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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eepingLC沒有掌握好接受offer的速度和分寸!

(2008-10-21 12:30:41) 下一個
又回頭複習了一下SleepingLC這次找工作的過程,發現問題如下:

上星期三麵試,星期五收到電話offer. ”人事部的人說,如果接受這個位子就要兩周內來上班。然後給兩天時間考慮。”樓主應該在電話中馬上接受,最晚本周一early morning 接受offer。這裏的“兩天”並不意味著星期一和星期二兩天!

至於salary negotiation 和假期是接受offer以後的事。我主張不談假期,道理很
簡單,許多人都說過了。

據樓主本人說七年沒有找過工作了,這也是問題所在!We have to sharp ourselves in job market! 七年止癢,不隻適用於婚姻,也用於職場生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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