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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如何因為在天涯發帖被晉江市政府追捕的

(2008-11-29 23:54:48) 下一個
作者:cranley 提交日期:2008-11-28 22:08:00 訪問:3180 回複:160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ews/1/110795.shtml

??我是如何因為在天涯發帖揭晉江市政府黑幕而被晉江市政府追捕的
  
  被福建晉江市政府逼出家門已一月有餘,聽朋友說現在天涯社區很多網友在關注我的遭遇,我十分感謝大家。事情還得從福建省晉江市政府自2003年開始的“大學城征地”說起,自那時起晉江市鎮各級就不斷向磁灶鎮張林村等共七個村的農民施壓、逼農賣地。我母親本是一個地道的普通農民,一個地道的文盲,連算數也不懂,性格很耿直的老農婦,隻懂得種點莊稼,自父親10年前去世後,山上的地都由她一個人耕種,一個人照顧我們幾個姐弟,經濟收入基本全靠山上莊稼。至政府開始強征地後便無法繼續耕種,從而失去了基本收入。
  
  2006年政府眾多人員趁我不在家時,到我家強拉我母親的手在賣地協議書上按手印,我母親因害怕,不敢不按。我母親因為是文盲,連數字加減也不懂,更不懂得寫字,連自己的名字怎麽寫也不認識。等後來我回家後才哭著跟我說政府人員到家裏強逼她按手印。事後我極其憤怒,但又無濟於事,隻得算了,去財消災吧。
  
  2008年10月10日清晨6點多政府在未履行征地應有的合法手續的情況下,以地方政府權利為主欺壓百姓,在沒有任何通告的情況下出動了幾十部推土機,人員四百多人,強製將地裏數百畝的莊稼推毀,以致農民損失慘重,但哭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而政府也未對農民進行任何補償按置。並封鎖了各個村出口要道,不得村民出村,被征地主要路口全被政府人員堵住。至中午所有人員都離開,一個上午就將一大片成熟但未收成的農作物全部推平,不管是水稻,花生,地瓜等,有的農民辛苦了半年的成果一下全推沒了。山上的墓地在未公告的情況下全部推沒了,很多人都找不到自己親人的骨灰,就此得了一句話“活人不用尊重人權 死人又何來的鬼權”。 而他們這一次的目的隻有一個----那就是把農田破壞到無法耕種。隻要是有種莊稼的土地都會開上鏟車去大肆破壞,而對因這次征地而荒蕪的耕地則不予以理睬。
  
  山上近百個祖墳被推得連骨頭也找不到,那些推地的個別工人可能是因為不想造孽太重,收置了十幾個遺骨至高壓電塔下。然而山上大部份的遺骨卻怎麽也找不到,本人父親的骨灰盒葬在這山上十年,想父親時還可以上山祭拜一下,而現在連骨灰也找不到,我們家人在山上挖了三天也未找到。後來有個老人到鎮裏鬧,鎮黨委書記與鎮駐張林村工作組點長等人來到山上看看,還不到兩分鍾就走了。而我在質問張林村點長時,他競一副若無其事的樣子,隻說了一句“找不到也沒辦法,算了”,多輕鬆的一句話。想到對晉江市政府非法征地行為的一再忍氣吞聲而致其有今天的囂張氣焰,本人極度氣憤,於是在朋友家裏將政府的作惡行為發至天涯、新浪等論壇博客中,因本人家中寬帶被停,所以隻能到朋友家裏發。沒想到隔天晚上,鎮派出所競在沒有拘捕證的情況下,將我朋友抓至派出所,在派出所不知對我朋友進行怎麽樣的審問,我朋友隻得將我供出,而我在得知後立即躲到另一個朋友家中,當晚淩晨3點左右,鎮派出所出動十幾個公安衝到我家中,大大咧咧的將我正在熟睡中還不到11個月的寶寶嚇得滿臉變黑,好幾天後才慢慢好轉。後來警察又打探到我可能在石獅小舅子的茶店中,於是又出動警察到店裏抓我,嚴重影響了生意正常經營。至今警察一直在村裏打探我的消息,好像我已經是一個通緝犯了。由於一直聽說鎮派出所極其黑暗,而本村一個有點癡呆的人因為被懷疑偷錢被抓進派出所打死,所以我一直逃亡在外,直至今天也不敢回家一趟,年老無助的母親也需要照顧。現在我希望能得到社會各界的相關法律援助,嚴懲晉江市政府的黑惡行為,並將到北京上訪以求一個公正。
  
  政府無視老百姓的生死存亡,更無視國家法規法製,貪官奸商勾結。本人及所有村民沒有什麽
  
  要求,隻求上級政府:
  1 按黨紀、國法追究有關領導濫用行政職權的責任。
  2、征用土地公正、公平、 公正協商,不搞暗箱操作。
  3、還地權於民,土地流轉要尊重農民話語權
  
   2008-11-28

[社會熱點]關於福建省晉江市磁灶鎮政府與張林村委會違規強征土地的情況反映


作者:cranley 提交日期:2008-10-22 23:08:00 訪問:5337 回複:129

??關於福建省晉江市磁灶鎮政府與張林村委會違規強征土地的情況反映
  (此僅代表張林村戶主,另外幾個村未進行商議,但以後可能會一起商議上訪)
  
  
  昨天才舉行的十七大三中全會,今天淩晨政府就開始強製推農田為平地,難道是在挑戰十七大三中全會嗎?還是在沒有展開改革之前先下手為強了?
  三中全會摘要:
  應確保土地流轉的主體是農民;還地權於民是土地改革關鍵;各種流轉模式都可探索嚐試;土地流轉要尊重農民話語權;合理置換是農民脫貧出路;
  我們是福建省晉江市磁灶鎮張林村村民,今因磁灶鎮政府違規強征土地,嚴重損害村民利益,有損黨和政府形象的行為,如實反映,求得公正、公平解決。
  我處地處泉廈高速路路口,石獅晉江等地的主要交通要道,被征地被認為是晉江最有價值的黃金寶地之一,現有人口幾千人,土地麵積上千畝。本村三組,四組土地均納入強征範圍,本次征用地更是采取欺壓百姓,違反政策強征強用,手段極其不和法理,具體事實如下:
  
  一、為緩和民心,張林村農用土地建房,工廠無需申請批示,僅2007年亂建住房廠房達近百座,2007年前均需要申批。村長等選舉均未通過正式投票,而是參選人發錢發煙發東西,看誰發的多,而群眾也早就習慣這種競選方式,因為哪個村長當任對他們來說都一樣,因為這個村長就一排設,無任何意義,而村長都為辦廠的,村書記就如此何況村長,當任後可以方便偷稅漏稅。
  村長書記有用的時候僅在你需要他的公章的時候才有用,而從沒見過在村委會出現過,都要去他們家裏找他,辦公地點改成各自家中。
  
  
  
  二、暗箱操作,愚弄百姓。
  征用土地未按國務院[2004]20號文件《關於深化改革土地管理決定》
  第十一條,嚴格保護基本農田。基本農田是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的基礎。——幾年前被定為基本農田保護區現在將變為別的用途,農民將無所依靠。
  第十四條,就征地用途、位置、補償標準、安置途徑告知被征地村民,更沒有組織聽證會和征求意見,擬訂征地協議有鎮政府一手操作。
  第十五條,加強對征地實施過程監管。征地補償安置不落實的,不得強行使用被征土地。——而鎮政府則是強製開工,並在未通告前將農作物推平。
  第十九條,嚴禁閑置土地。農用地轉用批準後,滿兩年未實施具體征地或用地行為的,批準文件自動失效;——此次征地已經超過何止兩年,如有政府批文也早應該過期了。
  第二三條,嚴格土地管理責任追究製。對違反法律規定擅自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發生非法占用基本農田的、未完成耕地保護責任考核目標的、征地侵害農民合法權益引發群體性事件且未能及時解決的、減免和欠繳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的、未按期完成基本農田圖件備案工作的,要嚴肅追究責任,對有關責任人員由上級主管部門或監察機關依法定權限給予行政處分。同時,上級政府要責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間暫停農用地轉用和征地審批。具體辦法由國土資源部會同有關部門另行製訂。實行補充耕地監督的責任追究製,國土資源部門和農業部門負責對補充耕地的數量和質量進行驗收,並對驗收結果承擔責任。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部門和農業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
  
  國土資發[2003]388號?《落實嚴格保護耕地製度的通知》
  嚴重違反:切實加強耕地保護,堅決守住基本農田這條紅線等條例
  
  以前有聽說過會給農民辦低保社保,但至令音信全無,而如果辦這些又有何用,土地讓貪官奸商貪了,然後讓農民來吃國家的錢,用人民的血。一個人的低保一個月才幾十塊錢,真不知道夠不夠買米再買上一瓶醬油就著稀飯吃一個月。
  
  三、違反合法規,行政壓製村民。協議應該是雙方共同平等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後才能成為協議。但事情確不是這樣,他們的作法是,濫用行政權力侵犯農民合法權益。鎮政府在征用土地期間,對村民提出的問題沒有及時分析,查找原因,做好與法律、法規極不和諧的行動,與征地協議的雙方協商同意大相徑庭,逐個逼著老百姓簽字,在現有簽字人員中就不難發現。
  
  四、一會說是建高校一會又是建經濟工業區,鎮村委低價收入以高價賣給商人建工業區。以建泉州大學城為謊子欺騙民眾強製征地建設工業區,不管是否國家批準建設工業區還是高校,都嚴重的影響共產黨的形象。以至現在都流傳一句話 共產黨的兵不是用來保護人民而是用來欺壓人民的 。原工地上的標語為 發展高校建設 後來下了場台風,被雷霹倒後改為 共建海西大局共建和藹晉江,被雷霹可能是因為上麵幾百座老墳的祖先在保佑吧(嗬嗬)。每年都有一群白鷺在此山林中棲息,以後將再也看不到了。
  五、鎮人大代表上訪福建省省會福州省委卻被抓回來關了起來,為簽字居然可以逼智殘人士簽字,可以將殘疾人士,孕婦抓起來威脅,可以以弄倒親戚生意,使親戚上門哭鬧相威脅,並以各種無理的理由亂抓人,關人。
  2007年開工奠基之際,出現千人大暴亂,農民坐在公路上搞議,坐在工地推土機輪子下麵,用生命與尊言抗議政府的無理行為。
   2008年10月10日上午,以磁灶鎮黨委書記為首集結黑白兩道社會流氓,以地方政府權利為主欺壓百姓,在沒有任何通告的情況下出動了幾十部推土機,防暴部隊,公安人員,城府部門近千人,並封鎖了各個村出口要道,不得出村,被征地主要路口全被防暴人員堵住,為防止傷亡還來了幾輛救護車。至中午所有人員都離開,一個上午就將一大片成熟但未收成的農作物全部推平,不管是水稻,花生,地瓜等,有的農民辛苦了半年的成果一下全推沒了。山上的墓地在未公告的情況下全部推沒了,很多人都找不到自己親人的骨灰,就此得了一句話“活人不用尊重人權死人又何來的鬼權”問題在於他們這次來隻推農作物,而不是開工,所有的農田已經無法再正常耕種。
   現村中有部份人(多為文肓)仍以耕地為生,以每畝三萬四(原來是說第畝2.8萬,後來村民暴亂才漲至3.4萬)的價格補償後,隨著物價持續上漲,年老沒知識工作又不好找,吃完補償難道就等著餓死嗎?貪官要吃飯,奸商要吃飯,難道農民不用吃了嗎?
   鎮政府在征收土地過程中,為了完成征收任務,保住自己的帽子,不惜犧牲百姓利益,嚴重違法,違規操作,個別行為觸犯了國家法律法規,在群眾中造成較惡劣的影響,有損黨和政府形象。現在這裏流傳一句話共產黨的兵不是用來保護人民,而是用來欺壓人民的。城市開發建設,有益國民,我們大力支持,為建設泉廈高速,國道,耕地麵積所剩無幾。作為縣鎮兩級政府應當從多方麵考慮村民生計,人民政府是老百姓的父母官,應該一肩挑兩頭,一頭裝的是開發建設,一頭是失去土地的農民的生存命運,如果政府一心隻為開發建設,為政績,忽視村民利益,那麽我們也實難從命。
   政府在征用土地上,應該公正,公平,按照國家有關政策、法規辦事,應一體相待,一視同仁,不搞雙重標準,但是,在同樣的周邊地區,征地也好,拆遷也罷。家家戶戶都在得到高價補嚐,基本都解決了後顧之憂和吃飯問題。但對待我們並非如此,聽說每畝有7厘的回扣地,但也未得到公布,隻是一些遙言。按每畝100萬,7厘才7萬塊,何況每畝才3.4萬。又有何用。
  
  在此情況下,我們強烈要求:
  1 按黨紀、國法追究有關領導濫用行政職權的責任。
  2、征用土地公正、公平、 公正協商,不搞暗箱操作。
  3、還地權於民,土地流轉要尊重農民話語權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news/1/10768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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