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花八門

Open minded is good . Judgemental is bad
正文

Sambo, Combo, Särbo

(2009-04-21 07:34:05) 下一個

瑞典有三個用來形容居住關係的詞, 細細琢磨起來, 很是有趣。 它們是:Sambo,  Combo, Särbo (最後這個s後麵的a上帶兩個點) Bo有居住的意思, s的有性的成份。 

Sambo

Sam在瑞典語中有連接的意思,比如Samlar, 還有性行為的意思, 比如Samlag. 所以Sambo就是指同居的關係。 這種關係在北歐很普遍。 同居者的子女和婚姻內生的子女有同樣的權利, 繼承權上稍有分歧。 我們兩個人都是各自家中的老大, 都屬於腳時刻踩在地球上的人, 幾乎從沒在空中飛過。 相比之下,他比我浪漫些, 我比他更理性。 別看我是地道的中國女人,某些方麵,他比我更東方。 我們都不相信那張紙能保證愛情,所以決定要大女兒時, 我們並沒有結婚。後來,我就以Sambo 的關係移民到瑞典。 一直到大女兒3歲多,我們還是這種關係。 期間, 我媽媽倒是一直擔心。 不結婚, 還有個孩子, 讓老輩子的中國人是無論如何也接受不了的。 那張紙到底能保證什麽呢?保證有個人對我負責? 負什麽責?長期穩定飯票?我從93年畢業以後就沒花過別人任何錢。 這個別人, 包括我的父母, 兄弟姐妹, 男友, 丈夫, 因為我認為成年以後還花別人的錢是可恥的, 是looser. 當然, 要是讓我養男友, 老公, 我也不幹。 大家都是成年人, 誰養誰都不公平。 而且, 我工作了11年, 象大部分中國人那樣有點存款, 他當時可是一分存款沒有。 如果結婚, 要是不合離婚, 還不是分我的?在家帶大女兒10個月後,就在當地找到工作。 所以,飯票之說不成立。 保證在我老了或生病了他不棄我而去? 北歐福利很好, 如果不是你自找, 不大可能流落到大街上。 再者, 經濟上獨立, 情感上也獨立, 不論誰離開我,我都能活, 而且活得決不頹廢, 這是我給自己定的信條。 他呢,西方人, 特別是白人, 基因裏就帶著這種獨勁兒。 我們不謀而合, 都不願簽那個合同。 後來, 懷小二時做圍產。第一次和醫生見麵, 她就提醒我們最好在孩子出生前去作生父公證和監護權公證。 因為, 婚生的孩子的父親自然就是母親的丈夫, 不管是不是那母親出軌結的孽果。而同居關係中生的孩子, 一般是孩子出生後去相關政府部門作公證。 但是, 由於近來出現青壯年人意外死亡事件, 這種一般孩子出生後做的事就帶來了麻煩。 有一則報道就是年輕的父親心髒病猝死, 他同居女友和尚未出生的孩子有可能麵臨失去房子的風險。 而且, 孩子出生後還得做DNA鑒定才能確定孩子是否可以繼承父親的財產。 
這樣一來, 提醒同居關係中要孩子的一對兒去提前公證就成了做圍產檢查醫生的義務。 雖然, 老大出生後, 我們都把保險的受益人寫成彼此, 還打算去找律師提前做遺囑, 這都是因為我們沒結婚但要保證孩子的全麵利益必需要做的。聽醫生這麽一說, 我們幹脆就決定結婚了。 到本地最好的首飾店定了戒指, 因為他們可以按顧客意見和設計專門定做。後來,我選的吉日, 並考慮了時差, 定下了吉時, 正好是午餐前。 最後, 在他父母當見證人情況下, 利用午餐休息在市政廳把婚結了。 當時, 離小二出生還有兩個半月。 簡單,迅速, 效率超高, 特別符合我們兩個的性格, 尤其是我的。 當然,超級不浪漫。 這樣, 在2008年3月26日, 我結束了同居生活。 

說實話, 我不認為這種同居和婚姻有什麽區別,特別是我們有了孩子。做任何家庭決策, 我們都是優先考慮孩子,看怎樣做才是對孩子成長最有利的。 

Combo

ComCompis朋友的意思, 可以是同性也可以是異性。 可能是為了省錢,也可能是為了不孤單寂寞, 生活習慣相近, 性情投緣的人住在一起。以學生身份的人居多。 同居者之間沒有性行為。 瑞典的大部分餐館都提供工作午餐, 一般都有2,3個主菜可選, 也允許客人一個主菜選一半, 那個菜就叫Combo

Särbo

SärIsär, 分開的意思, 特指情人或夫妻, 分開居住, 有性關係。 這種居住關係, 可能是因為雙方都熱愛自己的工作和事業, 不願為了對方而妥協搬家。 也有可能是雙方極其喜愛彼此的身體, 但實在沒法生活在一起, 選擇這種分居的情人關係。 曾經聽說一中國女子隨其西方男友移民到這裏。 過了一段時間, 當年那個愛她愛得如癡如狂的男人提出分手並讓她搬出他的公寓,另找地方住。 就在女人就要搬出的前一天,男的提出上床的請求。 女人哭笑不得。 對於大多東方女子, 特別是80前出生的, 骨子裏認定上床以後, 男人就得對女人負責。但是男人卻可能問:“你還把我睡了呢, 我還想要你對我負責呢。” 其實這個西方男人的態度很好理解:我喜歡你的身體, 但是實在不願和你朝夕相處。 如果你也喜歡我的身體,我們不妨作分居情人。 這,傳統的東方女性當然不能接受。 

由此, 談談兩性關係。 其實愛情的前奏:激情,產生於雙方外表的吸引, 這是我們人人都攜帶的動物本能。 這個外表, 包括容貌,體形,氣味, 談吐, 氣質。 隻有當雙方都接受了彼此的這些特質, 才能有更近距離的身體接觸。 那是不是說美女帥哥更吸引人?對,也不對。因為美和帥在這個多樣的世界裏標準和定義是不同的。曾經看到有人寫文章說老外娶的都是中國人眼中的醜女,還有的說老外更注重內涵。其實,在注重個體的西方, 認為有特色才更有吸引力。 老外也不可能因為欣賞女人的內涵,閉著眼睛和情人上床。當地有個采訪報道,是針對男人如何看待女人外表的。 就有帥小夥兒說:“我認為隻有75公斤以上的女人才性感。 ”瑞典有個足球明星,易卜拉莫維奇, 按他的外表,收入, 在其他文化裏,女友或老婆應該不是模特就是明星, 而且應該比他年輕很多。但茲拉丹(易卜的名字)的老婆比他大6歲,普通容貌,是個職業經理人。 所以, 那個讓男女產生激情的外表應該是“情人眼裏出西施”, 或用俗話說:王八看綠豆, 對眼了。 對上眼以後, 就肯定有上床那一步。 在我們的文化裏,很忌諱說這個, 但你得承認親情的基礎是血, 愛情婚姻的基礎是性。 沒有血,沒有性,在一起的兩個人隻可能是朋友。當然,這僅僅是個地基, 至於親情和愛情的大廈能不能蓋起來, 而且不是豆腐渣工程, 那還有很多工作要做。外表關過了,上床關也過了,接下來的還是兩人繼續驗證冰山浮在水麵的部分:大概的生活習慣,性格, 對事物的態度等等, 這關也過了, 就可以進入同居或婚姻狀態了。 而同居或婚姻中要檢驗的就是冰山在水麵下麵的那部分:性格, 價值觀, 生活習慣, 而這些都源自每個人的文化背景,成長背景,教育情況, 生活經曆。 有人比較認可婚姻是妥協磨合的傳統觀點,即跟什麽人過都一樣, 婚姻在於經營。 很有道理, 可是還有一種觀點:雙方的性格, 價值觀,習慣越相似越好。 人生很短, 大部分時間都放到磨合上了,豈不冤枉。 個人認為雙方要磨合的東西越少越好, 磨合過程是肯定的, 除非你跟自己結婚。 不論東西方, 大家都欣賞羨慕公主和放羊娃, 王子和灰姑娘那種童話似的的愛情。 但你會發現,那個童話故事就結止於盛大的婚禮。 現實中的大多數人, 成熟的人相信的還是門當戶對, 俗,但保險。可惜,我們年輕時總是滿腔熱情地相信我們能把那個童話故事在現實中繼續。 總有人問我的婚姻, 這個跨種族,跨文化的婚姻。 的確, 連我倆日常交流的語言都不是我們各自的母語。按理說,早該崩了。 原因是除了種族,文化背景, 我們相似的地方太多了, 就象“垂簾聽政”裏慈禧說恭親王:“鬼子六一蹶屁股, 我就知道他要拉什麽屎。”很多時候, 我們無需說話, 都明白彼此心裏想的是什麽。 當年在一起共事時就有這種感覺。 都是絕對理性的人,比拚高級SUDOKO時不相上下, 速算水平也不分高下, 每天都是按提前製定的時間表和行動計劃生活, 沒辦法,職業病。都愛亂扔衣服,所以誰都不嫌棄誰。 至於妥協,當然有。 我掌管廚房, 每天幾乎都是中餐,油煙,辣, 一樣都不少。 因為他看到的事實是:他吃得比以前多,因為好吃,而且不長體重, 同時大便規律通暢。 我呢,也妥協啦:死活也要自己帶孩子。 因為西邊的觀點:誰帶孩子誰是媽。 還有就是把家庭的優先級提到第一位, 跟當地的民風保持一致。 少逛街, 少去人多的地方,有點時間就到太陽底下去曬我那並不白的皮膚。我們妥協得一致, 就是在種族和文化之上, 向事實,真理, 正確而妥協。妥協的地方越少, 婚姻關係越容易經營。 

雖說這地球以人滿為患, 但找到一個硬件(冰山露出水麵的部分)和軟件(冰山的水下部分)都合適的人走一輩子, 實在不容易。 人生是短暫且漫長的,一個人走終究是孤單的。活著別太叫真兒, 遇不上軟硬都合適的去Sambo或結婚, 至少可以和軟件兼容的Combo 一下, 或者和硬件匹配的Särbo, 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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