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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比香港與大陸的住房環境 誰更幸福?

(2011-10-27 04:06:41) 下一個
  編輯:王龍  時間:2011年10月27日   

香港公寓2

●香港公屋相當於內地的廉租房,目前香港約有260萬套公屋,供700萬人居住

●除了租金便宜,公屋住戶還享受超值的公共設施,公屋周圍就有公共娛樂設施和孩童遊玩設施

●在香港,如果有申請人偽造資料申請公屋,一旦被發現,將避免不了牢獄之災

1 誰是香港最幸福的人

如果一個公屋家庭月入一萬元,繳納租金水電後大約還有八千餘元。這幾年,政府每年都給公屋住戶免除數月租金,子女還有可能獲得各種就學補貼。

香港人私下聊天時,經常會說,有兩類人是最“幸福”的。

一類是占人口不足一成的富人階層。這些人的年收入基本上在50萬港元以上,有些年薪甚至超過千萬元。這些富人住著寬敞的房子,不為油鹽柴米發愁。

另一類人就是占人口大約三成左右的公屋人群。這批人的住宿條件與富人相差較遠,人均居住麵積也才十餘平方米。不過,他們卻是香港茶樓的主要消費者。如果一個公屋家庭月入一萬元,繳納租金水電後大約還有八千餘元,因此可以將五千餘元放在茶樓解決就餐問題。這幾年,政府每年都給公屋住戶免除數月租金,子女還有可能獲得各種就學補貼。

因此,公屋用戶的實際福利相當高。曾有人估算,公屋住戶月入一萬元左右的家庭的生活質量,大約相當於私人樓宇月入三萬元的家庭生活水準。

而生活處境比較艱難的是“夾心”階層。這類人大多住私人樓宇,一個月租金少則六七千,多則過萬元,而家庭月收入兩萬元左右,所剩就是一萬餘元。但這些人很難從政府獲得直接的各種財政補貼,又需要存款購房,因此生活的拮據程度常不亞於公屋住戶。

這就是香港的現實。如果你是收入較高的群體,就可以在私人市場中活得“如魚得水”;如果收入很低,你就可以在公共服務範圍內獲得保護;而在私人市場邊緣遊走的人群則比較艱難。

當然,這些人前進一步可以進入生活最好的階層,退後一步有可能搬入公屋。

因此,單從房屋政策來說,香港奉行的可算是“社會主義”的原則。

香港公寓

2 香港人都住什麽房子

香港房屋委員會的最新數據顯示,目前香港人口的四成八住在公共房屋,其中租住公屋是三成,居屋則是一成八,私人房屋用戶占人口的五成二左右。

更具體地講,香港的公共房屋分成三類。第一類是公屋,就是隻能用來租賃的公共房屋,與內地廉租 房的概念相當接近。香港的公屋很有特色,港人基本上能從建築的外觀作出判斷。現在此類住戶人均居住麵積為12.8平方米,因此以香港標準的一家四口(一對 夫婦加兩個孩子)來計算,一般的公屋麵積是50平方左右。

大多數公屋的租金每月為1500元港元以下。以香港新界的沙田地區為例,50平方米的私人房屋租金大約是每月一萬左右。因此相比於私人樓宇來說,公屋是“超級”物美價廉。

除了租金便宜之外,公屋的住戶還可以享受超值的公共設施。香港政府提供的公共娛樂設施和孩童遊玩設施大多建在公屋周圍,因此公屋住戶可以“近水樓台先得月”。許多私人房屋的孩子們在公屋區的公共設施遊玩。

第二類公共房屋稱為“居屋”(“居者有其屋”的縮寫)。這些房屋是供香港居民購買的。建築麵積 大約在40至80平方米。房屋價格遠低於市場價,當時政府建設居屋的目的是讓公屋中“富戶”可以搬出來,這樣留下的公屋可以分配給有需要的人士。港人還 稱,政府建造的居屋質量比一般私人住宅好,因此居屋很搶手。

第三類公共房屋指的是香港政府近二十年發展的各種小型項目。比如 “夾心階層住屋計劃”,這種房屋專門提供給經濟上屬於夾心階層的人群。而“長者房屋計劃”則專門提供給老年人使用。這些社區有老年人專用設施,老年人願意在這類社區生活。

最近香港政府還推出“置安心”房屋計劃。這個項目的主要目標群體是那些工資收入已超過公屋和居 屋的人,而他們在近期也無力購買私人樓宇。住戶可以租“置安心”房屋,也可以購買此類房屋。更有意思的是,房屋價格以單元出售時的價格作為“封頂價”,以 後不會再進行向上的價格調整。因此,家庭收入不高的港人可以考慮此類房屋。

3 誰有資格住香港公屋

在公共房屋資源的分配中,官員和經辦人員的貪腐問題幾近絕跡。大環境來說,廉政公署打擊腐敗的力度很大,而公共雇員的廉潔程度極高;而從小環境來看,公共房屋分配的經辦人的裁量權相當小,因此各種腐敗空間也相對較小。

港人申請公屋的條件相對寬鬆。一般家庭申請公屋有以下條件:

申請人年滿18歲;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現居於香港並擁有香港居留權;申請人及其家庭成員的每月 總入息和總資產淨值不得超過房委會規定的有關入息及總資產淨值限額(此數據處於變動中,隻要收入在全港中位數以下大多數都符合申請條件);申請人及其家庭 成員在香港沒有擁有任何住宅樓宇;配屋時,申請表內必須有至少一半成員在香港住滿7年及所有成員仍在香港居住。購買居屋的條件是家庭月收入在2.7萬港元 之下,今年10月香港政府推出的“新居屋”收入上限調整為月收入3萬港元。

香港的各種公共事務表格均可以從多個渠道獲取,也可以從香港房屋委員會網站下載。填完之後將證 明文件交給房屋署申請分組。之後房屋署會作出初步審批,條件不符合的,申請文件會被退回。符合資格的人,會收到一張印有編號的藍卡。之後,房屋署會派員調 查申請人收入和其他物業資料。

而合資格申請者的申請進入電腦進行資源分配。在這過程中,政府頒發了大量極為細致的指引,一線經辦人員酌處權受到嚴格限製。

在公共房屋資源的分配中,官員和經辦人員的貪腐問題幾近絕跡。大環境來說,廉政公署打擊腐敗的力度很大,而公共雇員的廉潔程度極高;而從小環境來看,公共房屋分配的經辦人的裁量權相當小,因此各種腐敗空間也相對較小。

正是因為公共房屋的資源分配依賴高度透明的遊戲規則進行處理,社會上的怨言較少。在香港廉政公署誕生之前,香港房屋署的工作人員也會以各種借口收取住戶一些紅包。比如交樓的官員趁機敲詐住戶。現在港人對官員腐敗容忍度相當低,而公屋分配過程中的貪腐案件幾乎絕跡。

如果發現申請人偽造各種資料來申請公屋,一旦被發現,牢獄之災幾乎免不了。

香港最高法院前法官李柏檢擁有資產193萬港幣,當時隻向政府申報了2500港幣,最後獲得公屋。地位高貴的李柏檢夫婦分別被判監11個月。這也是公屋詐騙案中最出名的一例。

香港公寓4

4 公屋富戶退出是難題

入住公屋的時候是窮人,而此後此家庭資產出現倍增,怎麽辦?

香港的媒體記者曾經到公屋進行抽查,發現停車場停泊不少名貴車輛,比如奔馳、奧迪等車輛不在少數。此後經查證就是公屋住戶所有。

香港房屋委員會有個規定,住滿十年的公屋租戶,每兩年就要申報一次家庭收入。如果申報數目達到收入限額的兩至三倍,要繳納一倍半租金;超過三倍者要繳交雙倍租金;而資產超過入息限額84倍的富戶,要繳交市值租金以及在一年內遷出。

在過去十年內,有登記的香港公屋富戶數目由1萬1千戶增至現在的2萬3千多戶。而真正被踢走的富戶極少,公屋富戶拒絕搬遷導致公屋資源流轉使用的概率較低,而另一方麵許多有需要的人士卻要排隊三年左右才能獲得公屋。因此,許多港人抱怨公屋住富戶問題。

為了緩解居民對公共房屋的需求,香港特首曾蔭權在今年10月份的施政報告提出建設更多的公屋和“新居屋”,香港政府的目標是在最近5年內建成7.5萬個公屋。

而新居屋加入一些新元素:新居屋在五年後可以在私人市場上出售,補地價時以單元購入時的價格為準,不會隨著市場調整而變動。

我們能借鑒什麽

“公屋”,某種程度上秉承房屋的公共品屬性,因為它既能“維權”,維護公民的居住權,更能“維穩”,維護社會的穩定。

建設“公屋”關涉決心與財力,而分配“公屋”更關涉公平與正義,關涉社會的良心。

但是,如果分配不當,“公屋”不但很難成為社會的“減壓閥”,反倒容易成為“導火索”。

在香港,公共房屋沒有成為“貧民窟”代名詞,反而是“一個設施良好的生活和休閑空間”,並演變成“全球公共房屋市場的樣本”。

成功的秘訣何在?

觀察香港公屋的曆史與現狀,撇開“價格便宜”“交通便利”“環境宜居”等因素,會發現三個重要的“法寶”,值得借鑒。

其一,足夠數量,保證基本供給。截至2010年,香港的總人口估計已超過700萬人。目前香港 的公屋單位超過70萬套,其中絕大部分由房屋委員會管轄,為209萬市民提供住房。就是說,目前的香港“公屋”能覆蓋三分之一左右的人群。如此比例,避開 了“僧多粥少”的擁擠,使“公屋”能惠及盡可能多的民眾,尤其是中低收入人群。

其二住戶追蹤,保證井然有序。風水輪流轉,每個家庭的財務狀況不可能一成不變,公屋住戶同樣如 此,但如果收入攀升仍住在公屋,或開著寶馬住公屋,不及時搬離,就是在占用公共資源,影響其他符合資格的需求者居住。因此,香港房屋委員會規定,住滿十年 的公屋租戶,每兩年就要申報一次家庭收入。如果申報數目達到收入限額的兩至三倍,要繳納一倍半租金;超過三倍者要繳交雙倍租金;而資產超過入息限額84倍 的富戶,要繳交市值租金以及在一年內遷出。定期核實,有進有出,進出有序,方能讓公屋公正。

其三、監管嚴格,保證社會公平。香港最高法院前法官李柏檢擁有資產193萬港幣,當時隻向政府 申報了2500港幣,最後獲得公屋,李柏檢夫婦分別被判監11個月。因鑽空子入住公屋,而遭遇牢獄之災,令人驚駭。一般而言,規定越具體,越利於操作,越 利於透明公開,就越能杜絕腐敗。如果出現腐敗,如何定性,如何處置,會對其他潛在的腐敗者,造成巨大影響。而處罰之拳高高揚起,輕輕落下,違法成本遠低於 非法所得,必然導致“破窗效應”,腐敗一擁而上。

道理並不高深,關鍵看怎麽做。三大“法寶”,讓香港“公屋”真正姓“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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