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sight

工程技術,地產投資,信仰家園,時尚生活
個人資料
正文

基督教對美國建立的衝擊

(2012-11-07 23:36:46) 下一個

 「公義使邦國高舉,罪惡是人民的羞辱。」——箴言十四章 34 節

1992 年末,密西西比州長佛迪司(Kirk Fordice)因公開宣告美國是一個「基督教國家」,興起了一場辯論的風暴。厲害到在他宣告之後的那個周末,他被迫要向民眾道歉。華盛頓時報在評論整件事時,作了一個很好的結論:是「基督教國家」這個卷標成了爭論的字眼。基實,早在1954年時,一位先進的美國人即曾鬥膽地說了和佛迪司州長類似的話:

我認為一個人若不明白聖經和救主從一開始就是我們的守護神,他就無法明白我們國家的曆史。不論是維吉尼亞的憲章或新英格蘭的憲章,都在在說明同樣的目標,無疑地,這是一塊蒙受基督教達見所賜福的土地。

是誰說了這番可能被誤為是沒有分寸的話呢?他是華倫(Earl Warren),1954年時的加州州長,後來還擔任最高法院的大法官。到底美國有多少是或曾經是一個基督教國家呢?可以證明,基督教信仰如何在美國的發展上,扮演了一個重要的角色,並替這個世界立下了一個優良政府的榜樣。如果沒有耶穌,永遠不會有一個美國。而當美國這個國家遠離基督時,無疑是在切斷最初致使這個國家偉大的根源。這裏有二個針對此題目非常有幫助的資源:一是大衛巴頓(David Barton)的《分離的迷思》(The Myth of Separation)和約翰艾茲摩爾(John Eidsmoe)的《基督教和憲法:我們祖先的信仰》(Christianity and the Constitution :The Faith of Our Founding Fathers)。

綜觀世界曆史,從宗教、政治和經濟自由的角度來看,沒有一個國家像美國一樣擁有這麽多的自由。她跟其它之前的國家不同的是,她願意為全世界意念相同的國家鋪路。一直以來,她是世界的燈塔。甚至今天,當一些不自由國家中的人願意冒死潛逃(譬如跨越公海),來享有這裏所擁有的機會和自由時,就是在說明這個事實。這些自由的真正源頭是什麽?拿走基督教,就不會有今日大家所熟知的美國。雖然基督教對其他國家的政治形成亦帶來了許多好處,但是這一章要強調的是,美國在最初建國的二百年裏,曾表現出世界最美好的希望和最崇高自由的典範。

所有國家都建立在有神論或反有神論的基礎上

今天,許多人提到美國是被建立成為一個基督教國家的事實就咬牙切齒。但是曆史的著墨不是一筆就能勾消的,雖然當今美國許多曆史課本中都明顯地忽略掉這點,但若是從全世界所有國家都擁有一個有神或無神論的根基來看,我們很容易理出一個結論。所有曾存在的國家都是建立在一個有神或反有神論的原則上,這裏我們可以想到印度的印度教、中國的孔儒思想、以色列的猶太教、沙特阿拉伯的回教,或是前蘇聯的無神論。如果我們讀過曆史,我們就知道美國乃是建基在基督和祂的話語上。

但是美國的真正偉大來源,近來大抵都被世俗主義的煙霧給塗抹掉了。功勞給了那些不該居功的人。其實是大多數的思想潮流使得這個國家偉大,而其基本生命的原則來自何處呢?依你的看法,曆史上是誰對美國的自由、政府、經濟、教育和她的一般思想的來源最有貢獻的呢?當然我指的並不是唯一的。

容我向你推介這個答案,我認為曆史記載得非常清楚。他是來自瑞士的一位謙卑改革家,他的名字就是加爾文。如果我們要回溯到致使美國偉大的緣由,那麽我們要回溯到加爾文的原理,因為正是他的原理使得這個國家偉大。加爾文被認為是最偉大的獨創思想家之一,但這不算完全正確,與其說加爾文是一個具啟發性的人,還不如說他是聖經的解說家,正確地解說耶穌基督的教訓。所以間接地說,這個國家真正的立基者是耶穌基督和祂的教訓。現在當然還牽涉到許多其它的要素,但因為所有人的行為都是經由有罪的人手所作的,因此在過程當中這些行為就漸漸汙損了其中的品質。

許多曆史學家都宣稱加爾文主義在建立美國和美國共和政府的誕生上扮演了一個樞紐的角色:

德國曆史學家蘭克(Leopold von Ranke)說:「加爾文是美國真正的立基者。」法國曆史學家論到加爾文派的教徒時說道:「這些人是英國真正的英雄。......他們建立了蘇格蘭;他們建立了美國。」另一位法國學者和曆史學家杜奇尼(D'Augibne)說:「加爾文是最偉大的共和國家的立基者。」他把美國列為是共和國家之一。

十九世紀美國最偉大的曆史學家之一班克羅夫特(George Bancroft)稱加爾文就是「美國之父」,並補述道:「不尊敬這份回憶和尊重加爾文之影響的人,就是不知道美國自由之來源的人。」悲哀的是,過去半個世紀的教育,使得一般的美國人已鮮少知道什麽是美國人自由的來源!

應該要注意的是,加爾文的影響比長老教會還更遠大。二、三個世紀以前,這不僅影響了長老會的信徒,還有所有的天路客,如英國國教或聖公會、公理教會、浸信會、清教徒、改革的荷蘭、德國、瑞士和法國的胡格諾派(Huguenot)教徒。

有人以為在美國獨立戰爭時,所有加爾文主義的影響就跟著消失了,但這種說法一點根據也沒有。班克羅夫特說:「有人認為1776年的革命是受到了宗教的影響,然而這隻是長老會教派的看法。」它不被認為是在英格蘭發生的美國革命,而是被稱作為「長老教會的反叛」。有一位熱心的擁護殖民地者寫信給喬治二世說道:「我個人以為所有這些不尋常的行動都要怪長老教會。他們是煽動所有這些誇張手段的主要管道。」而當這些「不尋常的行動」傳到英國時,首相沃波爾(Horace Walpole)在議會上說:「我們的表親美國和一位長老會的牧師跑了。」你知道這位牧師指的是誰嗎?他就是威瑟斯龐——普林斯頓的校長,是唯一簽署獨立宣言的牧師。

在獨立戰爭時,革命軍裏超過半數以上的士兵和軍官都是長老教會的。雖然在革命軍裏的軍官階級不多,其中之一稱之為「上校」,而所有參加美國革命的上校,除了一位之外,竟全都是長老教會的長老。說它是一場長老教會的叛變也不為過!

是的,他們真的參加了革命!為什麽呢?這是由於長老教會助成了政府形式的產生。當教會獨裁瓦解時,不可避免地便導致政府的自由。眾所皆知,長老教會反對獨裁與所有形式的君主製度。就如詹姆斯一世說過:「長老會反對君主製度,就如神對魔鬼的態度一樣。」

班克羅夫特再次說到加爾文主義的政治製度,本能地被判定是屬於共和政府模式。存在於長老教會的政府形式,是唯一於1776年之前,在這塊大陸上存在了七十五年的共和政體,而美國政府大體上隻是它的一個複本。

不錯,美國政府是共和體製。長老教會擴展到的每一個角落,便隨即產生一個共和國。世上存在的每一個共和政府,是受到長老教會和加爾文主義影響所產生的。這是一項被無以計數的曆史學家所做過的聲明。在教會裏,平信徒被授權予以管理教會,打掉了非階級以上的人才可以管理的論調。教會回歸到自由的領域之中。在政治上,波特那博士說:「加爾文主義一直是共和政府主要的源頭。」

加爾文主義和共和體製之間的關係是互為因果的。這個國家(雖然有些人不知道)擁有一個和共和黨完全無關的共和體製,但是卻和一依法建立的政府有關,是由選舉出來的代表所組成的。這正是今天美國這個國家所擁有的政府體製。

五月花號公約

無論現世主義者如何否認,都否定不了美國這個國家是始於基督教的事實。記得當第一批人在登陸普利茅斯之前,曾一同坐在艦長室所寫下的五月花號公約(Mayflower Compact),這份著名的文件同時被稱為是「美國的出生證明」。他們斷言是為了「榮耀神和拓展基督教的信仰」而前來的,是出於對這份信念的了解才出發的。這就是「開國祖宗」(Pilgrims,又譯「天路客」)遠走他鄉的原因。他們在1620年所寫的是一份政治性合約,直接反映他們在 1606年所立的屬靈之約。這裏若花一些時間回溯並提供天路客的曆史背景,對我們是很有幫助的。他們的故事均完整地記載在最早期著作《新世界》中,布雷德福(William Bradford)州長所寫的一篇《論普利茅斯殖民》(Of Plymouth Plantation)裏。他借著引用聖經,稱他們為「天路客」。他引用彼得前書二章11節的經文:「親愛的弟兄阿,你們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勸你們要禁戒肉體的私欲,這私欲是其靈魂爭戰的。」

眾所皆知,「天路客」是指一群單一的會眾。他們於 1606年在英格蘭諾丁罕郡這個靜寂毫無生氣的小鎮中,於布雷德福州長的大宅邸裏秘密地成立。就會眾來說,他們是存在於地麵上的最了不起團體之一。多年來他們主要的領袖是約翰羅賓遜(John Robinson)牧師,雖然他立下許多重大的原則以幫助那些要去新世界的人,不幸的是他自己卻沒能去成。

天路客之前是主張政教分離的運動者之一,由一群對英格蘭教會的改革已經絕望的基督徒所組成。他們的名字表明他們渴望先從潔淨英格蘭教會的內部開始。

天路客開始的方式所代表的意義十分重大。如我們已提及的,他們立了一個約來開始他們的地下組織,即是後來有名的「司寇比約」(Scrooby Covenant)。這麽作的結果,他們形成了「地方教會自治的一份成文之約,立誓要順服神和祂的律法,用基督的愛彼此相交。」此時的英國沒有宗教自由,在嚴厲的迫害之下,他們很快地離開當地,前往擁有宗教自由的荷蘭。然而,在荷蘭他們麵臨到不同的難處,包括由於受到世俗環境的影響,他們的子女開始遠離信仰等等。所以他們最後出讓到美國,但不是同時去的,第一批搭乘五月花號的人是於1620年到達的,因此而寫下五月花號公約,自願同意成立基督教自治政府,並宣誓道:

奉神的名,阿們。我們署名如下(見附錄名冊),乃可敬畏至高者暨詹姆斯國王陛下忠誠之民......,為了神之榮耀,吾等向以竭誠盡力推展信仰,維護吾王吾民之榮譽自居。今日更將啟程前往維吉尼亞北區建立首一之殖民地,此時此刻,於神麵光之中暨眾人之麵前,吾等立約,以更美善之秩序,維護達成上述目的為名,籌建一公民政體。

這份公約的重大意義,對美國政府組織的形成已不用再多強調;同時更不用多強調教會的約和五月花號公約之間的關聯了,它是教會獲得特許狀的一個政治回音。1991年的《世界年鑒》說到此公約是:「自動同意管理自己的一個協議,是美國的第一套成文法。」

學者巴特勒特博士(Robert Bartlett)是一位天路客的後代,曾著有《天路客之旅》(The Pilgrim Way)一書。他寫道:「這份協議在美國民主政治發展上,扮演了一個重要的角色。它棄絕了高舉少數人享有特權的貴族製度,建立了一個共同簽署協議的小社區。」

繼第一批天路客搭乘五月花號來到新大陸之後,接續有更多的天路客湧向此地。然後在1628年第一批清教徒代表團也抵達這裏。雖然清教徒試圖留在英國為潔淨教會而努力,但其希望終是未能實現。詹姆斯一世恨死這些天路客和清教徒,論到所有背教者時,他說:「我必要使他們順服,否則就把他們驅逐出境,或是讓他們受到更嚴厲的懲罰!」所以在五月花號抵達後的幾十年裏,天路客和清教徒一波一波地湧進新英格蘭。他們互相交換意見,結果許多清教徒采納了天路客的想法。以致清教徒在數字上多過了天路客,最後之間的差異就變得越來越模糊了。正如法律學者艾茲摩爾說的:「到了1700年時,天路客完全被清教徒的團體給吸收了,自此兩個團體之間就沒有什麽分別了。」

接下來的一百五十年裏,這些奉獻的基督徒在新英格蘭寫了大約一百份不同的協議、約和憲法。像五月花號公約一樣,它們均反映出這些早期的美國人曾受到基督教啟迪的事實。如1643年他們為了保護彼此,這些來自殖民地的代表們第一次聚在一起簽署了新英格蘭盟約。在新英格蘭盟約裏敘述他們來到美國這個地方的唯一理由:「我們來到美國隻有同樣一個目標,就是要拓展主耶穌基督的國度。」

這些早期的殖民者寫下了無數的憲法、約和協議,為美國政府的憲法鋪路,可說完全始於加爾文主義信徒教會的約。正如曆史學家沃爾夫博士(Dr. Charles Hull Wolfe)說的:

在合乎聖經的約之下,天路客經曆了宗教、政治和經濟上的自由。在1636年他們又用此作為根基訂立了一套完整而詳盡的憲法。以此形成1776年時一百個根據聖經所立的約、協議和憲法,為這個擁有獨特自由和基督化的美國奠定了根基。

沒有人會對清教徒和天路客的基督徒品格提出爭議。然而,現世主義者卻僅視他們為譏誚的對象,從不以他們為榜樣並感激他們對美國所作的貢獻。他們竟看不到這些勇敢的基督徒所表現出的令人難以置信之品格;也不明白他們堅定的信心與促使他們拋棄老世界的一切,帶著家人向「不知」冒險,並在敵視的曠野裏鋪路的動力等等之間的關聯。勇敢的天路客和清教徒實在配得我們的感激,我們絕不該譏誚他們。要知道我們每一天都在享受著他們對文明所做的貢獻。唉,可歎的是這個信息大部份都被今天的世俗主義者給遺漏了。

今天的世俗主義者在將天路客和清教徒的遺產變得庸俗之後,就試圖說服人們以為早在美國獨立戰爭開始時,基督教的影響就完全衰微了。世俗主義者告訴我們說,美國開國的祖先們大部份是世俗主義者,並立下了一個世俗化的政府。幾年以前,當我和唐納生(Sam Donaldson)在某一個場合裏辯論時,他提出了這項爭議。但事實完全駁斥了這項議題。

首先,在 1776年時的開國者從未聽聞或想過任何有關一個將國家世俗化的事情。當時這個星球上尚未有像「世俗化國家」這樣的情形存在過。當美國建立後不久,想不到這樣的事竟在法國發生,使得美國的祖先們感到膽顫心驚。法國人試圖完全推翻宗教,純然是一個大災難。不久它導致血流成河,然後是拿破侖的獨裁——一個不可避免的結果。最後他們不得不放棄原先無神論和世俗主義的根基。

接下來,讓我們審查基督教在建立美國這個國家上所扮演的角色。我們必須從美國獨立之前幾十年所發生的一件事——以「大覺醒」(the Great Awakening)聞名的事跡開始。在「大覺醒」中扮演一個極為重要角色的人物是愛德華滋(Jonathan Edwards),這人是美國最偉大的神學家和哲學家之一。

大覺醒

1730 年至 40年間,一個重大的複興橫掃了許多的殖民地,這場大覺醒幫忙把這些不同的殖民地連係在一起,並使他們合而為一。它加強了聖經對那個年代美國人生活的重要性。路易士安那州立大學研究所的所長桑多茲博士(Dr. Ellis Sandoz)斷言道:

教派之間的差異逐漸縮小,部份是受到幾十年來大覺醒均質化和民主化的影響,以及它隆隆的回音和餘震的結果。獨立大會和聯邦會議上的領導人無疑都是具有信心的人。

再者,大覺醒幫助殖民地人民更肯定他們在聖經裏所看見的共和政府體製。桑多茲引用了鮑德溫(Alice Baldwin)的一段話,是她在研究大覺醒過後,在維吉尼亞州與牧者所談的內容:

南方長老教會牧師的政治概念是根據聖經而建立的。是根據律法所建立起來的基本體製,人民擁有神所賜的天然、不可讓渡的權利,政府是統治者和人民之間所立的一個具有約束力的協議。人民具有不受壓製的權利,統治者要負責並保障這點,這些概念似乎都是他們所教導的教訓......在南方就如英格蘭一樣,牧者幫助平民熟悉獨立所要爭取的東西,其所持的體製信念、成文的人權宣言,以及州和國家政體製定的基本原則。

因此對自由的追尋從殖民地的講台怒吼延展開來,大多數是在新英格蘭,以此點燃了獨立戰爭。

基督教對關鍵愛國者的重要性

那些牽涉到形成美國獨立的人中,有太多位是奉獻的基督徒。我們要強調其中的幾位:

亞當斯

美國革命的煽動者是亞當斯(Samuel Adams),一位熱心的基督徒。他視自己是「最後的清教徒」。他也被稱為是「美國革命之父」。廿多年來他為自由所做的獻身可說是不屈不撓。亞當斯成立了一個「聯合委員會」。「這個委員會提供殖民地在連絡困難上的凝聚力,以保持聯合所需要的合一。」根據多種來源顯示,亞當斯是開始獨立戰爭的最重要人物。《大不列顛百科全書》宣稱,「亞當斯比起任何其它美國人,是最會挑起殖民地的人反對英國統治的人物。」至於亞當斯是根據什麽,來談自由的公民可以學習到的權利呢?他寫道:「乃是借著閱讀和仔細查考偉大的律法頒布者,和基督教會的頭所頒布的理論而有的,而這些都清楚地記載並公布在新約裏,人們可以從當中了解到這些權利。」

當 1776年簽署獨立宣言時,亞當斯宣告道:「我們把這一天交還給掌權者,所有的人都應該順服祂。祂掌管天地,從日出到日落,願祂的國度降臨。」並且順應著此同樣的主題,美國獨立宣言的書麵宣言是「沒有王,隻有耶穌是王!」(No Kings but King Jesus!)

派崔克亨利

派崔克亨利(Patrick Henry),一位基督徒的愛國者,是革命時期口才極好的演說家,亨利最有名的演講,也許是他在維吉尼亞州下議院前,那場改變曆史的狂熱演講,他宣告道:「不自由,毋寧死!」亨利知道基督教對這個國家的建立有著極巨大的貢獻。他說:「我們不可能不強調這個偉大國家的建基,乃是根源耶穌基督的信仰,是因著福音而興盛的!為了這個原因,其它那些沒有信仰的人,亦能在這裏享受被保護和敬拜的自由。」

威瑟斯龐

唯一簽署獨立宣言的牧者是約翰威瑟斯龐牧師,曾任紐澤西大學(現在的普林斯頓大學)的校長。在那個時候,此大學是一所頑強的長老會大學。威瑟斯龐是從蘇格蘭移民來的。他幫助很多對曆史有關鍵性影響的美國人,形成他們的政治思想,包括詹姆斯麥迪遜(James Madison,編按:美國第四屆總統,美國憲法主要起草人),當他在為他的職事預備時,曾就讀於威瑟斯龐的大學。威瑟斯龐非常照顧這個年輕人,對麥迪遜的一生造成深遠的衝擊力。麥迪遜選擇了政治生涯,但是他的神學訓練對他大有幫助。艾茲摩爾寫道:「有一件可以確定的事就是:基督教,尤其是威瑟斯龐的加爾文主義影響了麥迪遜的法律和政治觀。」

但是麥迪遜不僅幫助美國形成她的思想。艾茲摩爾還補述道:「對威瑟斯龐的最佳形容詞可以說他是形成『凝聚』美國思想的人。雖然他並未參加立憲大會,但他的影響力被那些引用他教導的人可說是提升了好幾倍。」

喬治華盛頓

有些人寫道這位美國的國父並不是一位基督徒,而是一個自然神教信仰者。我相信有一項事實的查證會驗明並不是這樣。譬如在1891年的 4月,有人在華盛頓的許多文獻中找到了一本他經常使用有關禱告的書。這本廿四頁的手抄本,有他親自題名的「每日獻祭」的書名。無論他是原創人或隻是抄寫來的,曆史學家們注意到它對華盛頓極為重要。這裏有一篇他禱告書的代表樣本:

噢,最慈悲的上帝,在基督耶穌裏,我慈愛和恩典的父,我知道並承認我的過犯,我今天表現得很差又不完全。我呼求神饒恕和赦免我的罪,然而我的禱告是如此地冷酷和草率,以致我的禱告變成了我的罪,更需要被神赦免。

華盛頓是一位在聖公會地位很高的教區代表,有一段時間聖公會的教訓和福音派的教導非常地一致。他以他屬神的情操和他熱切的禱告生活出名,譬如他經常地跪在「福吉穀」(Valley Forge)的地上禱告。他的禱告蒙應允。至高神幫助這個羽毛剛長齊的國家抵擋了當時地上最強大的國家。神如此地幫助,以致華盛頓在1778年 8 月 20 日寫了這封信給納爾遜(Thomas Nelson)時說道:「全能者的手對這一切的帶領是這麽地顯著,如果人們不夠感恩到知道自己的責任的話,他一定比缺乏信心的異教徒更糟、更邪惡。」

當華盛頓於 1789年在紐約就任時,他跪下來親吻聖經,然後帶領所有的參眾議院代表到一間聖公會教會參加一為時兩小時的崇拜。

當華盛頓離職時,他發表了一篇冗長的告別辭,被認為是美國曆史上最偉大的演講之一。聽聽他認為宗教在美國居何種地位的看法:

所有導致政治興盛的性質和習慣之因素,宗教和道德是不可或缺的其中支柱。如果某人企圖推翻這些,而認為人類仍能獲得偉大和快樂的支柱,那麽這人自稱愛國是徒然的......。我們必須小心,不要耽迷於某種以為離了宗教和道德還能維持的假設裏麵。

1776 年美國人民的宗教信仰

當我們仔細研究那個時候美國的宗教領袖和成員時,就不會對那些日子裏美國領導人的基督徒行為感到訝異了。研究判定當時五十五個聚集在費城製憲大會撰寫美國憲法的人士中,其中有五十名,或是五十二名無疑是基督徒。達拉斯大學教授布瑞德福博士(M.E.Bradford)在他的著作《一個有價值的公司》(A Worthy Company)裏論到了那些撰寫憲法的人,他記載下這件事實。他同時還研究那些簽署獨立宣言的人。他下結論說簽署這個國家出生證明的五十六個人當中,確定有五十個,或五十二個人是基督徒。

讓我們再來看看這個國家 1776年的成員狀況如何。在那個時候,百分之九十八的美國人是新教徒;百分之一點八是天主教教徒;百分之零點二是猶太教教徒。因此,可說1776年時的美國有百分之九十九點八的人自稱是基督徒。那麽,即便是隻有些微曆史知識的人,任誰也不敢宣稱美國不是一個基督教的國家了。

聖經對美國開國祖先們的重要性

美國的開國祖先們,最常常在他們的著作和演講裏引用的是聖經。艾茲摩爾在他的著作《基督教和立憲》裏提出了這一點:

路茲和韓門(Donald S. Lutz & Charles S. Hyneman)兩位教授回顧了大約一萬五千件文獻,並仔細地閱讀於176O 和1805年之間所有內容清楚、涉及政治的二千二百本書、小冊子、報紙文章和專題論文。他們把它們濃縮成九百一十六件,大約是所有超過二千字公開發表的政治蓍作的三分之一。從這些文獻裏,路茲和韓門確認有三千一百五十四份資料是出自其它的來源。最常被開國元祖們引用的是聖經,占所有引文的百分之卅四......。最常被引證的思想家......不是自然神教信仰者和哲學家,而是保守的法律和政治思想家,他們全都是基督徒。

根據眾人引用的頻率所了解的,這些人包括孟德斯鳩(Montesquieu)、布萊克史東(Blackstone)和洛克(Locke),他們都表白自己是有信仰的基督徒。

聖經和憲法

世俗主義首常爭論說,基督教與美國的憲法或人權宣言是毫無關連的。這是此世代最過度的錯誤之一。然而世俗主義者遺漏掉最重要的一點,就是美國的政府組織乃是源自於基督徒,即天路客、清教徒和教會之約!此外,務必將美國憲法視之為一份「如何行」的文件。反之,另一份獨立宣言則提供比較多建立新國家的理論,其中有幾個條文關係到神,而前者隻有一次直接提及「在我們神的年間」。無怪乎桑多茲指出:「立憲欠了美國這個國家在屬靈信念,和其基督教傳統一個極大的人情。」

懷疑論的曆史學家威爾斯(H. G. Wells)宣稱美國的憲法「無疑是基督化的」,因為絕大部份立憲者是基督徒,他們的政治哲學來自聖經和其它的基督教來源,他們必然暗藏無數的聖經原則在憲法裏。這裏有些精華篇:

憲法是基於依據法律,而不是人的政府;是基於公民和代表公民的公共官員們必須受到一個基本的,並合乎神的律法之管理概念。立憲的主要人物麥迪遜說:

我們沒有把美國文明的未來下注在政府的權利上,而是在我們每一個人根據神的十誡管理我們自己的能力上。

憲法是基於法律之下人人平等而製定的。聖經說:「神不偏待人。」(徒10章 34節)獨立宣言表達了這個真理,它說神是創造者,以及「所有的人都是生而平等的」。可能還要花上一百年,這個原則才會完全實現,但是它在憲法中實施了。

憲法是基於宣言的主張製定,所有的人都「被造物主賜予某些不能奪取的權利」。這些權利最早在那裏表明的呢?就在十誡裏。

憲法被賦予保護個人自由的義務。身為基督徒,立憲者相信「主的靈在那裏,那裏得以自由。」(林後3章 17 節)。

憲法是基於開國者了解人是有罪的而製定。因此,他們分散權力,行政和立法分開,立法和司法分開,以致沒有一個團體在另一個之上。麥迪遜在聯邦黨章五十一條中寫道:

什麽才是最能反映人本質的政府呢?如果人們是天使,就不需要有政府了。如果天使來管理人,那麽從內或從外來控製政府亦都無所需要,在形成人來管理人的政府,其最大的困難存於:你必須先使政府控製管理者;其次再強迫它控製它自己。

因此,基督教裏有關人的罪性的教訓是導致美國憲法權利分立的主因,以致不會有任何人或少數人握有過多的權力。這些權力如何分法呢?開國者們知道以賽亞書卅三章22節說:「耶和華是我們的王」,他們就依政府功能的方式來分成司法、立法和行政三個部門。

憲法乃基於世襲的君主政體,並非是依據一個真正的基督化公民政府的信念而製定的。立憲者主張沒有人注定要成為一位君主;隻有基督是王。美國革命的口號之一就是:「沒有王,隻有耶穌是王!」

新國家的條例

如果新國家的開國者想要美國這個國家世俗化的話,那麽何以在管理人民時實施了這麽多的宗教條例?並且這還是政府官方製定的呢!第一次國會通過的第一條條例,同樣的人撰寫了第一修正案,聘請牧師在眾議院和參議院會議期間禱告。新國家的領袖們要求設立國定禁食、禱告和感恩曰。僅是在獨立戰爭期間,就有十六天以上這樣的國定曰。即便是美國公民權協會(A.C.L.U)的愛國聖徒,傑弗遜和麥迪遜也都訂立了禁食禱告的國定日。

就在第一次國會通過人權宣言的第一修正案時,同樣的,國會也通過一條所謂的「美國曆史上四份最重要的文件」——1787年的西北條例。它敘述道:「宗教、道德和知識,對良好的政府及人類的幸福是很重要的,學校和教育部門應永遠鼓吹它們。」注意,當時設立學校的目的是為了教導宗教、道德和知識!

基督教國家——美國

1892年在判決三位一體論時,高等法院事實上查閱過和美國這個國家建立時相關的幾千份文件,包含每一州的憲法,以及至1776年前的所有盟約,和法院所有各種不同的判決。最後,他們說:「我們的法律和製度必須基於能具體表現人類救贖主的教導,否則別無他路;在這個意義和範圍內,我們的文明和製度都在強調基督化......這是一個有信仰的民族。這也是曆史的事實。從發現新大陸到現在,隻有一個如此肯定的聲音......到處隻清楚地聽到一個同樣的事實......這是一個基督教的國家。」

曆史的修正:第一修正案的誤解

有關第一修正案的解釋,在「政教分離」這方麵有許多的誤解。第一修正案就宗教方麵,它敘述道:「國會不應製訂任何有關設立或禁止某個宗教的法律。」就傳統上的了解,是意謂在美國不會有國家教會,如像英國一樣。就曆史的了解,則教會和國家的功能是分開的。但這不意謂要把神或基督教和國家分開,像今天在美國所發生的情況一樣。

1947年,一個相當新的有關政教關係的解釋出現了,加上最高法院針對艾佛遜(Everson)對教育部的判決而舉國聞名。法官布萊克(Hugo Black)引用了一封傑弗遜於1802年寫給丹伯利浸信會的信,信中傑弗遜描述「教會和國家中間有一道牆」。長久以來,這個解釋獲得了回響,普遍到以致今天出生的一般美國大眾,都以為憲法甚至是在教導要政教分離。第一修正案的誤解所引發的是,使它有效地變成一次不讓宗教公開化的「搜查與消滅」的任務。整個下來,使得美國離華盛頓的就職大典,和接下來為這個新國家所作的祈禱與敬拜越來越遠。

現世主義者之所以能夠違反美國的開國者原先想要成立一個基督教國家的宗旨,唯一的方法就是利用「選擇性的曆史」,來使國家對宗教保持「中立」(或說是「敵對」)。他們根據片段的曆史達到了這個結論,卻忽視無數與之相反的證據。

斯托裏(Joseph Story),十九世紀初一位著名的法學學者,在哈佛大學法律係任教,最後作了美國最高法院陪審法官。他被麥迪遜總統指派至最高法院。斯托裏寫了第一本有關憲法注釋的钜著。在這本著於1851年的注釋書裏,關於第一修正案,他說了這樣的話:

可能在采納憲法和正在考量的修正法案(第一修正案)時,一般而論,昔遍的說法是基督教必須受到國家的鼓勵,但不要與個人的良心和其它宗教自由的私人權利不兼容。這種試圖夷平所有的宗教,使漠視基督教成為國家政策的作法,如果不會造成普遍憤怒的話,也會造成普遍的非難。

第一修正案真正的目的不是用來鼓勵推翻基督教,更不是為了促進回教或猶太教或不信者的興盛;而是要排除基督教教派之間的對抗,並防止任何教會國家化所引發的成就,以免造成教會國家化所帶出的排他階級製度的產生。

結論
 


若要說到有關美國基督教的根,可以是說不完的。有無以計數神保護的手,似乎就在「正確的」時刻介入。祂的手甚至可被視為是帶領一些勇敢的冒險者,以開啟一個新的世界。譬如哥倫布即視他的航行,是為了成就以賽亞預言到有關異教徒將轉向真神的事情。他在遠征大約十年後寫道:

是神把航行到印度群島的心意放在我心裏的(我能感受到祂的手在我的身上)。所有聽到我計畫的人都嗤之以鼻地嘲笑我。但無疑地,這是聖靈的啟示,因為祂用聖經的話語奇妙地安慰了我......我們的主耶穌基督渴望在駛往印度群島的航行上,施行一個非常明顯的神跡......。

哥倫布挑戰死亡之旅是曆史上的一個裏程碑。如果沒有耶穌,美國人極有可能永遠不會來到這塊大陸。

今天,美國需要回轉歸向神,需要再次致力於開國祖先們在建立這個國家的文件裏所賜下的偉大原則。借著人們的禱告、努力和宣教,極力使美國再度成為一個基督教的國家。由於拋棄了這些原則,如今各式各樣的疾病、傳染病和問題都降臨到這個國家。唯一的希望是回到基點重建之,使這個國家偉大的基督教傳統再度得以宣揚,如林肯總統所說的:

邦國和人的責任是要依靠神掌管的大能......,並認識聖經所宣告與曆史所證明的崇高真理,那就是認識耶和華是神的,那邦國是有福的。

信息主要翻譯自《WHAT IF JESUS HAD NEVERBEEN BORN?》 by Dr. James Kennedy and Jerry Newcombe
[ 打印 ]
閱讀 ()評論 (0)
評論
目前還沒有任何評論
登錄後才可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