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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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872)
2012 (1247)
2013 (1564)
其實,娛樂界人物買房炒樓的新聞,在華人世界裏麵一直不缺這樣的例子。
成功的例子最近很多,周星馳除了“喜劇之王”的頭銜,還有一個“鋪王”的頭銜,從1990年買入第一套房產,到2004年開始買地皮,向來不炒股、隻愛買樓投資的星爺1990年開始成為炒樓一族,現在他手持約值15億元的3大投資項目,號稱明星中的“樓王之王”。不過這其實隻是“濕濕碎”的小CASE。前輩藝人的投資名家,如香港的新馬師曾,就出手厲害得狠,幾十年代之前,就是一棟大廈一棟大廈地買,一條街的物業買去大半,非常簡單明快。而他死後老婆子女爭家產的時候爆出來資產數目,就是天文數字了。當然,投資物業,不自量力,放大係數太多,搞出事來的也更多。如鍾鎮濤等等。
藝人喜歡買物業,包括住宅和商鋪,和他們的職業性格是比較類似的。他們賺錢比較辛苦,但是相對比較容易,進帳的數額也大。一般藝人除了飲食娛樂,往往能夠積存不少現金。這些辛苦錢,放在銀行是太乏味,用來買股票,上落風險大。因此,買個公寓,買個別墅來坐著收租,則是他們比較接受的一個出路。再加上比較有趣的是,藝人買房喜歡紮堆。A買了某項目,B和C去她家打麻將,覺得物業管理不錯,竟然不打罵業主,四周的鄰居不種瓜果蔬菜,就往往心動跟著買。這樣的群體購買衝動也很有意思
說到別墅,也是有許多令人啼笑皆非的故事。某君是非典型知名藝術家,在北京有筆不小的積蓄,總想找個幽雅的去處定居。某天,他聽朋友介紹,香山腳下有個別墅如何美輪美奐,風月無邊。他去一看,果然別墅正在風景區當中,房間又大,四邊景觀也好,正符合他的私人品味。之後一番砍價,隻要兩百多萬元,他一想,賺大了,於是匆匆買下。不料入住三個月,連裝修都沒有搞完,就有大蓋帽人員上來拍門,說這個別墅是違章擅建,要拆除!當下藝術家真是一口血噴出來。他自以為手眼通天,能夠找到不少關係來擺平這個物業。但是請客吃飯一圈之後,藝術家得到的信息是:這個地塊實在太特別,再有辦法的人,也不敢給你保住這個違章建築物,隻能抓緊時間自己先把房子能用的東西拆了吧。
還有一位上市公司的董事長,自問遵紀守法,不貪便宜,就在北京一個傳統別墅區買了一個帶著大花園的獨棟。春暖花開,正在院子中喝一杯咖啡的時候,忽然看到木柵欄那邊,一群壯漢正在大興土木,把花草全部挖掉,然後搭建磚牆。董事長大驚失色,問你們想幹什麽?正在指揮施工的鄰居正色道,這是我花園地界,全部屬我個人空間,根據物權法,想幹嘛就幹嘛。我不想要花園草地,準備把草坪也蓋成房子,把我家鄉的姨媽姑父統統接來一住。而根據借景的原理,你的花園,正好在我的窗戶下麵,不也很好嘛!董事長悲憤莫名,先找物業管理處,被告知“沒有辦法管,你得找城市建築主管部門。”據說董事長目前還在漫長的拉鋸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