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後4世紀“亞流派”異端(Arians)以《箴言》8章22節等經文為依據,挑戰教會的正統信仰,提出基督作為聖子是被造的。《箴言》8章22節的合和本中文翻譯為:“在耶和華造化的起頭,在太初創造萬物之先,就有了我。”乍一看好像沒什麽不對,然而,當我們翻開《聖經·新標準修訂版》時,8章22節的英譯是The Lord created me at the beginning of his work,直譯為中文是“在耶和華造化的起頭,在太初創造萬物之先,他造了我”。《聖經·呂振中譯本》的中文是:“在永恒主行化之起頭,他就造了我做他太初所作的頭一項”。類似譯法可一直追溯到在初代教會具有近乎默示權威的《七十子希臘文舊約譯本》。一個是“有了我”,一個是“造了我”,這是怎麽回事呢?
此結論又在《七十子希臘文舊約譯本》頗受爭議的《箴言》8章22節的譯文中得到所謂“印證”或“強化”,於是我們便能讀到,亞他那修在《信仰陳述》(Statement of Faith)中這樣說:
In which humanity He was crucified and died for us, and rose from the dead, and was taken up into the heavens, having been created as the beginning of ways for us ( Prov. viii. 22)…For nothing new was created in woman, save the Lord’s body, born of the Virgin Mary without intercourse, as also it says in the Proverbs in the person of Jesus: ‘The Lord created me, a beginning of His ways for His works’ ( Prov. viii. 22)…For the Lord’s Humanity was created as ‘a beginning of ways,’ and he manifested it to us for our salvation.
Hereby we are brought to understand that the prophecy of the incarnation, "The Lord created me the beginning of his ways for his works," (Prov 8.22) means that the Lord Jesus was created of the Virgin for the redeeming of the Father's works...
亞他那修的偉大無須贅言,可是治教會史的學者也曉得,他對“道成肉身”的解釋,會被後來的異端謬說鑽空子。與其說這是解釋“道成肉身”,不如說是提出了一種有別於《聖經》的“道造肉身”的神學理論。《約翰福音》說得很清楚,一切被造的,都是藉著“道”造的,沒有一樣被造物不是藉著“道”造的。盡管亞他那修運用“屬性交流”原理(communication of attributes, communicatio idiomatum)解釋基督的神人二性,盡其所能減少“道成肉身”的基督的受造色彩,將基督徒對基督的崇拜表述為對造物主的崇拜、對披戴受造肉身的上帝的崇拜,可他的神學解釋的牽強甚至漏洞還是給後世的異端(如李常受)留下空子。[9]
當然,亞他那修與李常受不一樣,他絕不會得出“基督是受造者”的信仰結論,反倒堅決抵製基督徒崇拜受造物。亞他那修極力強調馬利亞是“上帝之母”——“生神的人”/“神之母”(Theotokos/Mother of God),她生的兒子耶穌就是上帝,承認這一點,就是承認“道成肉身”。故而亞他那修的神學盡管有瑕疵,有漏洞,仍與李常受有本質區別。同理可推,曆代正統教父、改教神學家以及改革宗信條等盡管追隨亞他那修的神學,聲稱基督擁有受造的人性,卻都尊崇馬利亞為“上帝之母”,亦與李常受有本質區別。
《約翰福音》3章13節,耶穌為自己作見證,人子是“從天降下,仍舊在天”;《約翰福音》3章31節,約翰為耶穌作見證,“從天上來的是在萬有之上;從地上來的是屬乎地……”,the one who comes from heaven is above all (creation),人子超出一切受造物之上;《哥林多前書》十五章47節,保羅為耶穌作見證,“第二個人是出於天”;《啟示錄》5章13 節,天地間一切所有被造之物,都將“頌讚、尊貴、榮耀、權勢歸給坐寶座的和羔羊”。耶穌基督若有份於被造界,豈能一麵敬拜自己,一麵又接受自己和所有受造物的敬拜?
[5]在宗教改革派這邊,馬丁·路德基本繼承了古代教會的基督論教義。他和亞他那修的觀點一致,拒絕“亞流派”的觀點。他特別強調理性的力量絕不能理解道成肉身的這件似非而是的事:造物主成了被造者。在路德看來,耶穌基督是“造物主和主,但同時又是最低等的受造物和受一切人、甚至受魔鬼支配的奴仆。”參考保羅·阿爾托依茲(Paul Althaus)著《馬丁·路德的神學》,段琦、孫善玲譯,譯林出版社1998年10月版,第180、196頁。作者在注釋裏提供了路德觀點的原文出處:WA37,43以下等。 馬丁·路德對基督人性受造的看法是來自三段論推理,他在《關乎基督神性與人性的辯論》(Disputation On the Divinity and Humanity of Christ)一文中說: “……我們是說基督就著他的人性是受造者,但照著他的神性是創造者。” “士閔克非應以以下的理由被否定:人是受造物,基督是人,所以基督是受造物,但士閔克非又說:‘人類的救主不能又是受造物,又坐在父寶座的右邊,又是亞伯拉罕的後裔等等。’但是這種理論的自然結論是我們必須反對的。”見馬丁·路德著《關乎基督神性與人性的辯論》,於忠綸編譯,香港真理書房有限公司2006年版。 《比利時信條》第十九條有如下表述:“正如祂的神性總是非受造的,無生之始,無命之終,充滿天地,同樣祂的人性也未喪失其特性,而總是受造的,有生之始,是有限的,並且保留著真身體的一切特性。”收於《曆代基督教信條》,中國基督教兩會2004年版,第128頁。 約翰·歐文《聖靈論》第六章“聖靈與基督的人性”,有如下表述:“馬利亞因著聖靈懷孕的神跡,是聖靈的創造之工。這與創造天地,從無到有的創造不同。這次的創造,用了童貞女馬利亞的實質,造出基督的人體來。” http://shengshan.org.cn/article/lingxiuyantao/20090923/576.html
[6]紀博遜主編《舊約聖經注釋》,中國基督教兩會出版,第2347頁。 以下是《丁道爾聖經注釋》關於《箴言》8章22節的關鍵字的意義解析: “這個動詞(qanah)在其他地方最主要的意義是「得著」,所以就是「擁有」(如:箴四5、7,那裏是以智慧為受詞,像這裏一樣);它在舊約聖經中出現了八十四次,其中隻有六次或七次可以有「創造」的含義(創十四19、22;出十五16;申三十二6;詩七十四2,一三九13;箴八22),而且甚至連這幾處經文都未必需要解作這個意思。衍生的名詞甚至還要更強烈地強調擁有。 …… 總而言之,這個字所表達的是得著與擁有,表達的方式隨著上下文而有所不同。資產是藉努力去取得而擁有的,孩子則是藉生產而擁有的(參,我們的慣用語:「有了」嬰孩),智慧──對於必死之人而言──乃是借著學習而擁有的。而智慧對於神而言如何呢?若說祂最初缺少智慧,必須創造或學習智慧,這兩種說法都是與這段經文相反的,而且是荒謬可笑的。智慧是從祂而發出的,最接近的隱喻是生產(參24、25節)。” http://www.edzx.com/chajing/Old Testament/20Prov/20DT08.htm 由中國基督教兩會出版,得維遜、斯提比、克凡合編《聖經新釋》之《箴言注釋》(窩爾斯、仲斯合著,梁佳蘿譯)提到: “自從亞流引起的爭論(Arians controversy)在第4世紀發軔後,22節一直就成了為人辯論最多的舊約經節之一。論爭的焦點在於qanah這個被譯為‘有了’的字,到底是什麽意思?七十士譯本把這句翻成‘耶和華創造我’,於是亞流派的人物就以此為他們主要經文根據的一種,來支持他們所說,基督是受造之物的論爭主題。他們在其他方麵已被人駁倒了,且也有人已經證明,這裏的希伯來文並不是這個意思。中文譯本所譯的‘有了’字,就具有一個意思,表示從太初神的智慧就是與神同在:神在創14:19、22中是被稱為天地的‘主’(‘主’的字根就是qanah)。這裏箴言並不是指說智慧是第一個受造之物,因神的智慧與神實在是不可分的,對於這節箴言,我們反而應該理解為:智慧從萬古之前,就與神同在。”《聖經新釋》卷二:約伯記至瑪拉基書,第184頁。 此外,關於《箴言》八章22節的七十士譯本之譯文的理解,古代教父也有不同的觀點。帕利坎在《大公教的形成》中還提到這樣一件事情,在“亞流派”爭議之前,就有奧利金的學生,亞曆山大的狄奧尼修斯(Dionysius of Alexandria)提出過“上帝的兒子是一個被造物”、“他出現之前並不存在”的說法,但是被另一位狄奧尼修斯——與前者同名、但觀點截然相反——羅馬的狄奧尼修斯(Dionysius of Rome)所痛斥,稱之為“荒謬絕倫”。這位羅馬的狄奧尼修斯認為,《箴言》八章22節的“他造”(he created)並非指跟“他製造”(he made)同樣的意思,它指的是“生出”,而非“被造”。見帕利坎《大公教的形成》,第244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