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4)
2009 (169)
2010 (680)
2011 (872)
2012 (1247)
2013 (1564)
建築設計是指為滿足特定建築物的建造目的(包括人們對它的環境角色的要求、使用功能的要求、對它的視覺感受的要求)而進行的設計,它使具體的物質材料依其在所建位置的曆史、文化文脈,景觀環境,在技術、經濟等方麵可行的條件下形成能夠成為審美對象或具有象征意義的產物。它包括了建築行為中,一切具有功能及意義之設計,也是建築由發想到建築完成之間設計者的心智活動及表現的總結。 簡單的說,建築物要的是最後的使用功能,它有一定的要求。而建築設計就是針對這些要求而創造出來的解決辦法。解決的辦法千變萬化,而能夠超乎原先設定的要求者,就是好的建築設計。
建築設計內容:
早期的建築設計,都是結合雕塑、工學、營造、符號學甚至神學的各領域,所以早期的建築師都被視作才智者或哲學家,具有崇高的地位,直到近代才開始有各種專業的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