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文明”過了頭,形成所謂政治正確,結局是滑行在愚昧的道路上實現徹頭徹尾的自我毀滅。 西歐是未來這場災難的先鋒,美國在保守派選民的支持下,現由川普總統帶領還在繼續與“政治正確”交鋒。
今天此文,論述美國左派 “庇護城與歡迎城”(Sanctuary City and Welcome City)的邪惡本質。
如果不去深究,一般情況在字麵理解會誤以為,“庇護城與歡迎城” 幫助窮乏人,扶危濟困,目標高尚,是為好事啊?不過我們一旦仔細探討,即可發現其中隱藏的貓膩與邪惡。
飛雲這裏暫時先不探究庇護城與歡迎城吸引來的那些人,將消耗納稅人大量的金錢;將嚴重破環當地治安。雖然這些都是事實。你糾纏這些,一定被左派指責沒有愛心,隻顧自己自私自利。
因此讓我們先從普通邏輯談起。
眾所周知,“庇護城與歡迎城” 庇護的、歡迎的是非法移民(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有犯罪記錄在身的非法移民)。左派一貫喜歡用“無證移民”來混淆“非法移民”,本身即為邪惡,因為他們要以“無證”來掩蓋非法越境這樣的事實。作為任何一個國家,邊界皆需控製與管理;國家允許外國人入境是為特權,不是移民個人的“權利”。移民進入任何一個國家,都需要依照該國法律法規,否則必然亂套。
美國作為全世界最發達國家,對世界有吸引力,移民法更需完善。美國有吸引移民的政策、法規,任何想來美國的移民皆須照章執行。客觀存在的情況是美國有大量非法移民偷渡而來,其中也有毒販、人口販子往來邊界。這些本來是需要控製的,被抓的非法移民是需要被遣返的。
拋開不言自明之常識,左派“大愛”來了,“庇護城與歡迎城” 也來了。
如果非法移民來美生存困難,犯罪更必遭逮捕、首先遣返。那麽潛在的非法移民數量就會降低,美國的法製與秩序狀況就會改善。相反,如果非法移民來美後生活無憂,犯罪後有強力“庇護”,勢必引來更多的潛在非法移民、潛在販毒、人販罪犯。因為犯罪利益太大,代價沒有。 故“庇護城與歡迎城”不僅是對破壞法製行為之縱容,“庇護城與歡迎城”更是一種對犯罪的鼓勵,與強力吸引。
興旺的家庭與發達的國家,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必要剛性規範下之絕對自由! 沒有規矩的家庭是沒有希望的家庭;法製敗壞的國家沒有前途,未來隻有混亂與災難等待。
如此常識,為什麽左派就是“不懂”? 其實他們比誰都“懂”。 左派奪權是一等目標,奪權不擇手段。布爾左派靠槍杆子與筆杆子(暴力與洗腦)奪權。西方、美國左派奪權靠洗腦(左媒)與選票(附帶暴力)。他們的宣傳機器洗出了飛雲早年定義的左派 “無、知、少、女” 支持群體基本盤(無產窮人、知識分子自以為是、少年人與少數族裔,還有感性情緒化婦女)。“無知少女”尚不足以取得絕對執政的票數,那麽花費我們納稅人的金錢以““庇護城與歡迎城”吸引更多的非法移民,加上非法移民“合法”化、非法移民有權投票等政治運作,即可用我們的錢反成就左派之永久執政。
左派先鋒布爾黨當年就是利用搶奪富人財產收買窮人做炮灰取得政權的,此乃異曲同工。隻不過我們需要時刻保持清醒頭腦:左派永久奪得政權之日,就是全民進入絞肉機之時。法製敗壞,美國貧困化以後,不僅無法庇護“城中”非法移民,城外正常生活之人亦難自保。傾巢之下豈有完卵!曆史殷鑒不遠,吾儕不可稍忘。由此觀止,左派庇護城不是文明,乃是十足的邪惡。與布爾黨以“殺富濟貧”高調,暴力犧牲數千萬人生命反而換來災難,並無二至。
“庇護城與歡迎城” 在善良左派,甚至美國教會裏麵都很有市場。鑽了牛角尖的善良左派和教友,哪怕明明知道 “庇護城與歡迎城” 會造成法製敗壞,國將不國,他們依然會堅持。大有不顧一切舍生取義之“氣概”,基督徒會有為主行善之“慷慨”。 西雅圖就有天主教徒在教堂庇護非法移民的例子,他們以為自己擁有聖經真理,殊不知他們正在全然曲解上帝旨意,助紂為虐。
聖經舊約“申命記”裏麵有“逃城”的律例。意思是,在摩西時代,以色列人要建立“逃城”保護那些誤殺了人(比如砍柴斧頭脫落誤殺人)之人,免遭尋仇報複。逃城保護誤殺人者,但是誤殺者亦非沒有一點後果,他在逃城得到保護的同時卻也失去一定的人身自由,因為出了逃城就失去保護。上帝是公義慈愛的。美國“庇護城與歡迎城”的設立,顯然與這段聖經不符。因為非法移民偷渡來美與誤殺人進入逃城接受保護毫無關係。
然而,“申命記” 23章第15和16節:【若有奴僕脫了主人的手,逃到你那裡,你不可將他交付他的主人;他必在你那裡與你同住,在你的城邑中,要由他選擇一個所喜悅的地方居住;你不可欺負他】。 這兩節經文才最有可能是有基督信仰人士讚同“庇護城與歡迎城”之聖經與行為根據。 然而,他們依然超出了上帝誡命的範圍。原因何在?
第一,非法移民是被美國高度的物質文明所吸引而來,不是逃避本國政府(奴僕脫了主人的手);有的國家甚至暗中鼓勵國民偷渡來美以得到他們匯回的美元外匯。毒販、人販不法牟利,更與“奴僕脫了主人的手”不沾邊。既然如此,“庇護城與歡迎城” 就與聖經不合,違背了上帝的公義與慈愛。
接下來可能就有人說了,如果確實有遭受本國政府迫害的人士逃來美國,難道我們也不庇護嗎? 答案是: 需要保護!
第二,以基督信仰基礎立國之美國,已經有符合聖經、體現上帝公義與慈愛的庇護法。也就是庇護政治迫害、接受難民法。美國政府經過嚴格審查,合法庇護逃來美國的受迫害者,以及全世界戰亂與動亂地區的難民。注意,這些庇護是合法、有序進行的。當審查通過後,被接受的受迫害者、難民,可以”選擇一個所喜悅的地方居住“;美國也沒有“欺負他”。
故此,在聖經之外、法外提供所謂特殊保護之“庇護城與歡迎城”,不是“愛心”,是邪惡。
這本身就是製度的問題。製度沒定好,所以當某些人做出了為自己利益,而又合法的選擇時,另一些人受不了了。。。。