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加拿大多倫多的經曆-令我終身難忘
2005年3月15日,我做公交車時,像往常一樣向公交司機出示了月票,他要求看有效的PhotoID證件,我當時還沒有楓葉卡和駕照、前段時間都是給司機出示護照的,那上麵是有照片的。可是那個司機二話不說就沒收了月票。我當時隻是想要回我的月票,就輕輕碰了他的胳膊,根本沒有扭打,誰曾想他打電話報警,控告我Assult。
【時間】:2005年3月15日下午3:30左右
【地點】:在Scarborough的Finch和Warden交口處在Finch的39路BUS上
【路線】:正要坐Finch路上往Kennedy方向開的公交BUS,尋找CICS華谘處
【事由】:上車出示MetroPass被公交司機扣留,並給我TTC的Note,說打電話要回,當時沒有足夠硬幣,我說要回Metropass就不坐這輛車了,Beg/Please/Could了半天,請求他還回來,但是沒用;於是無意識的伸手想要回來,不小心碰了他的胳膊,完全是無意識的!
【經過】:他報警我隻以為跟國內一樣是叫交警或者TTC調解部門,結果警察來了不由分說就把我搜身然後拷起來了,根本不聽我的任何解釋;因為當時正巧那個路口還有起交通事故,可能警車來得太急,有輛車刮蹭警車,於是把我拷著放在另一輛警車裏麵在路邊等待了約1個多小時;當時護照、包和手機都跟我本人分開了……
【結果】:警察打了幾個電話,我本以為會把我帶到警局,需要朋友保釋什麽的,後來看好像沒有非常嚴重,警察又上BUS詢問司機了幾次,可能是問司機口供,然後給我開了兩張罰單,一張TTC的罰款單(黃色);一張就是上法庭的傳票(藍色),包括4月12日去警局按手印、照相的通知,然後就是4月27日下午上庭。
這些天我收到了很多來信都是非常關心我的事情的朋友,還有中國大使館駐多倫多領事館也回信推薦了律師,今天我去了Legal Aid office,就在Eglinton的法庭不遠,上次去過,免費谘詢了一個白人律師,他說讓我去申請,但是今天我的申請被拒絕了,他們說情況不是很嚴重的情況下,就是不會在入獄的情況下,不給我批準找法律援助免費律師,更不用說資產證明什麽的了,有個華人谘詢員不錯,跟我說了大致的處理情況,說確實沒有必要請律師,那樣會被慢慢拖住花很多錢。而且法律援助也不總是Free的,等有了工作後還是要付費的,謝謝你的提醒!我會堅強麵對,Duty Counsel和Interpreter都說現在為時過早~他們說看第一次拿到Disclosure之後讓法庭評判是否需要請律師,~
前些天接到了星島日報記者的來電,他們要報道我的事情,並跟TTC的相關人士談談,這些天陸續收到了很多朋友的來信,包括中國大使館駐多倫多領事館領事的回信,現在多倫多信息港和星網網站、加國無憂都相繼報道了我的事情,我感覺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關注了,隻不過不知道這種報道會不會對TTC造成什麽影響,沒想到還沒找到專業工作就要麵臨加拿大的法庭法官,真是離奇的很……
我一直沒告訴家裏,不想讓他們知道,樓下接機的朋友都不知道!我昨天去法律援助谘詢、今天去法庭看了看,聽了翻譯以後心理又沒信心了;下周一尋求legal aid,而且翻譯說第一次不審,隻拿Disclosure,問問Duty Counsel是否需要律師,我已經花錢谘詢了律師、谘詢了華谘處、華人聯合會、華人法律援助中心、平權會、ACCES和Free Councult Lawyer beside Legal Aid Off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