定的財富上。甘貧樂道者會對著空米缸唱三一頌,沒有仇富心理,沒有埋怨暴怒,依然信心滿懷地仰 賴厚賜百物給人的神,深信天無絕人之路,耕耘者終有收獲,喂養以利亞的烏鴉今天依然在天上飛,一隻麻雀上帝尚且顧念,何況比麻雀貴重多的人呢?上帝定必顧 念。即或不然,就和著約伯在一無所有時的歌頌唱道:“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財富意識確能反映一個人的屬靈光景,能 反映一個人內在品質。在貧賤之時,不為五鬥米折腰,此乃大丈夫氣節也。不受幾枚硬幣的指使而去出賣良心,出賣真理,賣主賣友,失去自己的立場,失去當有的 原則,失去應有的道德操守。想得三十塊錢就去賣主的猶大、想得幾套衣服就謊稱主人之意的基哈西,就是引以為戒的反麵教材。
有話說,“饑寒起盜心,飽暖思淫欲”。雖說“倉廩食則知禮節”,但當人“倉廩食”時也會有不知禮節之可能,當人饑寒交迫時就會有挺而走“邪”之可能。智慧者 祈禱道,“求你使虛假和謊言遠離我。使我也不貧窮,也不富足,賜給我需用的飲食。恐怕我飽足不認你,說,耶和華是誰呢?又恐怕我貧窮就偷竊,以致褻瀆我神 的名。”(箴30:8-9)為此要有一定量的財富積存,不多也不少,使我們不貪也不偷。至於存款比例可參照宰相約瑟20%的存糧比例。
9、盡賺、盡積、盡施。
這是約翰.衛斯理提出的財富意識,完整地說就是,“盡你所能賺錢,盡你所能節省,盡你所能奉獻”。
天道酬勤,上帝不幫助懶惰的人。不能“坐吃山空”,“因為好酒貪食的,必致貧窮。好睡覺的,必穿破爛衣服”。(箴23:21)為了避免“你的貧窮,就必如強盜速來,你的缺乏,仿佛拿兵器的人來到。”(箴24:34),要提高自己的綜合素質,積極裝備,勤奮學習,挖掘潛能,踏實工作,賺得財富,改善經濟狀況, 提高生活質量。這事無可厚非。財富是勞碌得來的,不是餡餅從天而落的美夢中得來的。
有人說,有錢是賺的,不是省出來 的。但又有話說,“勤儉持家”。“勤”加上“儉”方是持家之道。“儉以養德”的古訓至今不變。今日構建節約型社會,實現可持續發展,不能濫用、不能浪費, 提倡簡單、簡樸生活是很有必要的。很多的時候,因為虛榮攀比貪婪等私欲的幹擾,人不能分清自己的需要(NEED)和想要(WANT),錯把奢侈品當成必需品來追求,為此,傾囊、透支、貸款、負債消費來滿足私欲。“我買故我在”的消費時代裏,以購買力作為自身價值的衡量標準,於是乎衣食住行必買名牌、求高檔。到頭來,反被物役。要注重在生命中培植聖靈所結的九樣果子之最後一樣就是節製。浪漫不要浪費,享受不要享樂。
我們將節省積存的財富“盡施”。因“施比受更為有福”(徒20:35)。 生命的法則是上帝祝福那些舍棄生命和財物的人。緊抓不放,你就會失去;獻給上帝, 你就會得著。聖經說,“有施散的,卻更增添”(箴11:24)。這是世界上最古老而又看似矛盾的箴言,不過它卻行之有效。除了十一奉獻歸神之外,還應樂捐幫助有需要的人。我們常計算奉獻的代價,卻不去算算不奉獻的代價。“憐憫貧窮的,就是借給耶和華。他的善行,耶和華必償還。周濟貧窮的,不致缺乏。佯為不見的,必多受咒詛。”為此,你不可攥著手,要鬆開手,“在好事上富足,甘心施舍,樂意供給人,為自己積成美好的根基,預備將來,叫我們持定那真正的生 命”。美國慈善家卡耐基說,“那些遺留下巨額財富而不在有生之年將之奉獻出去的人,會受到民眾的唾棄”。石油巨子洛克菲勒說,“死而富有,是種恥 辱。”若“盡賺”、“盡積”而不“盡施”,就定會成為葛朗台式的守財奴,為人嗤笑。
10、持守十一奉獻。
新約的捐獻製度以十一奉獻為起點。換言之,應該超過十一。新約經訓的標準沒有低於舊約。耶穌來不是廢掉律法,乃是成全律法。怎麽成全的?人不是靠守全律法而稱義,而是靠基督那滿足了全律法要求的義而稱義。簡單說,我們人不能靠守全律法而靠恩典稱義。但這並不表示賴恩稱義的我們可以廢掉律法了,比如舊約定規的十一奉獻,耶穌來就沒有廢掉。
耶穌曾責備假冒為善者說,“你們將薄荷、茴香、芹菜,獻上十分之一,那律法上更重的事,就是公義、憐憫、信實,反倒不行了。這更重的是你們當行的;那也是不可不行的”(太23:23)。這裏耶穌明說,“獻上十分之一”是“不可不行的”,隻是公義、憐憫、信實之事更為重要。十一之事就算是“次要”,也不能不 要。文士和法利賽人尚能行十一,我們豈不當更甚?聖經要求,我們的義要勝於文士和法利賽人的義。基督奉獻自己生命給我們,“他是愛我,為我舍己”,這樣的 大愛激勵我們,“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全人(包括身心靈、財富、才智、時間等)奉獻在主前,這也是理所當然的。倘若身外之物的金錢的十分之一都不肯獻上,“將身體獻上”就是虛謊就是空談。但願我們按著各人的力量,或者過了力量地奉獻,在這之前,照神的旨意先把自己獻給主。唯願上帝賜給馬其頓眾教會的恩 也賜給我們,顯出樂捐的厚恩,使我們甘心樂意地再三懇求地(林後8:1-5)為上帝和他的福音“費財費力”(林後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