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數長輩說婚姻最後都變成伴侶關係,就是過日子。最近的調查結果是激情在結婚18月後消失。有的婚姻就在平淡中終結了,有的是其中一方耐不住寂寞。成功的婚姻往往是雙方鑄建了共同的人生目標並一起奮鬥,同舟共濟,同甘共苦。目標可能是事業成功,培養下一代,投資房地產,或是在退休後海邊開個B&B或咖啡館,這些往往是一個人孤軍奮鬥不得,而兩人合力尤佳的遠大目標。
傳統二人關係往往是先Courtship,再 Marriage,最後達到 Partnership (追求 – 結婚 – 伴侶)。如果你已經過了30歲,事業開始發達,或人生過半,考慮安頓下來,就應該嚴重考慮重新排序: Courtship – Partnership“追求”的目標就是要結成“伴侶關係”。婚姻是伴侶關係的一部分,形式上就是領個證,來個執照保障一些法定的利益,但那張紙並不能保證兩人會鑄建共同的人生目標並一起奮鬥,同舟共濟,同甘共苦。由Courtship直接躍進到Partnership, 這個伴侶關係下有愛,有性,有共同的長久的目標,有支持,有相伴,有婚紙,也可以不要那張紙。在離婚和結婚一樣高效的當代,除非Partnership一方處在非常不安全的經濟和社會地位而一定要靠婚紙做以防萬一的保障(這是門當戶對的議題,另外討論),那麽領張結婚證就應該像千禧年敲鑼打鼓放焰火一樣,是個喜慶莊嚴的儀式而已。沒有那執照,隻要伴侶找對了,365的日子一樣堅定不移地過。
當你還年輕,還享受一次次的追求和被追求,負擔得起離婚再結婚時,你可能更注重婚姻/Marriage的形式。但如果你已經不年輕或注重追求生命的效率時,你應該直接向伴侶關係/Partnership努力。這個有共同愛好,上進心,生活習慣相近,願意相互付出時間精力的伴侶非常難求,一旦找到不管ta是男女黑白高矮胖瘦,隻要兩人能作成伴侶,一定不要放過老天給你的機會,一生一世你可能就有這麽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