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讀者文後留言勾起飛雲兒時回憶;我父一本叫做《調查研究的故事》書中有一個故事:
母病重,父親派兒子去請醫生。出門前叮嚀:你去請醫生,但看醫生門口站著多少屈死鬼魂,就是本該治好卻被醫生錯診而死的那些;它們感到冤屈就在醫生門口徘徊。你要請那些門口站著鬼魂比較少的醫生,因為他們醫術高。
兒子出去,發現許多醫生門口都站著鬼魂,多的二三十,少的也有十幾個;感到十分為難。
他繼續往前走,忽然發現一個醫生門口居然隻站著四個鬼魂。他想, 這個醫生一定是最好的了,於是請了來給他母親治病。
沒有幾天,他母親還是不治而亡。父親悲傷之後責備兒子辦事不力,於是自己親自再訪。發現兒子所言不虛,隻是所請的這個醫生家門口多了一個鬼魂變成了五個。他納悶不解就問各個醫生之市井鄰居,最終意識到那些鬼魂多的醫生,多是行醫幾十年的老醫生,而鬼魂最少的那個醫生新開張不久,所接待的病人一共隻有五個而已。
從這個故事不難發現,我們許多人,寧可相信個別人的隻言片語,也要拒絕常識和公論。一個大名鼎鼎的公眾人物,其所行之事昭昭然;他做好事多,行不恰當之事少;讚美之聲多,怨恨之言少;那麽他就是個世俗意義上的“好人”。反之一個公眾人物,造成危害極大;善事幾乎出於私;那麽譴責之聲弘,溢美之言弱;他就是一個壞人。道理就是這麽直白。
同一本書中 “鄒忌諷齊王納諫” 這個故事也告訴我們,鄒忌心中明白自己之美遜色於城北徐公;但是麵對鄒忌 “吾與城北徐公孰美?”這個明知故問,妻子因愛而讚鄒忌美於徐公;妾則因恐懼而誇鄒忌之美勝於徐公。
聖經【申命記十九15-21】:「19:15 人無論犯甚麽罪,作甚麽惡,不可憑一個人的口作見證,總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才可定案。聖經真理啟示我們,一件事都需要至少兩三個有信用之誠實人做見證;評論一個人,特別是重要人物之一生,遠非兩三人之言即可定論。
由此觀之,隻言片語或因私心舊怨,或因嫉妒紛爭而有失偏頗,乃至捏造杜撰;故我們思考問題欲得正確結論,就必須存公正、多取樣、少偏心。
【文後勸勉、自勉作者為文,讀者評論要本著上述原則。對於不認真,甚至根本就沒有讀文章就寫評論這樣的事,筆者要麽跟在後麵一一糾正;要麽任其誤導其他讀者。因為許多讀者認為,你不辯解即為默認。這對作者來說是一個負擔,這裏再一次特別強調。同時筆者歡迎見仁見智、正常評論,乃至歡迎對筆者錯誤之糾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