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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分荒謬、權威高於中國憲法的“三人協議”

(2008-11-17 16:40:12) 下一個


三人協議:
1、 長期被視為中國的最高國家機密;
2、 權威被確定為高於中國的憲法;
3、 主要涉及到三個人:
(1) 我於長河,當年13歲,原計劃當天要殺害我;
(2) 林彪,913事件中並沒有死;
(3) 毛澤東,1976年9月9日並沒有去世;
4、 製定時間:1977年10月22日午後;
5、 製定地點:河南省淮陽縣齊老公社(如今叫齊老鄉)大崔莊西邊
6、 主要製定者:陳雲等人;
7、 我所經曆的大致製定過程:
(1) 和我同屋居住的於天然對我說:“你被定為老大了,你選個老二吧,你喜歡年輕的還是年老的?”,我聽不懂,於天然催促我給個答複,我就說句:“年輕的”,接著於天然讓我到南邊的小橋一躺,說有人找我,他也迅速離開。
(2) 依據“年輕的”三個字,林彪成了老二,毛澤東落個老三;
(3) 我一瘸一拐地跑到小橋,陌生人(林彪)問我剛才和我一起在河道走路的老頭怎麽樣?“殺掉他吧?他壞透了”,我十分吃驚,我再三反對,但陌生人說句“我們再商量商量”就離開了;很快陌生老頭(葉劍英)被許世友開槍殺害。我的意見沒起任何作用,但葉劍英的被殺害已經涉及到我。
(4) 我所住的那排瓦房居住有數十個青年男女,住我東隔壁的20歲左右的小夥子魏雲在葉劍英被殺害後,回到那排瓦房,在我所住房間的外麵(南邊)對我說:“你現在是咱們中國的老大了”,我認為他在對我說風涼話,扭頭回避聽,他又問:“有個合同,你看不看?”,我表示不想看。
就這麽多。
(5) 在過去的數十年裏,多次有人問我和人簽訂過合同沒有?每次我的回答都是:沒有。
8、 “三人協議”當年並沒有一個名稱,曾叫做合同,多年後才叫協議,曾問我叫“大崔”(我所住那排瓦房東邊兩、三百米遠的村莊)好還是叫“苗集”(我所上農高西邊兩百米左右遠的村莊)好。
9、 誰當中國的黨政軍一把手長期讓我這個不知道自己的意見或判斷能起任何作用的人說了算;中國許多日後證明正確的重大決策曾征求我這個所謂的老大的意見,如今我這個假老大被亡命徒逼得活不下去了!
10、 我於長河從來不曾見過“三人協議”,據說“三人協議”所規定的權力可以轉交給別人;事實上,1978年4月20日(我媽出事的第二天)早晨8點左右,我這個老大名號已經被毛澤東要走了!陌生人問我是否同意給毛主席,說話要算數!我欣然同意!我堅定表示:我說話算數!還納悶毛主席不是去世了嗎?怎麽給他呀?陌生人讓我同意殺掉於天然,我堅決不同意,我說於天然是個好人,殺人家幹啥呀?我離家前我的養母袁秀梅氣憤地指責我,你一個小孩懂啥,要老大幹啥,有人要就給他;我家門口的一個陌生人也指示我有人要啥一定要給他。我根本聽不懂,但我明白了若有人給我索要什麽,一定要答應他。
移民加拿大的六年半裏,我拚命找工作、拚命幹工作,幾個月前我不得不申請社會救濟,剛好一個月被無理取消資格。中國大陸的亡命徒暗中究竟幹了多少坑害我的事,廣大中華兒女早晚會知曉的。至少可以肯定地說,亡命徒曾在911一事上大肆誣陷我,幾乎全部是瞎掰、捏造與誣陷!比如,亡命徒告訴洋人:
(1) 我去過阿富汗;
(2) 我認識拉登;
(3) 911是我的注意;2002年春的一個早晨,胡錦濤的親女兒陳貝貝曾鬼鬼祟祟地對我說兩個字:“拉登”,用心險惡、栽贓陷害。
(4) 江澤民是我的老師;
(5) 來加拿大前在北京外國語學院的地下室說什麽話了,在唐山百貨大樓的家電部說什麽話了;
(6) 來加拿大的飛機上說什麽話了;
(7) 我的叔伯大爺於春和說什麽話了;
(8) 我的大姐夫張玉海怎麽了;
於春和與張玉海乃地地道道的種地農民,都是文盲,十分孤陋寡聞,於春和早在我1987年8月參加工作之前就去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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