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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名人宗教觀》

(2009-10-14 00:02:29) 下一個

《世界名人宗教觀》


《世界名人宗教觀》








科學家 

1. 牛頓(Sir.Isaac Newton 1642-1727)


  牛頓為舉世聞名的英國大科學家。年廿七歲,即任劍橋大學教授,發時二項定理——微分法與積分法。牛氏引用培根歸納哲學的原理,研究宇宙萬象, 發現萬有引力定律,並確定運動三定律,為近世力學的基礎。一六八八及一七○一年,兩次當選為國會議員;後被推為皇家學會會長。一七○五年,授爵士,關於光 學和天文學,亦頗有貢獻。


  牛氏乃為一虔誠基督信徒。他曾親自作見證說:“我們應把上帝的話——聖經,視為至高無上的哲學;據我研究的結果,聖經記載之信而有證,實遠非世俗的曆史所能比擬。”


  牛頓雖為科學家,但同時也是一位對於聖經有研究的學者;且其興趣之濃,並不在科學之下。尤其對於《但以理》和《啟示錄》兩書的研究和著作,更為廣博精深。


  有一天哈萊博士(Dr.Halley),在這位大科學家前講了一番不信的話,牛頓不留情麵,加以斥責,正告他說:“哈萊博士,我對於你關於天 文學理的高見,一向樂於領受,因為你是研究有素的;但是你對於基督聖道,最好不要隨便發言,因為你關於此道,我素知你毫無研究,並且我敢斷然的說,你根本 是一個門外漢。”


  牛頓所以這樣責備他,是有重大的理由的,因為牛頓自已在早年的時候,也是一位盲目反對,懷疑不信的人;後來經過徹底而複嚴謹在研究,遂恍然大 悟,悔改信主。(按:我們對於其它問題,照理必先徹底研究,然後才敢反對;世人對於聖經的態度,卻往往不先研究,便盲目反對。哈萊博士,僅其一例。牛頓的 駁斥和見證,宜為一般盲目反對者的當頭棒喝。)


  牛頓自從精密研究考察這奇複雜的宇宙構造以後,他便深深感到造物主的莊嚴偉大,實在不可思議;以是,在他平常談話的時候,終不敢妄稱耶和華的 名,在提到祂聖名之前,必先肅然靜默,以示敬畏之意。他雖係舉世聞名的大科學家,但他卻自承對神創造宇宙的奧秘所知有限,幾如滄海之一粟。


  論到天體的構造和運行,牛頓嚴正地表示:“證諸天文係的奇妙安排,我們不能不承認這必是一位全知全能的上帝的作為。”


  他又說:“宇宙間一切有機無機的萬象萬物,都是從永生真神的智慧大能而不;祂是無處不在,無所不能的;祂在這無量無邊,井然有序的大千世界中,憑其旨意,創造萬物,運行萬物,並將生命、氣息、萬物賜給萬人;我們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祂。”


  萬物之所以新陳代謝,如果否認係出諸上帝大能的運行,關在無法理解。所以,牛頓在其所著《基本原理》(Principi)的結論中說:“宇宙萬物,必有一位全能的神在常管統治。”



  2. 惠斯頓(William Whiston 1667-1751)


  威廉·惠斯頓乃是接替牛頓充任劍橋大學數學教授的傑出學者,著有《地球論》(The Theory of the Earth)一書,並許多關於宗教的著作。他曾自述他何以相信“啟示宗教”的理由,見證聖道,略謂:


  “天文學和我們的數學,都證明聖經記載的正確無誤。”


  “最古的和最可信的曆史記載,都證明聖經之確實可信。”


  “我們越加研究,聖經記載便越顯確實;一切難題,便易如冰消。”


  “如果沒有聖經中所記的神跡,基督教便難建立,且更不易令人信奉。”


  “猶太人雖憎恨先知,逼害先知,但不能不信他們是上帝的先知,不能不信他們所寫的乃是出自上帝的默示。”


  “猶太民族過去和現在的遭遇和境況,便足證明聖經裏麵,先知預言的神學律法之真實不虛。”


  “基督教會過去和現在的境況,便是證明先知預言和福音的真實可信。”


  “聖經作者們,雖所生的時代不同,空間不同,但都異曲同工,寫出一個偉大的計劃——便是上帝救救世的計劃。這個計劃,完全是真神的奇妙作為,救主的偉大恩功,決非人的行為,我們隻有信奉歸依,才能得救。”


  “聖史的記載,絕無絲毫捏造虛假之處。且比任何曆史更為忠誠、公正、信實可靠。且聖經的預言,亦已逐漸應驗,毫厘不爽。”


  “基督教是唯一的真理,任何反對基督教的製度和宗教,絕難有絲毫存在的價值。”


  “基上論證,基督教為顛撲不破的真理,事理昭彰,實無庸置疑。餘隻有心悅誠服,信奉此真神啟示的宗教。”



  3. 英國科學會


  英國科學會在一八六五年,發表一篇關於宗教一科學的宣言,由六百十七人簽署,其中除二十人外,均屬世界科學界傑出之士。這篇宣言,至今猶保存在牛津博德倫圖書館(Bodleian Library),其大旨如下:


  “餘等以自然科學家的立場,簽名發布我們對於科學與宗教關係的意見。現在科學界若幹人士,因為探求科學真理,從而懷疑聖經的真理及其正確性;吾人於此,深覺遺憾!


  “我們認為上帝的話,一方麵寫在聖經上,一方麵寫在自然界,盡管在形式上有何不同,卻不能彼此發生衝突。


  我們應當牢記,物理科學,尚未臻於完善,尚在不斷改進之中;目前我們有限的理解力,仿佛對著鏡子觀看,還是模糊不清。


  現在許多自然科學的學者,對於聖經,不加研究,徒憑其不完善的定律,和一知半解,懷疑反對,這種態度,實不能不令人為之痛惜。


  我們深信,每一個科學家,研究自然,其唯一目的,隻在闡明真理;倘使他研究的結果,發現聖經和科學有所抵觸(其實隻是他們對聖經曲解),千萬 不可輕率武斷,以為他的結論是正確的、聖經的記載是錯誤的;而應持客觀的態度,平心靜氣,聽神指示,確信二者必然相符,絕不可偏執成見,以為科學與聖經, 有何衝突分歧之處。”



  4. 帕斯卡(Blaise Pascal 1623-1662)


  法國著名科學家帕斯卡早慧,年十六,即已完成其有關投影幾何之名著。青年時期,又先後發明計算器,晴雨表,水壓機,駁斥以往物理科學之謬見, 建立科學上之發明,初未能滿足其靈性的要求,而尤不克令其了悟人生之奧秘。以是痛苦煩惱,無以自遣;尤感人若離神,其境殊慘,而科學哲學,又具無由令其認 識真神,終不能償其願,而慰其心;失望之餘,遂讀聖經。


  某夕展誦約翰福音第十七章,神忽顯現,當年摩西所見,荊棘中之火焰,充滿其室;上聞主聲,曰:“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非哲人之上帝,非學者之上帝。”


  自是轉迷開悟,始知科學哲學,不能通神;遂沿海屣科哲,糞土萬事;而對真神,獲大平安,得大喜樂,此乃一六五四年十一月廿三日深夜十時半至十 二時半之事也。當時帕氏神聲誌清明,特將聖示,加以筆錄;後又以羊皮紙,鄭重繕正,縫於襟內,終其一生,未嚐語人,帕氏去世,始被發現,珍藏於國立圖書 館。帕氏悟道以後,即赴凡爾賽附近之道院退修,又親聞主聲,向其啟示,略謂:“餘在十架,即已念汝;點滴之血,亦為汝流!”


  帕氏即雙膝跪跪拜,俯伏主前,願獻全身,以為主有,從此悉棄其驕氣與淫誌,謙挹自卑,判若兩人,並徹底了悟,尋求十架,可予解答。遂著《沉思集》(Ponsees)見證聖道,膾炙人口。



  5. 萬尼瓦爾(Dr.Vannevar Bush)


  自啟蒙運動以來,人類崇拜理性,謂“人性有其無窮之完全性”,從而迷信“科學萬能”。降及今世,科學氣焰,更形猖獗。一般人誇耀科學的成就, 說科學已把人類帶進一個新的“原子時代”,和“太空時代”。人們仗著新的科學發明和利器,可以毀滅世界,亦可侵入月球。這樣科學家不僅成了天之驕子,而且 變為一種 “超人”,以為隻要給他充足的經費和設備,幾乎沒有難成的事。人們以為科學家不但“無所不能”,而且“無所不知”,所謂宇宙人生的奧秘,科學家都能加以正 確的解釋,從而可以建立一種絕對無誤的哲學和宗教。一般驚新之士,甚至以為基督教已因著科學的進上,而成為落伍陳腐的道理;從而上帝的地位和聖經的權威, 也被推翻。這是基督信徒,麵臨的新挑戰!


  關於這個挑戰,美國著名的科學家,麻省理工大學(M.I.T)名譽董事長萬尼瓦爾·布什博士,在馳譽世界的《幸福雜誌》(Fortune May,1965)特發表專論加以反擊。萬氏略謂:這種想法,乃是一種非常重大的錯覺。萬氏認為這種崇拜科學的觀念,乃是十八世紀迷信“自然律”(Law of Nature)遺物和餘毒。信“自然律”,人們以為僅憑浮表的觀察和推算,即可窺測宇宙間的奧秘,並能預知將來必然的歸趨。假如這種道理是對的話,則人類 乃是一種不能自主的木偶,宇宙也僅是一種機械呆板的構造。但萬氏指出,其實科學的證明,不能保證絕對正確!科學家僅能憑其觀察推算所得的結論,構成一種假 設,但是這種假設,往往又可為新發現的論據所推翻。許多科學上的道理,當時認為“金科玉律”,現已成為“明日黃花。”此乃科學並非絕對真理的鐵證!


  萬氏複進一層提示,科學不但不是絕對真理,而且還日趨悖謬,遠離宇宙真正的本性,陷入一種機械主義,而不能自拔,而其對於人類兩大“實在” (Peality)——“自由意誌”和“自我意識”,則完全茫然。迷信科學的人,亦隻能以認識機械的宇宙為止境,而對於人類到底從何而來,究將往何處去, 則絲毫不能置答。


  是以萬氏忠告科學家說,一個真正的科學家,必須謙卑,自承其渺小和無知,庶能恍然大悟,科學不是萬能,乃有它的限度和止境。因此萬氏認為“欲明宇宙人生的奧秘,隻能憑啟示和信仰,不能靠科學和理智。”(一九六五年五月)on Bonapsrte)


生物學家



1. 阿伽西(Agasiz,Jean Louis 1807-1873)


  博物學家阿伽西原籍瑞士,歸化美國,乃是一位最負時望的生物學家,亦為美國有數的最著成績的教授,對於博物學,複有劃時代的創見和貢獻。哈佛 大學著名的比較動物學博物館的創立,實頗得力於氏之推動與擘劃。阿氏為人謙卑和藹,循循善誘,深得學子愛戴。終身治學,好學不倦,當其臨終之時,大眾公 認:“阿氏的一生一世,乃是一個學生,當他死的時候,他比任何青年還要朝氣銳進。”


  阿氏對達爾文主義,不表讚同,他乃是一位有強烈宗教信仰的學者。他認為每一自然界的事物,都是出諸神的智慧,他每次授課,必囑其學生和其同心 祈禱,求神同在,生徒對其事神的敬虔,信仰之誠,均極敬佩。氏複深惡唯物主義,他對科學與宗教的態度,曾有一次對學生作簡明的宣稱,略謂:


  “我在實驗室裏比我在教堂裏更覺誠惶誠恐(Vexed at improoriety),因為當我研究自然便是和上帝的心意交通,我們對於自然界的一切事物,不可習焉不察,掉以輕心,因為那都是上帝大能大智奇妙的造 化。”(詳見一九二三年十一月號科學月報,The Scientific Monthly)。


  阿氏有一次在哈佛大學比較動物學博物館講演,曾公開反對進化論。他說:“從古生物的研究中,可以證明那種從下等動物演進為高等動物的學說,乃是一種違反自然,毫無根據的謬論。”


  其次,他說:“從動物生活各種不同的現象中,仍可發覺其有一致的地方,這便可證明上帝造物乃有一整個的同一計劃。”


  最後,他強調:“我們的世界,決不是各種無意識的有機物的各種力量造成的結果,而乃是一位有意識的,全智全能的上帝的傑作。”


  阿氏又在《博物學研究法》(Nethods of Study in Natural Hiatory),一書中說:


  “我覺得一般博物學家乃在那裏追逐一個幽靈,要想用進化論的觀點,從動物世界中一種唯物論的等級的發展,來解決人類創造問題。他們想用這種簡 單的方法,輕易地解決人類根源的奧秘問題,無疑的乃屬幼稚可哂,又證人類知識之貧乏可憐。從上帝創造宇宙萬物作為之偉大奇妙來看,祂的智慧,決不會象人那 樣幼稚,僅僅把猴子變成要類。何況,這種唯物幼稚的解釋,和自然演進的道理,乃是根本抵觸的;和胚胎學裏,絕對沒有一個事實可證明進化論是合理無誤的;猿 猴之不能演變為人,正如古代練金術者,不能把下級金屬變成金子一樣。‘各從其類’(創1:21-25)乃是上帝創造的計劃;人類僅能生養,但物種的由來, 則為上帝的創造。”



  2. 林奈氏(Karl von Linnaeus 1707-1778)


  瑞典博物學家林奈氏對於植物學,有獨到的見解,對於近代植物學的進步,貢獻甚大;著有(一)自然體係(Systema Naturae);(二)植物學通論(Fundanenta Botanica);(三)植物哲學(Philosophia Botanica)等書。


  林氏尤以植物分類法著名。林氏分自然界為動、植、礦三大類;再分為綱、目、種、屬,成為近代自然分類法之基礎。一七三二年,深入瑞典北部山 中,采集標本;跋涉五月,曆經艱險,旋又赴英法等國。考察植物。一七三九年,創辦理科大學,被推為校長;一七四一年,複兼烏布薩拉大學樣校長,各方學者, 慕名來觀,望重士林。


  林氏敬畏上帝,可從一件小事上,得到證明。某日出門散步,偶見一花,鮮豔奪目,他深感上帝用如此美麗的花裝飾了大地,便立刻跪下,感謝造物恩主。



  3. 雷約翰(John Ray 1628-1705)


  大博物學家雷約翰,在植物學方麵是一個著名作家。雷氏於其所著《上帝創世的智慧》(Wisdom lf God as manifested in The World of Creation)一書中說:


  “人類的作為,是常常需要修正和改變的;但是上帝創造的自然世界,是無需修改的,是不容指摘的。自古以來,無論哪一位才智之士,從不曾在上帝 創造的自然機器中,找到任何缺陷;從未在大千世界中,找到絲毫的錯誤和瑕疵,好像在最初創造之時,便已完整無缺,盡善美,無法更改,無需改善;稍涉人工, 便壞全局。例如,人體的構造,必由於上帝的智慧和命令,絕不能出於偶然,為什麽人身各部的成分,總是那些呢?為什麽那些成分總是在那些部位呢?偶然與常 態,是絕然不同的。人身複雜的構造,而且有那種確定的部位和安排,絕不能是一種偶然的巧合。從另一方麵來看,人體的構造,也不是一種呆板的機件,大小一 樣,分毫不差;而是在常態之中,又有分別,每人的脈管、血管、動脈、神經,各個不同,絕無兩個是完全相同的。”



天文學家


  1. 哥白尼(Nicolaus Copernicus,1473-1543)


  波蘭天文學家兼數學家哥白尼,曾窮二十餘年之心力(自一五○七~一五三○年),著有《天體運行》(De Revolutionibus Orbium Coelestium)一書,謂太陽恒靜不動,地球和其它行星,乃繞之而行。闡明四季之變化,春秋分點之歲差,及行星之靜止與逆行。把主前五百年希臘哲學 家畢達哥拉氏(Pythagoras)揣測之論,加以證實;從而奠定近代天文學家之基礎。


  世人僅知哥氏對於文學之貢獻,殊不知哥氏早歲研究神學醫學;一生懸壺行醫,複任牧師,敬畏上帝,宣揚聖道;而其在天文學上卓越之成就,實乃得 自真神的啟示。是可知科學與宗教,初非衝突。今之青年,初習科學,便曰無神;而趨時學者,亦誤以宗教與迷信,混為一;觀哥氏見證,應知憬悟。


  聖經雲:“耶和華的律法全備,能蘇醒人心,耶和華的法度確定,能使愚人有智慧。”(詩19:1);又曰:“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凡遵行祂命令的,是聰明人。耶和華是永遠當讚美的。”(詩112:10)


  

  2. 赫希爾爵士(Sir.John F.W.Herschel,1792-1871)

  赫希爾爵士,乃是一位對天文學有卓越獻之學者;家學淵源,其父威廉(Sir william Herschel 1738-1822),為德國著名天文學家,後遷居英。赫氏曾住在非洲好望角,專門研究觀察南部天象,有重大發現,遂著《好望角天象觀察錄》,也加以一致 的推崇。赫氏於氣象學,亦多貢獻;又精治聲學和光學。其重要名著,為《天文學大綱》。


  赫氏曾就科學與聖經的關係,發表他的意見,說:


  “一切人類的發現,其結果隻是使聖經裏麵的真理,越發得到確切的證明。”


  赫氏一生研究天文,靜觀天體的運行,窮究其運行的法則;從而慨然有感曰:


  “天體運行,周行不息;誠令人無法否認,宇宙間必定有一位全能至尊的主宰。”


  赫氏複於其論“自然哲學”(Discourse on Natural Philosophy)時說:


  “天生庶民,有物有則,如果否認了一位創造天地,主宰宇宙,全知全能,至尊至聖的上帝,那便無法理解。”


  論到地質學和啟示的關係,赫氏又說:


  “凡屬真於是,絕不能互相抵觸。地質學既不能妨礙聖經的真理;摩西的宇宙論,亦斷無傷於地質學原理。”


  赫氏複論哲學的任務有言曰:


  “有些過於偏激的人,反對研究自然哲學,以為此種研究,往往令人懷疑靈魂不滅,譏嘲啟示宗教。這種反對,未必盡當。研究自然哲學,固不會明白 啟示宗教的真理,但如能夠站在承認真神存在的立場上,而以否認上帝存在,懷疑靈魂不滅,為荒謬可笑,則不僅一切汪信的偏見,真理的障礙,自能完全掃除;同 時偏狹的心靈,亦可脫離桎梏,得到自由;並且進而窮究宇宙人生的究竟,俾人類於晦暗的迷律中,得到南針;在不滿的現狀中,得到希望。真正的哲學家,決不強 詞奪理,偏執私見;他所盼望探求的,乃在求萬事合乎真理。”


地質學家


  1. 巴克蘭(William Buckland 1784-1856)


  牛津大學地質學教授巴克蘭,乃是英國最負聲譽的地質學家。在他各種著作裏,他證明宇宙萬物的創造和維持,乃是上帝大能的作為。對於聖經的真 理,表示他全備的信心。在其所著《地質學與礦物學》(Geology and Minerology。按:此書為Bridgewater Treatise 叢書之一,曾得倫敦皇家學會之獎金)。此書中,他說:


  “整個宇宙從最低的根基,到至高的天體,都傳揚上帝創造的奇功,述說上帝的榮耀。自然的呼聲,便是上帝啟示的見證。上帝乃是宇宙之源,萬物之 因,祂是昔在、今在、今後永在的。‘袮世世代代作我們的居所,諸山未曾生出,地與世界你未曾造成,從亙古到永遠,袮是上帝。’”(詩90:1-2)


  巴氏從研究化石的遺物發現各種各樣動植物的構造,乃有永遠相同的基本原則,從而證明萬物乃是出於一本,乃是出於一位自有永有全知全能的上帝的計劃。據此,巴氏更斷言:“無神論和多神論,乃是一種無稽的謬論!”


  巴氏複強調他的信仰說:


  “一個研究地質學的基督徒,不僅應當接受真神最高的啟示,而且還是從地質學上作見證的責任。他認為科學的任務,隻能把上帝的本體和屬性,用各樣的證據,來加以闡明。因此,科學家,隻是上帝的仆役。”


  巴氏認為聖經的啟示和地質學的記載乃是彼此一致的,他說:


  “地質學,正和其它科學一樣,尚在幼稚的時期,因此許多學者對於聖經的真理存著懷疑敵視的態度;但是,如果一旦豁然貫通,恍然大悟,對於造物 主的大能、大智和大愛,便會深信不疑。人類的知識是有限的,以往一切科學的發明和發現,隻是井蛙窺天。局於一隅,對於宇宙的真相,當未窺其全的豹,故常以 偏見而拒絕真理;但一個真有智慧的人,便能了悟這一個偉大的宇宙的現象,其根源乃在上帝。一個相信聖經是神的話的學者,也斷然不會疑懼,聖經的真理和科學 的發現,有何衝深抵觸之處。因為‘真理和真理,是絕對不相衝突的’;問題僅在不明白真理,一是明白了上帝奇妙的作為,便能相信聖經的真理;則一切難題,自 然迎刃而解;一切疑慮,自然冰釋;一切反對,自然消逝;而地質學的原理,終將成為神學基本的偉大原理的見證。”



  2. 賴愛爾(Sir.Charles Les Lyell 1797-1875)


  倫敦地質學會副會長賴愛爾爵士關於地質學方麵,著作甚豐,其較著作有:(一)地質學教本(Manual of Elementary Geology or the Ancient Changes of the Earth and its Inhabitants)。(二)地質學原理(Principles of Gelolgy, ir the Modern Changes of the Earth and its Inhabitants),而後者尤為地質學界公信的權威傑作。


  賴氏的著作,不僅內容廣博,引證詳實,取材審慎,持論公正,而且合乎聖經真理,深信天地萬物,必須由上帝加以掌管。


  賴氏在《地質學原理》一書的結論中說:


  “地球物曆史,實早在人類曆史以前千百萬年;一切地質學年代的總和,僅為地球過去年代的一瞬,更為永世中最短極暫的一霎那。……地球的根源, 到底起於何時,宇宙的範圍,空竟大到怎樣,都不是人的智慧學問所能測度的。但是,我們研究的結果,卻使我們得到清清楚楚的證據,令我們看到一位全智的造物 主,及其遠見、智慧和大能。”



  3. 赫富密勒(Hugh Miller)


  蘇格蘭持質學家赫富密勒,乃是一位自學成名的學者;他從采石出身;成為十九世紀第一流的地質學家。就其文筆之生動,著述之豐富而言,當時幾乎 沒有一人可望其項背,尤以他所著的《紅沙岩》(Old Red Sandstone)一書,曾經風行全球,膾炙人口,其中有幾段說:


  “我對青年人的忠告,非常簡單,如果要追求一生的幸福,不要貪愛無聊的享樂,而應以讀書為樂事,保持清明的良知,研究自然的事物,閱讀有益的書籍。聖經裏麵,比一切懷疑不信的著作,含有更正確的哲理,人類如果離開了聖經,必然變成最淒慘的動物。”


  “進化論者,以為魚類可以變成爬行動物;爬行動物,可以變為哺乳動物;但是地質學的事實證明,這種進化,乃是虛荒的臆想。萬物各從其類,進化 論,不能代替上帝觀;變形論,不能代替創造說……假如進化論是正確的話,則人類將來必要辭去他‘萬物之靈’的光榮地位,讓另外一處更聰明、更高貴動物來代 替人的地位。”



第一章 生物學家的宗教觀
 · 1. 阿伽西(Agasiz,Jean Louis)
 · 2. 林諾斯(Karl von Linnaeus)
 · 3. 雷約翰(John Ray)

第二章 科學家的宗教觀
 · 1. 牛頓(Sir.Isaac Newton)
 · 2. 惠斯登(William Whiston)
 · 3. 英國科學會
 · 4. 帕斯卡(Blaise Pascal)
 · 5. 萬尼瓦爾(Dr.Vannevar Bush)

第三章 天文學家的宗教觀
 · 1. 哥白尼(Nicolaus Copernicus)
 · 2. 赫希爾爵士(Sir John F.W.Herschel)

第四章 地質學家的宗教觀
 · 1. 巴克蘭(William Buckland)
 · 2. 賴愛爾(Sir Charles Les Lyell)
 · 3. 赫富密勒(Hugh Miller)

第五章 哲學家的宗教觀
 · 1. 蘇格拉底(Socrates)
 · 2. 柏拉圖(Plato)
 · 3. 培根(Lord Francis Bacon)

第六章 物理學家的宗教觀
 · 1. 愛迪生(Thomas Alva Edison)
 · 2. 浦賓(Michae Idvorsky Pupin)
 · 3. 史丹梅智(Charles Proteus Steinmetz)

第七章 化學家的宗教觀
 · 1. 戴維爵士(Sir Humphrey Davy)
 · 2. 巴斯特(Loris Pasteur)

第八章 醫學家的宗教觀
 · 1. 拉什(Benjamin Rush)
 · 2. 辛普森爵士(Sir James Young Simpson)
 · 3. 奧斯勒爵士(Sir William Osler)

第九章 教育家的宗教觀
 · 1. 阿諾德博士(Thomas Arnold)
 · 2. 甘培爾校長(Alexander Campbell)
 · 3. 李查曼院長(Leechman)
 · 4. 麥考士校長(James Mccosh)
 · 5. 威瑟斯龐校長(John Witherspoon)

第十章 史學家的宗教觀
 · 1. 計佐(Francis P.G.Guizot)
 · 2. 萊基(William E.H.Lecky)
 · 3. 湯因比(Arnold Joseph Toynbee)

第十一章 法學家的宗教觀
 · 1. 布萊克斯頓(Sir William Blackstone)
 · 2. 海爾爵士(Sir Mathew Hale)
 · 3. 孟德斯鳩(Baron de Iabaede et de Montesquieu)

第十二章 文學家的宗教觀
 · 1. 愛迪生(Joseph Addison)
 · 2. 卡萊爾(Thomas Carlyle)
 · 3. 柯立茲(Samuel Taylor Coleridge)
 · 4. 狄更斯(Charles Dickens)
 · 5. 歌德(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
 · 6. 戈德史密斯(Oliver Goldsmith)
 · 7. 雨果(Victor M.Hugo)
 · 8. 約翰遜(Samuel johnson)
 · 9. 羅斯金(John Ruskin)
 · 10.司各脫(Sir Twaitels Co TT)
 · 11. 莎士比亞(William Shalespeare)
 · 12. 托爾斯泰(Lel Tolstoy)

第十三章 探險家的宗教觀
 · 1. 哥倫布(Chirstopher Cloumbus)
 · 2. 約翰.富蘭克林(Sir John Franklin)
 · 3. 羅利爵士(Sir Walter Raleigh)
 · 4. 沙科爾頓(Sir Ernest Shackelton)
 · 5. 史坦利(Sir Henry M.Stanley)
 · 6. 太空人葛蘭.約翰(John Gkenn)

第十四章 君王與英雄的宗教觀
 · 拿破侖(Napoleon Bonapsr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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