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 (258)
2010 (81)
愛是一種情懷,不需要占有,也不一定能得到;匆匆人海,兩個人如果能二目相對,那前世一定有緣。如果能產生一份愛情,那是絕對是五百年以上的緣分。縱然這份短暫的愛會與你擦肩而去,但在激起的波瀾平靜下去後,那種情感會永遠與你同行。
一直以為,愛和被愛都應是一種幸福的感受。表達對別人的愛慕,是對對方的最好的承認和表獎。
但今天,發現每個人的感覺是不一樣的。
可能,愛別人是自己的問題,可以隨心所欲;但如果別人愛自己,是不是有一種擔心,怕擺脫不掉,而有感到不安全?
問題是,當她猶豫不決的時候,你是否應該追求這份情感?當她對你說:“我現在當你是朋友,不希望你有什麽傷害。如果你失去理智的話,以後就斷絕往來,,,”,你會怎麽想?“失去理智”,我會嗎?我真的是那種沒有品味的人嗎?當這些話是從一個我以為我曾經愛過的人的口中說出,我感到為當時付出的愛所慚愧,為自己的輕率付出的感情而後悔。
我開始為自己的單純感到不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