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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明白上帝的旨意?

(2009-08-19 00:41:42) 下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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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明白上帝的旨意?
Kurt E. De Haan


 











盛足風


自序

1 遵行神旨意的重要涵義

2 神旨意的性質

3 神旨意的類別

4 神顯示旨意的"三合一"原則

5 神顯明旨意的幾個方法

6 人認識神旨意的先決條件

7 人尋求神旨意的途徑

8 攔阻人認識神旨意的幾個障礙

9 由學習而進步

10 最後的話--談心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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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怎樣知道神的旨意?

                                                                               光明頂

  禱告的目的,一方麵要把我們的需要告訴神。另外一方麵,禱告是要和神建立溝通的管道,使我們可以了解神的旨意。

  當我們開始禱告的時候,我們不單隻是一味的向神傾訴我們心裏的一切,我們更應該靜下心來,傾聽神的聲音,看看祂的旨意是什麽。那麽我們怎樣才可以知道神的旨意呢?神用什麽方法向我們顯明祂的旨意呢?我們又應該怎樣去了解神的啟示呢?

  神對我們說話的方法很多。神可以使用任何一種方法對我們啟示他的意思。許多基督徒發現,體認神的旨意,最簡單的方法是透過已經在基督徒手中的聖經。

  在我們禱告的時,如果靜下心下,就會發現我們的心裏有許多意念、思想。仔細分析這些思想,會發現有些思想出於自己。有些思想是魔鬼的試探。有些思想是神的聲音。
 
    我們怎樣才能分辨那一個聲音是出於神呢?有幾個條件:第一熟悉聖經。第二耶穌是主。第三放膽擇抉。第四環境帶領。第五聽從教導。

  除此之外,我們還要時時將下列四個意念放在心中:1. 榮耀神。2. 造就人。3. 真自由。4. 有益處。


  現在讓我們一項一項講解:


 首先,熟悉聖經。
 
  基督徒應該在信主之後第一年就將全部聖經至少看一次。如果我們每天看三章,一年可以看完舊約一次,新約二次。如果我們每天看六章,半年就可以讀完舊約 一次,新約兩次。如果每天看十章,三個月就可以讀完聖經一次。而多數讀書人,每天看廿章也不會太難。就可以在一個半月裏速讀聖經一次。

  速讀聖經最大的好處,就是可以在很短的時間裏讀完聖經,我們的記憶還很清楚。很容易前後連貫,對聖經的意思更加了解。基督徒應該在初信主的第一年,就 把聖經快速讀完一次,以後再慢慢一天一章讀經。速讀聖經的時候,那些家譜、律例,可以用一眼閃過的方式,隻求知道大概內容,不必一節一節細讀。因為這些律 例,絕大多數都有時代性和民族性,要等到我們對聖經背景有個通盤了解之後,再慢慢仔細思想。到那時才可能從律例、家譜裏,得到律法的精意。

  為什麽基督徒要對聖經多了解呢?因為神對我們講話,最好的工具就是透過聖經。如果我們禱告的時候,有一段聖經浮現在腦際,我們很容易就知道這是神在對 我們講話。這不是神是不是同在的問題,神一直都在我們身旁,要向我們講話。熟悉聖經是為了幫助我們。因為有了聖經作工具,就更容易把握住神的意思。

  有了聖經作根據,我們會發現在我們禱告的時候,有時忽然一個和我們禱告所求的事相反的聖經章節出現在心頭。我們立刻可以知道自己禱告的目標和神的旨意不合。如果我們禱告的時候,有一節聖經,忽然出現在心,配合我們的禱告,我們就知道神已經垂聽了我們的禱告。


  第二,耶穌是主。  

  人心是非常微妙的。如果我們心裏有保留,神就是對我們講話,我們也聽不見。因為我們一心盼望自己的意思完成。連從前一向願意追求神的旨意的基督徒,忽然間有了自己的意思,耶穌從他心裏的寶座上下來了,他都會立刻看不見神的旨意。

  有一次有一位弟兄選擇他的主修科目。經過他和禱告小組的其它弟兄禱告,他體認到自己的弱點和性向,又思想到神在他身上的計劃,經過幾個月,最後決定進入國際貿易。

  但是入學之後半年,他回來向禱告小組的人提出要大家為他禱告,因為他計劃轉係。大家都問他為什麽?他立刻回轉說:「你們都覺得我不應該轉係嗎?」大家 都覺得好奇怪。因為這不是大家要不要他轉係的問題。隻是覺得奇怪,不知道他為什麽那麽快就改變主意。後來才知道他的微積分不及格。所以他覺得神或許要他考 慮轉係。但是當他回到神麵前,再一次把主權交還給耶穌之後,他又立刻清楚知道神的旨意是要他繼續讀商科了。他體會到遇到挫折不一定是神要他改變計劃。所以 他就決定繼續讀商科。


  
第三,放膽擇抉。  

  很多時候,神把擇抉交在我們手中。我們要放膽作擇抉。雅各書1:7-8說:
「這樣的人不要想從主那裏得什麽。心懷二意的人,在他一切所行的事上,都沒有定見。」 

  有一次我認得一個朋友,他還沒有信耶穌。但是常常上教堂。他是一個標準的不敢作擇抉的人。我問他怎麽會選中這個小城來讀書。他告訴我,因為他和女朋友 交往很久,媽媽不喜歡這個女朋友。他不知道將來結婚後,媽媽會不會和他的女朋友衝突。所以就把女朋友留在媽媽那裏同住,自己一個人來美國。希望一、兩年後 可以拿定主意。

  那段時間,他住的那裏樓下有一個女同學,也和他一起上教堂。並且常常上樓和他兩個人一起搭夥吃飯。這個女同學對他印象很好。但是男的不起意追她,她當 然不能有什麽表現。碩士班畢業,我問他將來有什麽打算。他雖然既沒受洗,又沒決誌信耶穌,卻說他打算看看神是不是要他留在美國工作。我問他:「如果你打算 留下來,就應該寄些履曆表,開始申請工作,也申請居留。」他回答說:「我不知道神的意思,怎麽先寄呢?」

  他等到居留期滿,隻好回國。後來每年聖誕節,他一定寄一張卡片給我。隔了一年,我收到一張卡片,上麵寫:「從前聽人說:女朋友結婚,新郎不是我。想不到發現在我身上。」又寫:「我還是不知道神的旨意是什麽,所以暫時在母校教書。」
  
  這個人是個標準的不願為自己的擇抉負責任的人。所以他和我接觸幾年,一直都沒有作任何擇抉,失去了一個又一個的機會。

  心懷二意的人,真是在一切事上都沒有定見。也不要想從神那裏得到什麽。
  
  很多事是出於自己的擇抉。如果不願負起責任,就會失去神要賞賜給我們的機會。如果擇抉錯誤或擇抉失敗,我們也應該收拾起悲哀,承擔失敗的後果。挺起胸膛,再一次迎向前去。神一定會賜福給我們。


  
第四,環境帶領。
 
  神有時會利用環境來帶領我們。但是環境帶領非常不可靠。因為魔鬼也會利用環境欺騙我們。除非聖經的印證在先,讓耶穌為主在後,又加上願意負責任,以後再看環境,就會看見神的帶領。

  有一次有一個賊看見士師記37-40記載基甸把一團羊毛放在禾場上,求神讓羊毛中有水,四周卻沒有水。第二天,又把羊毛放在禾場上,再試一次。但是他 求神這次讓四周有水,羊毛裏麵卻沒有水。神兩次都按著他所求的成全了。於是他知道召集以色列人去與米甸人爭戰是神的旨意。

  於是這個賊禱告說:神阿,如果你讓我今天一連走過五個街口,都沒有紅燈,就是答應我可以去偷東西。結果真的一連五個街口都是綠燈。於是他大膽的去偷東西。沒想到就在那一天被警察抓到。

  有一個基督徒說他不知道自己應不應該出去旅行。於是他禱告神,求神給他一個神跡。第二天一早,他張開眼,看見鍾正是七點三十七分。於是他說:神給他異 像,要他去旅行。因為他要定的機票,乘的正是波音七三七的飛機。基甸的異象,顯然不是這麽應用的。我們可以知道環境的帶領有多不可靠。

  很多時候神的帶領,確實會在環境中顯明出來。但是一定不是這麽荒唐的顯明。有時反而有許多血淚在其中。環境的帶領通常是人、時、地、事的配合。好比神 呼召摩西。在摩西之前四百年,神就預言以色列人要到埃及去生活四百年。摩西從小就有這麽「巧」,可以在一個殺嬰兒的埃及體製下,送到埃及的公主宮中養大。 所以摩西一定覺得這麽「巧」,必定是神的帶領。他的體會正對。但是他的做法就錯了。因為他長大之後,看見埃及人欺壓以色列人,他就出頭殺了那個埃及人。以 致必須逃到沙漠裏。神原來確實是要摩西帶以色列人出埃及。卻因為摩西的罪,不能不推遲。摩西心灰意冷,逃到沙漠牧羊四十年。神在火燒荊棘裏向他顯現。這又 是一次人時事地的巧合。摩西發現了這種巧合,心裏說:
「我要去看看這個大異象,為什麽火燒荊棘,荊棘卻沒有燒毀。」荊棘原來是很容易著火的東西 ,但是他遇到一棵荊棘,著火了卻燒不壞。他起意去看,果然是神向他顯現。所以神的顯現一定是人時地事的巧合,是日常生活都可能遇到的情況。遇到這種巧合,基督徒一定會體會到神帶領的甜蜜。 那就要深入思想神的旨意,看看神要我在生活中怎樣改變自己,跟從他。
  

 第五,聽從教導。

  很多時候我們對一件事不清楚,可以問屬神忠心的仆人。通常牧師的立場中立,不會受到我們個人需要的影響,又有專心跟從神的經曆,對聖經有造詣,所以可以給我們很好的建議。

  但是這時也要小心。我們要把自己的需要講解清楚,要牧者經常為我們禱告。到了要他幫忙的時候,他才會把正確的答案交給我們。
  
  舊約列王紀下4:25-37是一個很好的例子。這個書念的婦人,兒子死了,但是她一句也不提。先知要仆人問他平安不平安,她隻是說一切都平安。難怪先 知以利沙不知道她的需要是什麽。婦人見了麵,隻是說了一大堆的抱怨。說:「我可嚐向我主求過兒子呢?我豈沒有說過,不要欺哄我嗎?」以利沙要他的仆人拿他 的手杖去,把杖放在孩子的臉上。

  為什麽以利沙這麽做?以利沙自己說:他不知道問題在那裏。婦人的話誤導了他。他還以為孩子有管教的難題。所以用先知的杖表示管教的意思。沒想到孩子死了。後來他才到婦人家去。

  今天我們如果要找牧者禱告、給意見,一定要把來龍去脈交代清楚,他才會給我們最合適的意見,神的旨意才會清楚。


  
除此之外,我們還要時時將下列四個意念放在心中:

  
1. 榮耀神 2. 造就人 3. 真自由 4. 有益處

  
1. 榮耀神。林多前書10:31說:「無論作什麽,都要為榮耀神而行。」很多時候,我們聖經很熟,願意把主權交給耶穌,肯作擇抉,也存著順服的心看神在環境中的帶領。又詢問牧者的指引,問題也不一定會清楚。有些實際的指導可以幫助我們,就是看看這件事可不可以榮耀神。

  思想一件事是不是榮耀神,或者會覺得有些不知道從那裏開始想。或者可以這麽說:「如果我看見一個牧師這麽做,我會不會覺得他不應該去做?」 

  有一次有一個牧師在禮拜日早晨去買酒,因為這個教會的主餐要用酒。(原因等到講主餐的時候再解釋。)他穿著牧師專用的上衣,手裏拿著聖經,又拿著手提 包,加上酒瓶,有些不方便。於是把手提包打開,把酒瓶放在手提包裏。賣酒的夥計看見了就說:「是啊!你這身裝束,手上拿著酒瓶實在不相稱。」

  連賣酒的人都知道酒和信仰不相稱。覺得牧師在主日買酒不榮耀神。喝酒當然與信仰不合了。

  很多時候,一件事基督徒可不可以做,隻要想想牧師能不能做,就會清楚了。因為我們通常覺得牧師代表神。從這個角度看,很容易看出事實的真像。

  聖經說:
「你們要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立比書2:5思想耶穌會不會做,通常就可以知道一件事是不是榮耀神。


 
 2. 造就人。聖經說:「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林前10:23-24)。

  保羅在這節聖經中提到的事,是當年信徒常遇到的事。就是當年肉販所賣的肉,都要先祭神,再拿到市場上去賣。這種做法,和許多佛教背景的國家做法一致。直到現在,許多亞洲佛教背景的國家,屠宰場殺豬之前,還是要先拜神。

  保羅說,這種在宰殺之前拜過神,拿到市場去賣的肉,基督徒不必問,隻管買。保羅在哥林多前書8:4已經講過:
「論到吃祭偶像之物,我們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麽。也知道神隻有一位,再沒有別的神。」8:8又說「其實食物不能叫神看中我們。因為我們不吃也無損,吃也無益。」

  祭過偶像的食物,其實一點也不會影響我們。因為萬有都是屬於神的。就算獻給偶像,還是屬於神的。一點改變也沒有。
  
  但是後來保羅就說:如果一個以前拜偶像的人,看見一個基督徒放膽的去吃拜過偶像的食物,心裏麵有了問題,就問基督徒:「這不是拜過偶像嗎?可以吃 嗎?」基督徒要為這個問起來的人而不吃。因為這樣的人心裏對吃拜過偶像之物,有一個大問題。基督徒這樣做,會讓他跌倒,以為可以一麵信耶穌,一麵拜偶像。

  這麽說來,基督徒做不做一件事,不是單為著自己了。而是為著別人的軟弱。一件事原來可以做。但是因為別人的緣故,就不做了。

  吃祭過偶像之物隻是一個例子。世界上有許多事,都是非基督徒看來不應當作的。基督徒信耶穌之後,就要因為這些非基督徒而不做。那些事有這種情形呢?好 比賽馬、賽車之類的事。這些事原本不應該成為一個問題。賽車和賽跑有什麽不同?馬賽跑和人賽跑有什麽不同?但是因為賽馬涉及賭博,所以一般人就覺得基督徒 不應該去賽馬場了。

  有一個牧師作見證,說他在一家酒吧帶人信耶穌的經過。事過之後有人就問:牧師去酒吧做什麽?他帶人信主確實不錯。但是他起初怎麽會去酒吧呢?他去酒吧 要不要買酒飲酒呢?質問他的人就覺得這個牧師有道德的問題了。這件事和造就人是聯在一起的。基督徒有許多事不做,是為了別人的好處。


  
3. 真自由。加拉太書5:1說:「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仆的軛挾製。」

  基督徒才有真自由。在我們沒有信耶穌之前,我們沒有自由。罪惡轄製我們,我們隻有犯罪的責任,沒有不犯罪的自由。我們相信耶穌之後,我們才真正得到犯 罪和不犯罪的選擇。現在我們才真自由。所以耶穌一再強調,我們進入信仰的世界之後,才有真正的自由。他在約翰福音8:32說:
「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猶太人第一次聽耶穌談起這種自由的時候,非常不了解。8:33說:「他們回答說、我們是亞伯拉罕的後裔、從來沒有作過誰的奴仆。你怎麽說,你們必得自由呢。」

  猶太人的感覺和我們現的感覺相似。我們在沒有相信耶穌之前,也會覺得信耶穌是一種拘束。覺得不信耶穌有犯罪的自由。其實那不是自由。那是不得不犯罪。 就好象吸煙的人沒有不吸煙的自由。隻有不吸煙的人,才有選擇吸煙和不吸煙的自由。所以耶穌說我們沒有真自由。現在我們相信耶穌了,我們得到這種真自由,就 不要再讓任何事把我們的自由奪去。

  基督徒行事為人,要常常思考,我們做一件事,會不會讓我們受到捆綁,失去真自由?有許多事會讓我們失去自由。有時連一些看起來正當的事,都會讓我們失 去自由。好比有些人上網玩電腦,失去了控製。上網成了一種好象毒品的捆鎖。又好比有些人喜歡打籃球到一個地步,一天都不能不打球。這已經是為自已上了手銬 腳鐐,失去了自由了。

  基督徒要小心,耶穌已經將真自由賜給我們,我們不要做任何事捆綁自己。


  
4. 有益處。基督徒最後要考慮一件事:做事對我們有益嗎?在我們沒有信耶穌之前,無論我們做什麽事,我們都會想:做這件事對我有沒有利?但是信耶穌之後,我們要先考慮其它人,先考慮神的榮耀,最後才考慮自己的益處。哥林多前書10:24上說:「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保羅清楚的說:我們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他不是不要我們考慮自己的益處,而是要我們把自己的益處放在最後。

  而考慮自己的益處不需要教導。這是人類與生俱來的本性。聖經翻譯的時候,特別將這個字翻成「益處」。意思是要我們不要唯利是圖。我們要考慮的是在信仰上有沒有益處,在道德上有沒有益處,能不能提升我們的靈性程度。我們不再考慮自己
的利益。而是考慮靈性的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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