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初中的時候,我養成了一個浪費紙張的壞習慣。當時我書包裏總是有一個演算本,就是那種用大白紙裁剪成A5大小,再用訂書機訂兩三下而成。沒事的時候,我經常在上麵亂寫,寫聽到的或看到的支言片語,也寫隨機遊想想到的花花點點。然後把寫過的地方用圈圈畫起來,再在外麵的空檔處接著寫,直到一張紙被寫滿,再用下一頁接著寫。
上高中的時候,語文老師很看重寫字,經常留作業是寫滿一頁方格本的鋼筆字,然後他來點評。我記得他還問我是不是特意練過寫字,我嘴上說沒有,但心裏暗自得意。嗬嗬。
上大學的時候,這個壞習慣被繼續發揚光大。以至於我的室友笑談說,跟我說話真是沒有秘密可言,全都寫在紙上了。
來美國之後用手寫的少多了,寫字越來越難看,經常自己都看不下去了。偶爾聽音樂的時候,聽到動情處,心癢手也癢,放下手邊的工作,拿起手邊的一張打印紙或是麵巾紙,寫下歌詞或臆想,寫過之後隨手扔掉。動心是緣,不求執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