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肉身的死:靈魂離開身體;2)靈性上的死:與永生的神隔開
(2012-02-25 0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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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對我們的始祖亞當說:「你們吃那分辨善惡樹上的果的日子,必定死。」雖然亞當吃禁果的那一日,肉體沒有死,卻發現自己赤身露體,神也將他們趕出伊甸園,以後不得見神的麵,與神隔開了。因此,我們給「靈性上的死」下一個定義,就是「與永生的神隔開」。至於「肉身的死」,直到目前為止,醫學界仍然未能肯定死的定義,因為有不少人證實死了數天之久,還能活過來。但聖經給「肉身的死」再下一個定義,就是「靈魂離開身體」(參徒20:10,王上17:21),或者可以說是「靈魂與物質世界隔開」了。至於一個人的靈魂在離開身體之時,是不是被鬼抓住,帶到陰間去,這一點隻不過是傳說而已,未必可靠。不過,聖經稱撒但為「掌死權的魔鬼」,又說:「全世界都臥在那惡者手下。」(約一 5:19)這樣說來,人死後,被鬼抓到陰間去的說法,未嚐不可。但是,這不是說,神將陰間和地獄的管理權,交給魔鬼。主耶穌指出,「那殺身體不能殺靈魂的,不要怕他們;惟有能把身體和靈魂都滅在地獄裏的,正要怕他。」(太 10:28)前者所說的,是指世人和魔鬼的權勢;後者所說的,是指有權柄創造人身體和靈魂的神。因此隻有神才能擁有萬有的管理權。因此,人的肉身死後,如果有鬼來抓人到陰間去,也是神準許鬼這樣做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