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146)
2021 (73)
公司有一個女的,剛開始時候進來參股的,但她有別的事情,所以隻是PART-TIME的一個生意夥伴,我對她剛開始期望是做為我的一個助手做一點輔助性的工作,比如我要開會出差,她可以管理一下,或者其他事情我吩咐她她可以做一下。後來我覺得她不怎麽聽安排,也不怎麽配合,提出要管公司的財務(我很反感這個,她沒BUSINES背景),做其他事情也是要挑的,公司緊急情況下都不大會犧牲自己的玩樂來做事,我就把她掛起來了,錢還是給,也沒想把她弄走,但就是覺得她靠不住,指靠不上,她也不主動積極地工作或者溝通。小公司這樣的人基本是沒用的。
你們覺得我是不是太過份了,太土匪了呢?想聽聽大家的意見,我還是希望照顧她的,在不損害自己利益的基礎上。但她如果要求過份,我是不會答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